好孩子只是夸出来的吗

2020-03-02 05:33: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好孩子只是夸出来的吗?

在当今教育的现实中,对于惩罚往往存在着两种倾向:一种是不敢惩罚,甚至谈“惩”色变。古时候私塾先生为惩罚学生方便,常在讲桌的一角放上一把戒尺。人们因为信守“天地君亲师”的顺位而无可厚非。延续至今,绝大多数人还是相信“严师出高徒”的,为人师者也依然受人尊重,然而随着教育思想的发展,现在的人们认识到了课堂上学生比老师更重要,一切都要为了学生的成长,一切都要为了学生的主动健康成长。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下,一向被认为天经地义的老师惩罚学生的行为都遭到了质疑。先是报纸上一条条骇人听闻的消息不经意间就把惩罚画成了妖魔,压力之下,行政主管部门的禁令又接踵而至。惩罚就此成了反派,一时半会难以翻身,而体罚、变相惩罚就成了惩罚的代言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而在1997年8月7日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又更详细地规定:“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不能体罚学生,这已成了教育中的一个定论,不能体罚、变相体罚成了悬在教师头上的一把利剑。但是法律没有规定体罚的内涵与外延,也没有对于限定体罚的形式。究竟什么是体罚?我们把它理解成常规性的打人?广泛的使肉体痛苦的方式?还是教师批评了一下学生?没有科学法律规范的当下师生关系,已成为十分敏感的问题。赏识教育、无批评式教育的提法越来越热,社会舆论都在大声疾呼“尊重学生,善待学生”,似乎一批评就伤害了学生,一惩罚就违背了教育规律。在处理相关事件时更是有把所有责任都归结到老师头上的倾向。如果教师对学生语气重一点就被扣上心罚的帽子,只要哪一位教师惩罚了学生,那么学校领导、教育局、家长、传媒就会群起而攻之对教师施加很大的压力与处罚。这让教师如何放心的去育人呢?现实中的这种种使得一些教师在工作中左右为难,如履薄冰,惟恐背上“缺乏职业道德”的罪名。于是,在教育过程中本应其决定性作用、占主导地位的一部分教师,不再能坚持原则,对犯错误的学生一味纵容,导致教育苍白无力。

另一种是惩罚过重、过滥、适得其反。尽管当今的教师极少有公开携带戒尺上课堂的,但教育教学实践中极个别教师违背国家有关规定,任意对学生施加“酷刑”的现象也确实存在:放学后学生留校或是游戏时间将学生留在教室;将学生赶出教室或扭送至校长室;当众羞辱、挖苦、责骂;违反纪律罚抄罚写、罚跑罚跪;更有甚者,学生做了错事,不是耐心教育而是在脸上刻字、画印,给你来个永远的“烙记”等等。这说明一些教师的错误教育思想和简单化的教育方法还没有完全杜绝。他们“迷信惩罚的管理功能,把本应主要用在处理学生的严重问题行为的惩罚教育用得太滥,几乎用于教育的一切方面,以致惩罚存在着随意性,给教育带来负面影响”。【1】这些做法轻者侮辱了学生的人格,恶化了师生关系;重者摧毁了孩子的自尊自信,严重残害了孩子的身心。于是,学生开始厌恶学习、厌恶学校,甚至厌恶生活。而这与“惩罚”预期的向善性教育精神是背道而驰的。

惩罚是对违纪学生心理或生理施予不愉快的刺激,从而减退或遏止不良行为的出现。它是一种强制性的纠正行为。法国思想家蒙田 (M.E.Montaigne,1533~1592)说:“在开启一颗脆弱的心灵,一颗为了荣誉和自由而锻炼的心灵时,我反对一切粗暴行为。”但是,如果惩罚是为了削剪细枝末节,保证主干的茁壮成长。这种善意的惩罚应大加赞扬。因为这种善意的惩罚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一) 矫正错误行为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况学生乎?”学生犯了错误,教师必须要通过教育的手段来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惩罚有一定的可行性。惩罚正是对错误行为的一种惩戒,也是为了维持集体正常秩序、鉴戒他人不得不采用的方法。当学生的行为与学校要求不一致时,老师对其进行惩罚,使其懂得行为界限,从而明确是非观念以及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增强道德责任感。实践证明,惩罚对矫正儿童的不当行为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它在某些情况下能对儿童产生强有力的影响。犯了错误,尤其是屡次犯错误,教育者如果还一味地采取平等对话,容易导致学生自我中心意识增强,

