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2:10:3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济南六职专评优评选条件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基层团组织争先创优,推动学校共青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提高全校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本校在籍团员学生,共青团员干部,班级团支部。
二、评选比例:
(1)优秀团员以学校为单位按团员总数8%的比例进行评选。
(2)优秀团干部按照全校团员干部10%的比例进行评选。
(3)优秀团支部按照全校团支部总数8%的比例进行评选。
三、评比条件及评比办法;
(一)优秀团员评比条件及评比办法:
1、评比条件:
(1)、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团的纪律,模范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团委、各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按时缴纳团费,及时认真地完成各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
(4)、学习成绩良好,能认真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不低于全班30%,且本学年不得有不及格课程。
(5)、在校期间一次以上(含一次)被评为学院“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参加校级竞赛并获奖或在班级、学生会、团委担任主要职务且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6)、优秀团员投票支持率应占班级团员总数的1/2(含1/2)以上。
2、评比办法:
(1)、各班团支部推荐,经所在班级学生民主评议。
(2)、各班团支部将评选结果和团员个人材料上报系团总支进行审核,经系团总支审核批准后上报院团委。
(3)、学校团委根据本条例相关标准进行审核。
(4)、学校团委将审核合格的优秀团员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学生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学校团总支提出,学院团总支对同学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6)、在重大社会活动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表现和特殊贡献者,经校团委研究,可直接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二)、优秀团干部评比条件及评比办法:
1、评比条件:
(1)、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团的纪律,模范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能带领团员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并得到上级团组织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4)、学习成绩良好,能认真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不低于全班30%,且本学年不得有不及格课程。
(5)、在校期间一次以上(含一次)被评为学院“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参加校级竞赛并获奖或在班级、学生会、团委担任主要职务且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6)、深受团员的信赖和拥护,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优秀共青团员学生干部投票支持率应占班级团员总数的2/3(含2/3)以上。
2、评比办法:
(1)、由所在校团总支推荐,经所在校学生民主评议。
(2)、所在校团总支将优秀团干部个人材料上报学校团委进行审核。
(3)、学校团委将审核合格的优秀团干部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学生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学校团委提出,学校团委将对同学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
(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干部”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优秀团支部评比条件及评比办法:
1、评比条件:
(1)、团支部领导班子健全,支部委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以身作则,公道正派,在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团支部干部之间团结合作,在团员青年中有号召力;积极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为团员办实事,能解决实际问题。
(3)、校团委组织的活动、分配的任务能够认真组织、圆满完成,并能有创造性的独立开展工作。
(4)、学期期末考试为年级的前三名。
(5)、团员组织活动出勤率100%(包括团委组织活动和本支部活动,事前请假者不计)支部成员迟到全学期不得超过5人次。
2、评比办法:
(一)、各班及团总支推荐。
(二)、各班及团总支将评选结果和优秀团支部材料上报学校团委进行审核。
(四)、学校团委根据本条例相关标准进行审核,合格的优秀团支部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学校团委提出,学校团委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
(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团委授予“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优秀学生会干部评比条件及评比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1、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对象为学生会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包括各部门部长、副部长);
2、学生会工作先进个人、社团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学生会各部门、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自律委员会、校团委学生会内部的干事或成员。
3、优秀社团评比对象为成立1年以上,且在年度工作开展中表现优异、无违规行为的社团。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社团干部的评选条件:
1、正式担任部门或社团负责人的职位一年以上;
2、热爱学生会或社团的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决定和要求,创造性地开展本部门的工作;
3、严格要求自己,热爱自己的工作,尊敬师长,关心本部门的同学,在同学们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师生的好评;
4、成绩良好,文化课成绩在班级前60%。
(二)学生会工作先进个人、社团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能够较好地完成本部门或本社团负责人分配给自己的工作;工作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有团队协作精神;学习成绩优良,文化课成绩在班级前60%。
(三)优秀社团的评选条件:
1、凡成立满一年以上的我校学生社团均可参加。
2、学生社团遵守学校及社联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社团的自身建设。
3、有一个比较坚定的、有威信的、团结的领导集体,工作有创新,有实效。
4、内部会员团结一致,积极向上。
5、积极开展各项社团活动,有特色,效果好,成绩突出。
6、有全局观念,能积极完成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7、社团负责人能按时出席会议,无迟到,无早退。
8、社团财务制度清晰,经费管理严格,帐目清楚,使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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