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条例

2020-03-02 13:46:0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 第一节 劳动合同内容 第二节 劳动合同解除 第三节 劳动合同终止 第三章 人事管理 第一节 社员录用 第二节 人才开发 第三节 退职规定 第四节 解雇及降级 第四章 赏罚制度 第一节 奖励 第二节 罚款 第三节 处罚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一节 工作宗旨 第二节 作息制度 第三节 考勤制度 第四节 因公出差 第五节 工作交接 第六章 工资制度 第一节 工资制定 第二节 工资标准 第七章 休息及休假 第一节 休息日 第二节 休假日 第八章 安全保障制度

第一节 安全 第二节 保健

第三节 环境 第九章 灾害补偿 第一节 灾害补偿 第二节 业务外灾害

第十章 其他 就 业 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就业的每位社员。但是对于公司外聘的顾问及从事临时工作的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第2条:[目的] 制定的工作条件、劳动纪律,每位社员应认真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使

企业早日进 入先进行列。 第3条:[定义解释] 所谓社员就是符合本规则第二章的规定,并被公司录用的人员。其担

任的职务以及级别是以公司劳动人事制度为依据。 第4条:[应尽义务] 规章制度。

第5条:[与劳动法的关系]

为维护本公司的形象和名誉, 每位社员都应该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

本规则内各项规定是以〈劳动法〉为依据, 符合社会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 第二章 劳动

合同

第一节

劳动合同内容

第6条:[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内容按以下:

1.设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过2个月。 2.工作内容。 3.劳动报酬。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社会保险和福利。

6.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7.劳动法律。

8.劳动合同终止、解除。 9.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节

劳动合同解除 第7条:[劳动合同解除]

社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和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 3.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定。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5.被劳动教养。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

劳动合同终止 第8条:[劳动合同终止]

社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双方不再续订。 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解除、撤消。 3.劳动者死亡。

4.有不可抗力出现。

5.当事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 第三章 人事

管理 第一节

社员 录用 第9条:[录用条件]

要求被录用者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解决问题能力,技术特

长,并且身体健康,依照录用程序执行。操作工年龄限制在满18周岁--29周岁以内。

第10条:[录用资格]

被录用的新社员根据其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技术水平等、将被安排到

不同的工作岗位,担任不同职务。

1.身体健康,工作积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2.坚决、无异议地执行公司安排。 3.为人诚实,胜任本职工作。 第11条:[限制条件]

但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刑满释放未满2年者。

2.剥夺政治权利者或诊断为精神异常者。 3.没有公民权者。

4.在原公司期间非法组织闹劳务纠纷被解雇者。

5.隐瞒学历,简历与实际不符的应聘者。 第12条:[应提交的个人材料]

应聘人员应提供所需的书面材料。

应聘时所需书面材料:身份证、个人简历各一份及近期1寸照片3张。

※简历表以亲笔为基准,详细纪录学历及1个月以上的工作经历。

第13条:[试用期规定]

1.被录用社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对有特殊情况者不设试用期。工作成绩过1个月。 对有特殊情况者不设试用期。工作成绩突出者可以缩短试用期。每月15日以前入社按1个月,15日以后入社不记入试用期。

2.在试用期内,工作效率低,工作态度不端,身体状况有异常或被公司确认为不能胜任所担当工务者将被辞退。

3.在试用期内,如发现社员所提供的简历与事实不符,将被辞退。

4.试用期记入社员工龄中。 5.在录用时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节 人才 开发

第14条:[基本方针]

充分重视社员的工作才能, 积极调动工作积极性,上下齐心协力,使公司早日进入先进行列。 第15条:[教育原则]

1.为提高社员素质,公司组织定期培训。

2.社员应认真对待公司组织的培训。通过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使自己早日成为优秀的社员。

第16条:[提升原则]