并易产生逆反心理和躲避错误的倾向。所以,采取适当的惩戒,容易让学生产生对错误的趋避意识。多次苦口婆心的说教可能会白费了工夫,但一次严厉的惩罚却能让他刻骨铭心,知耻而后勇,这就是惩罚产生的教育效果。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就是讲的这个道理。事实上,几乎所有的父母,都至少偶尔地用过惩罚。新近的心理学研究也表明,当惩罚和用来建立替换的合乎要求的行为的强化结合使用时,惩罚常常是最有效的。

(二)对他人产生威慑

班杜拉认为“人们可以通过观察他人的示范行为,在自己尚未表现行为时就已经学到如何去做,这样就可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错误” 【2】学生的认识、态度、观念等多来源于间接经验,并不一定得之于亲历奖惩的直接体验,学生往往是通过观察别人的行为表现方式及行为结果间接得到的。惩罚手段对于未受惩罚的其他学生也有警戒和防止发生错误行为的作用,使多数学生能从受惩罚者身上认识到不良行为的严重后果,以引起注意。如学生不做作业,教师惩罚该学生,其他学生便不敢再犯与该学生同样的错误。惩罚维护了制度的威严,也就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集体目标的实现。

(三)是一种挫折教育

在赏识教育得以普遍提倡的今天,一味地夸奖学生,难免会因为挫折教育的缺失,致使学生的心理变得格外脆弱。西方现在有这样一种说法:“有十分幸福童年的人常有不幸的成年。”很少遭受挫折的孩子长大后,会因不适应激烈竞争和复杂多变的社会而深感痛苦。为什么会出现“因不准打游戏机便离家出走”、“因老师一句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学生便不堪忍受,喝了鼠药”等事件?就是因为学生的品质中缺乏忍受力,心理异常脆弱,少有挫折感。现代环境下的许多孩子,尤其是许多大城市中的孩子,在“自我中心”的土壤中长大,他们最缺少的就是挫折教育。现在有些家长为了培养孩子坚强的心理品格,开始尝试对孩子进行“挫折教育”,如让他们参加“吃苦夏令营”之类的活动。不少孩子在这类活动中培养了吃苦耐劳的精神,学会了客观地认识社会,但这是远远不够的。教育学家认为,及时地、适当地对孩子进行批评教育,指出他们的缺点和不足,使他们受到必要的纪律约束,是其成长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适度的惩罚如说“打手板”、“面壁思过”等都是非常有效的对偷懒卖滑、道德败坏者有力的警示,可以最有效的遏制有些娇生惯养、专横跋扈的孩子日益膨胀的“自我”。“玉不琢不能成器”,人与人是不一样的,爱的教育和光环不可能祥和每一颗心灵!通过老师的惩戒,可以锻炼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并以此作为一种挫折教育,让受惩戒者变得更加坚强起来。

(四)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

许多专家认为新世纪摆在我们面前的第一个挑战,既不是新技术革命,也不是经济发展,而是青少年一代的道德问题。一个道德情感贫乏,缺少责任感的人是不会真正关心他人,无法与他人真诚合作的,也是无法适应社会的。可以说“学会负责”已成为进入21世纪的通行证。奥苏贝尔(D.P.Ausubel, 1918~ )说过“承认错误与接受惩罚是学习道德责任心和发展健全的良心的主要部分”。【3】教育中“惩罚”的出发点和目的是让孩子对自己的过失行为负责。一般来说,孩子犯错的时候,恰恰是教育的良机。因为当一个人知道自己犯错的时候,内心都有一种要接受惩罚的准备,这是一种心理需求——为自己的愧疚承担责任以取得心理平衡,所以内疚和不安会使他急于求助,而此时明白的道理可能使他刻骨铭心。在学校教育中,教师应让学生知道犯了错误就应付出代价,接受惩罚,为自己的行动负责。将来他们长大了才不会因为放纵自己的私欲而为所欲为,以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参考文献:

【1】刘敏邦 惩罚教育辨证谈[J]中小学管理 2000年第3期

【2】叶浩生主编 西方心理学的历史与体系[M] 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8年版 第261页

【3】林格伦著 章志光译 课堂教育心理学[M] 云南人民出版社 1983年版 第3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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