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承包合同

2020-03-03 23:07:1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山西省电力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

五期技改工程(1×200MW)

烟气脱硫合同

甲方:太原第二热电厂扩建处

一、合同范围

1.1合同范围:本合同为“山西省电力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五期技改工程(1×200MW)

”从烟气系统原烟气接入口(引风机出口)至吸收塔净烟气的接出口至烟囱(含进出口和旁路挡板门、非金属膨胀节)的全套脱硫装置及配套设备的总包合同,内容包括该工程的设计、设备的供给、安装、调试、技术资料以及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工程文件等。

1.2乙方应提供崭新的设备、技术服务和所需的其它事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

乙方没有提供或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所必须的某项指标,乙方应免费采取挽救措施,直到达到指标为止。

1.3对甲方需要而《技术协议》又没有提出的技术要求,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向乙

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有责任以合理的供货期以及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供货,并经甲方确认后投入使用。

1.4供货清单详见《技术协议》。

二、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80.00万元(大写为:柒佰捌拾万元整),该总价包括“山西

省电力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五期技改工程(1×200MW)”的设计费、设备费、随机备品备件费、包装费、运杂费、脱硫的安装费(含连接部位的安装)、调试费、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各种保险费、税金(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交货

本工程交付使用时间为合同签定后180天。具体工程进度和交货时间按《技术协议》

中工程进度要求执行。乙方设备交货地点为甲方项目施工现场, 即“山西省电力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五期技改工程(1×200MW)”项目施工现场地面交货,为交钥匙工程。甲方在收到乙方土建设计、施工图后,30天内完成基础土建出±0.00m,若因甲方基础因素导致时间延迟(最长时间不超过10天),则乙方交货时间和工期顺延。

四、支付

4.1预付款:合同签定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共计人民币234.00万元(大写为:贰佰叁拾肆万元整)。

4.2主体工程设备在甲方现场开始安装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共计人民币234.00万元(大写为:贰佰叁拾肆万元整)。

4.3全部设备在甲方现场连续运行168小时验收合格后 10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

合同总价的30 %,共计人民币234.00万元(大写为:贰佰叁拾肆万元整),同时乙方

应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

4.4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一年,若无质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共计人民币 78.00 万元(大写为:柒拾捌万元整)。

五、设计及工程文件

5.1乙方应参照国家或国际有关的标准与规范及合同中的要求,进行“山西省电力

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五期技改工程(1×200MW)”的设计、供货及安装调试。

5.2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设计,应按乙方设计文件执行,甲方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

向乙方提出,经乙方同意后作出变更要求。

5.3设备文件资料的提交应按照技术协议要求之规定进行,并使用公制单位。

六、变更通知

6.1乙方如因甲方原因影响了合同成本或交货期限,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

甲方在核实同意后将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

6.2设计文件去定的材料及部件乙方不得变更,除非在甲方指示下双方认可的材料

及部件方能变更,双方认可变更单是更改合同价和交货期限的唯一合法方式。

6.3如果乙方认为所做的变更可能会使自己不能履行合同中义务时,须及时向甲方

提出。

七、违约责任

7.1由于甲方原因出现如逾期付款、未按有关要求验收设备及甲方工程项目批复原

因致使乙方延期交货和损失等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

7.2 由于技术、质量、非不可抵抗力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相

应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

八、索赔

如果乙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

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因甲方失误疏忽而验收的材料货物除外,乙方应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索赔。

九、终止合同

9.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

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9.2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

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

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已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

务时终止。

10.2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单方随意做出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变更或解除合

同。

10.3合同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经双方签字盖

章后生效,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规定与合同不一致时,以签定日期在后

者为准。

10.4合同组成部分:包括本合同、技术协议、补充规定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太原第二电厂扩建处单位名称: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留路5号地址:武汉武珞路江天大厦F22电话号码:0351-3112468电话号码:027-87655171

传真号码:0351-3112129传真号码:027-87655218

邮编: 030041邮政编码:43007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洪山支行

账号:00437508093001

纳税人登记号:420101300019029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山西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日期:2002年5月16日

湿法脱硫

电厂脱硫

干法脱硫

天然气脱硫

脱硫自查报告

干法脱硫

合成氨脱硫工艺

脱硫工艺参数

脱硫作业9

电厂 脱硫方法

《脱硫承包合同.doc》
脱硫承包合同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