社员职务的提升,待遇的提高,是根据个人表现依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退职 规定

第17条:[退职办法] 1.根据劳动法第37条规定,当社员主动要求退社时,为了确保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辞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当员工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进行 几次教育,屡教不改者 要求解雇时,公司也要提前通知对方。(无故旷工者除外)

2.退社人员如无视劳动法第37条之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不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辞职,无故

不到公司上班,不交接业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要求 当事人从前一个月的工资中,赔偿公司替当事人所提前提交的保险费及其他费用,弥补给 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请员工自觉遵守。

第18条:[退职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办理退职:

1.自动提出退社申请者。 2.达到退社年龄者 。

3.试用期被取消录用资格者。 4.因各种原因死亡者。 5.被判监禁以上刑罚者。 6.因公司破产时。

7.有身体残疾或精神障碍不能正常工作者。

8.业务水平达不到岗位需要者。

9.发生意外事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工作者。 10.公司需要裁员时。

11.受到警告处分并被劝退者。

第19条:[自然离职年龄]

生产职社员的自然离社年龄50周岁,管理职社员的自然离职年龄为55周岁,但应 本人要求,可以延长到当年年底。根据特殊工种另定退社年龄。 第四节 解雇及降级

第20条:[解雇及降级]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解雇及降级: 1.没有遵守公民职业道德规范者。

2.工作能力达不到所在岗位要求标准者。

3.因工作态度恶劣受公司书面警告2次以上者(含2次)。 4.无故迟到,无故早退,无故外出月2次以上者(含2次)。

5.无故缺勤2日(包括2日)以上及无故脱岗1小时以上者。

6.故意引起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7.工作时间或休息时间跟同事或上司吵架者。 8.患有不治之症或传染病者。

9.身体状况被发现有异常者或被公司确认为不能胜任所担当业务者。 10.有意泄露公司机密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11.在职期间到它公司出勤者。

12.无正当理由煽动工人拒绝出勤,拒绝作业,防碍正常工作者。 13.上司的正常指示不服从者。

14.没有公司的同意搬出或计划搬出财物者。

15.有发生诋毁公司名誉言行者。

16.私自更改公司文件中数据或报假者。

17.在应聘过程中使用假证件或因不良行为被其它公司解雇后到本公司应聘者。 18.对女性有性骚扰行为或辱骂女性者。

19.利用职务之便,业务关系收受贿赂者。 20.挪用公款,侵占公司财物者。

21.工作散漫,放松管理监督意识者。 22.利用职务牟取私利者。

23.在公司赌博、恣事打架、传播流言蜚语者。 24.别人替打出勤卡者。

25.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者。

26.有其他能与以上条款产生同等后果行为者。 第四章

赏罚制度 第一节 奖 励

第21条:[奖励标准]

当社员做出如下贡献时公司给予奖励: 1.通过研究论证改善生产规程或发明创造出革新产品效益显著者。

2.对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能及时采取措施,做出贡献者。 3.工作效率高,工作态度好得到公司认可者。

4.除以上条款,在其它方面被认定为公司发展做出特殊贡献者。 第22条:[奖励时间]

每年年底公司做总结时,或者有必要立即执行时,将对特殊贡献者给予奖励。

第23条:[奖励方法]

根据贡献的大小,将给予优秀社员奖状、奖品、奖金、晋级等不同奖励。

第二节 罚 款

第24条:[罚款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首次罚款10元,再犯者按照公司就业规则第三章第四节有关规定处理。

1.违反公司着装规定,穿着奇装异服者。 2.在公司内随地吐痰,扔烟头,扔垃圾者。 3.工作中闲聊,防碍其他人员工作者。 4.有其它不良行为,屡教不改者。

※以上规定均由公司劳动人事委员会制定。委员会成员有总经理,韩方驻在员、工会委员、部门部署长 ,管理人员,人事担当组成。 ※罚款必要时随时执行。 第三节 处 罚

第25条:[处罚原则]

为了严肃公司的纪律,保护社员切身利益,公司有权对违规社员进行处罚。

第26条:[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如下:

