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镇中心卫生院考勤细则

2020-03-03 10:10:5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海阳镇中心卫生院考勤细则

1、全院职工要坚守岗位,各级科室建立打卡签到制度,科主任按月将本科考勤情况报送院办室存档。

2、严格实行轮班制度,医生按排班表执行,双人科室按轮流班执行,单人科室按行政人员执行。如有事需先请假,工作在本科室内调剂,发现不调剂又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行政班每月休假天数不得超过当月法定休息天数,少出勤一天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当月相应绩效工资50%,旷工两天扣当月相应绩效工资,旷工三天及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追究、处理。

3、按时参加医院的集体会议和学习,无故不参加会议、学习的一次扣2分。

4、每天自觉按时上下班、交接班,提倡早上班、迟下班,多出勤一天加2分,满勤另加5分,未及时签到如迟到早退10-20分钟,事先未请示扣1分。

5、上班不脱岗,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以脱岗处理。脱岗10分钟扣1分,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处理。包庇脱岗者,同脱岗者处理。造成医患纠纷或事故的,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6、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班以及工作交接,休假1-3天经科主任批准,假期超过3天由院长批准后方可离岗,如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回岗位后及时销假。婚假、直系亲属丧假各3天,晚婚14天,产假90天,晚婚、晚育加30天,独生子女加15天,剖腹产加15天。此时间内只享受基本工资,到期不归者按缺勤计算,扣除每日基本工资。提倡小病坚持上班,大病必须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一月以内享受基本工资,一月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三个月以上需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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