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措施

2020-03-03 09:09:5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措施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不在流入地,随父母或监护人在流入地合法居住、务工、就业或经商,需接受教育且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我校居住地就近入学就读。凡父母或监护人在我村已暂住一年以上,都可以申请在我校就读。进城务工人员应按流入地规定,依法送其随迁子女至流入地学校入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一、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并确保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指导和督促学校就近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各学校不得以如何理由拒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送子女入学。

二、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办理入学手续,为学生建立学籍。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学习环境。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回原籍就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禁止收取任何费用。

三、优质服务,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公平教育,建立和完善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加强双向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文体活动、入队入团和课外活动等方面与本地学生实行同等待遇。

四、加强管理,统一建籍、统一管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各接收学校要及时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立学籍,坚持定期上报,做到底数清晰。对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按规定颁发毕业证书。确保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学上,不让一个因父母流动而失学。坚持“均衡分班”的原则,杜绝农民工子女单独编班现象的发生。

五、倾情关注,关心、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我校要建立帮扶长效机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救助的力度,以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可以通过设立助学金、“学生手拉手”、“师生结对子”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完成学业。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拓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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