1.警告:写出书面检讨书,并接受公司的教育。 2.工资:扣除当月工资的10%。

3.停职:停职期为一个月,停职期保留社员职位,但不得从事业务活动。此期间记作缺工,不计工资。

4.降职:降低原有职务,同时降低工资级别。 5.劝退:劝告辞职。

6.解雇:提前30天通知本人或立即辞退。

7.公司所使用的其它较轻处分,不记入个人档案。 第27条:[处分标准]

有如下行为之一者,将受到处分:

1.损害公司名誉者。

2.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 3.泄露公司机密者。

4.私自删改或伪造工作报告者。 5.抗拒或怠慢上级工作指示者。

6.违反公司工作制度扰乱社会秩序者。 7.旷工、迟到、早退、屡教不改者。

8.依法被起诉者或因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公司名誉者。

9.故意或者过失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者。 10.应聘中提供伪造有关简历者。 11.工作态度不端者。

12.未经公司许可,在公司进行交易活动者。

13.擅离职守,影响正常工作者。

1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者。

15.因行为不良受到处分且不知悔改者。

16.以不道德手段,利用公司的规章制度阻碍企业文化健康发展者。

17.有其它能与以上条款产生同等后果行为者。 第28条:[处罚方法与其他]

1.处罚的具体办法遵照处分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2.以上规定均由公司劳动人事委员会制定。委员会成员有总经理,韩方驻在员、

工会委员

部门部署长, 管理人员,人事担当组成。 3.罚款必要时随时执行。 第五章

工作 制度 第一节 工作 宗旨

第29条:[工作宗旨]

每位社员应以公司的经营方针为己任,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应相互协作、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第30条:[遵守事项]

社员工作中应严格遵守下列事项。

1.认真领会公司各项制度,特别是与业务有关的规定,严格按公司制度完成本职工作,尊重上级的指示。

2.重视个人名誉,品行端正、绝不做有损公司行象、信誉的事。 3.业务报告要求内容真实,行为规范,整齐。 4.任何人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31条:[个人资料的申报]

社员的住址,姓名,出生年月或与本人简历有关资料发生变更时,必须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申报。

第32条:[资产管理与保存]

发现有事故隐患,或有能给公司财产造成损失的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以便采取相应措施。但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

第33条:[事故责任]

因社员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将对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并要求其赔偿。 第34条:[其它事项]

在必要情况下,公司将另行制定其他制度。 第二节 作息制度

第35条:[出勤时间] 上班:08:00 下班:17:00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节社员的出勤时间。 第36条:[工作时间]

进行交接工作的职工,实行两班制,周40小时。

交接班职工工作时间:

白班

08:0005:00 第37条:[休息时间]

休息时间(包括吃饭时间)为每日60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秩序及纪律的情况 下,社员可自行安排休息时间。 第38条:[加班]

根据法律法规实行加点或加班 (限制日3小时,月36小时以内) 第39条:[其他]

特殊工种人员不适用本章工作及休息制度

第三节考勤制度

第40条:[出勤]

必须亲自打考勤卡,工作时间以前到岗位做好准备工作。 第41条:【请假 事假 病假】 [旷工]

1.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请假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准假。 (部门主管有权批准一天假,请两天或三天以上者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准假。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时,要用电话事先通知公司主管领导,事后必须亲自填写请假条 说明原因。如不通知主管领导,无故旷工两天或三天以上者,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及

经济损失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根据情节 要求当事人予以经济补偿,弥补 公司提交的当月各种保险及其他费用。

2.因病请假三天以上者,必须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无诊断证明视为旷工处理。 第42条:[迟到]

迟到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迟到影响工作或屡教不改者给予解雇处分。

第43条:[早退,外出]

社员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早退或外出时,应向主管部门申请。 第四节 因公出差

第44条:[出差指令]

因业务关系,社员有必要出差时,应提前领受出差任务。

第45条:[出差指令变更]

