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5:39:3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简约版)
1.上班时间(办公室人员)
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
2.早上7:50必须到达公司,打扫卫生,8:00准时上班。
3.上班时间未到者依迟到处理,每迟到一次罚款20元。因事耽搁,可与主管电话联络知会,待至公司后填写联络单说明事由。
4.工作时间不可闲聊/睡觉/听音乐/看电视/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非工作电话接听时间不可超过10分钟。
6.工作时间不可擅自离开公司(业务员除外)。因事必须离开,需请示主管并获得批准。业务员外出,须告知主管以后再离开。
7.业务员每日下午需递交一天业务笔记至业务主管,业务主管需当天查阅完毕。(暂定)
8.设计师在完成量房后,需告知客户与主管效果图/施工图完成时间,并按时完成。主管依《工作计划暨签到表》查阅。
9.工程人员需每日递交《工程稽查报表》,主管在次日上午9:30必须审核完毕。设计师/工程主管的稽查报表,须通过高层主管审核。
10.质量问题必须填写《质量问题处理报告》,当日完成会签。一般问题须当日处理完毕,并递交稽查结果。次日上午,主管需完成处理结果验收。
11.材料缺补,工程人员需即时电话联络仓管与主管处理。主管负责追踪处理结果,并在《工程稽查报表》记录处填写追踪结果。
12.所有报表由总经办主管负责核准,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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