因业务需要出差人目的地发生变更,或出差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说明原因,并听从上司指示,采取相应措施,出差返回报告变更原因。

第46条:[出差变更报告]

当发生出差变更时,应详细报告出差经过。

第47条:[出差时间]

出差时间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当有特殊情况出差时间需延长时,事后得到有关领导认可的情况下,同样记作工作时间。 第48条:[差旅费]

差旅费的支取按公司有关财务规定处理。

第五节 工作 交接

第49条:[工作交接]

当社员退社,休假或工作发生变动时,应认真详细交接工作,其结果须得到有关负责人的认可。

第50条:[交接内容]

交接内容包括未解及进行中工作内容,以及今后处理方法,有关文件,所需用品。 第一节 工资制定

第51条:[工资定义] 第52条:[工资形式]

工资计算标准为月工资,另行合同人员工资按合同内容规定支付工资.第53条:[支付方法]

工资以现行货币形式支付。 第54条:[支付时间]

1.每月15日支付上月工资,但特殊情况下,可变更支付日。 2.离职者工资支付按离职当日支付。 第55条:[工资计起日]

1.工资计算方法;每月1日起至当月月末,支付日期是下月15日。残额退社时支付。

2.新录用者和复职者工资,由出勤之日起计。

3.社员被重新任职,被晋级或被降级时,工资由命令执行之日起计。 第56条:[工资晋级]

1.根据个人表现,公司规定每年每人有一次晋级机会。

2.对于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者,其工资的晋级另行制定。 3.被录用不满一年者,工资晋级由本部署认可后实行。 第57条:[技术手挡及其他]

1.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为 820¥ ,根据出勤日

支付工资,加班费根据〈劳动法〉支付。

2.转为正式工以后,特殊工程作业者按50¥/月支付技术津贴。特殊工程: 显微镜,RMA, 外观检查

3.品质检查,仓库保管员按100¥/月支付职务津贴。

4.冷暖费支付标准:防暑费:

6、

7、

8、9四个月,每月按45¥支付。 取暖费:

12、

1、

2、3四个月,每月按45¥支付。 5.其他津贴依照工资基准表。 第二节 工资标准

第58条:[计算标准]

领取月工资的社员,工资标准是以月为单位定额支付。公司指定工作时间,当超 出规定加班时间时,支付加班工资;未达到规定时间时,扣除相应时间的工资。 第59条:[基本工资]

社员基本工资是根据工龄、职务、能力、成绩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制定。 第60条:[加点加班费]

因职务不同,从事工种不同、工作时间不同,所以根据不同情况以公司的标准 作时间为准制定加点,加班费。 第61条:[最初工资]

新社员试用期工资实行地方最低工资为准执行。 第62条:[职务津贴]

符合下列条件工作者将享受职务津贴。

1.从事特殊工作者。

2.具有特殊技术或相同资格者。

3.因其他方面需要被公司认定为有必要领取津贴者。 第63条:[离职人员工资制度] 1.离职者工资计算工作终止日。 2.对于死亡者,工资付给家属。 第64条:[日工资计算]

用本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除以月法定工作天数即得日工资。 第65条:[事故补偿]

社员在工作时间,因故受伤或死亡时,公司除按本章规定补偿外,其他事项按有 关法规执行。 第66条:[休假补偿]

1.对于治疗中的社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对于因自身过失引起事故,需要治疗一个月以上者,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第67条:[事故认定]

事故的认定是根据目击者陈述和通过认证的材料,按有关规定程序确定。 第68条:[取消补偿]

如果事故发生的全部过程或部分过程被查明为伪造时,补偿金将立即停发,并收回已支付的补偿金及其他费用。

德第七章

休息及休假 第一节 休息日

第69条:[休息日] 休息日规定如下:

1.每周休息日(无工资)。

2.法定节假日 (有工资):元旦(1天 )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3.公司临时制定的休假日。 第70条:[休息日的变更]

因业务需要公司有权更改休息日,对全体社员或部分社员的休息日可以串休。 第二节 休假日

第71条:[假期申请]

社员因需要休假时,应事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准假。但因特殊情况, 提前与公司无法申请时,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通报事后必须亲自写休假书说明原因作成休假书),方可视为准休。 第72条:[假期]

休假期间的公休日不计算在内。 第73条:[假期与工作关系]

休假为正常行为,不算旷工。

第74条:[假期申请]

因公司需要社员紧急出勤时,不论休息或休假期间可以要求社员出勤。 第75条:[临时放假]

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量给社员临时放假,也可根据生产任务适当缩短工作时间。 第76条:[代替工作]

公司因资材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时,可以正常日与休息日代替出勤(代替出勤方式另行通知)。

第77条:[休假分类] 1.婚丧休假(带薪):

(1).本人结婚……………………………………………5日

(2).直系亲属结婚………………………………………1日

(3).直系亲属死亡………………………………………5日

(4).配偶死亡……………………………………………5日

(5).兄弟姐妹结婚………………………………………1日

(6).祖父兄弟姐妹死亡…………………………………3日

(7).因水灾火灾或其他重大的灾害发生时……………3日(根据情况可延长) 2.长期休假:因病或其它原因休假超过2周以上者,按自动辞职处理。但事后本 人愿意上班时根据个人状况可以入社。 公司放长假:

(1).正式工在正常工作日休长假时,休假期享受基本工资60%待遇,无其它 津贴。

(2).试用期工人无工资,无其它津贴。

※长假基准:一次性长假10个正常工作日以上(包括10日)。 (3).10个正常工作日内休假时,按公司就业规则可以安排当月补班。 3.个人休假:个人休假原则上不允许,但因特殊情况,在不影响生产秩序,并得 到上级主管认可时可以休假,期间不计工资。

个人休假期为3天,无故超过3天者将被解雇。

4.无故旷工:

无故旷工,扣发当日工资。

5.试用期内引产、流产及生育者,休假期无工资。 休息日为3日 (不包括休息日)。 6.正式工引产、流产及生育者:

(1).妇女采取避孕措施时,支付基本工资。休息日为5日(不包括休息日)。 (2).妇女没采取避孕措施时,无工资。 休息日为5日(不包括休息日)。 (3).妇女生育第一胎时,根据生育证享受公司基本工资待遇。

第八章 安全 保障 制度 第一节 安全 教育

第78条:[安全,保障] 1.为了安全生产、身体健康、改善工作环境,定期组织安全保障知识教育。

2.全体社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有关安全,保健,环境教育。

3.怀孕7个月以上或哺乳期内不安排加点、加班。

4.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有基本工资)。

第79条:[安全管理]

社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实行的安全保障制度和环境管理办法。

第二节 保健

第80条:[劳保用具]

为了安全生产,社员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司配发的劳保用品。

第81条:[安全守则]

1.公司以劳动法、消防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针对不同部门,不同设备制定相应的安全守则。2.公司社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守则。

3.作业前后点检使用装备,机器。作业进行中严格遵守作业原理及方法。 第三节 环境

第82条:[防火措施]

1.公司选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应按公司制定的防火措施执行预防任务。

2.社员应严格遵守防火规定,积极接受防火知识教育。 3.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禁止使用烟火及禁烟。 第83条:[事故应急处理]

当公司内发生灾情或其他事故,或发现能引发事故的隐患时,社员都有责任采取 及时抢救措施,并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九章 灾害 补偿

第一节 灾害 补偿

第84条:[灾害 补偿]

员工因受伤或患病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给予相应补偿。 第二节 业务外灾害

社员因业务外受害不适用本规则灾害补偿。

第85条:[业务外 灾害] 第十章 其他

第86条:[准用规定]

除本规定以外事项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87条:[规则效率]

本规则也适用于实施日以前入社的社员。 *发布日期开始实施。

*根据公司情况有权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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