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理与字理教学

2020-03-03 02:35:2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字理与字理教学

1李 运 富

(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北京市,100875)

(原载《吉首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内容提要:

在中小学的汉字教学中,盛行分析字形、讲解理据的教学方法,但对什么是字的理据,怎样讲解现代汉字的理据并没有明确的认识,因而各行其是,随意性很大,以致胡拆乱解、牵强附会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文遵循汉字的结构规律和发展规律,科学地界定了什么是汉字的理据,提出了判断汉字理据的条件,同时根据现代汉字的特点,提出了讲解现代汉字理据的原则和方法。

关键词:

字理

字理教学

现代汉字

一、字理概说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可视符号,通常一个汉字字符记录汉语的一个语素或一个音节。语素是语言中最小的音义结合体,最初创造一个怎样的字符来记录哪一个语素,虽然带有人为的约定俗成性,但总体来说并不是随意的,而是遵循着一定的原则和方法的。也就是说,汉字在构造之时,其形体的拟构具有一定的理据,通常把这理据叫做字理,指的是字形跟所记语素音义上的联系。例如甲骨文用“

、”(鹿)等形来记录语言中“lù”(一种枝角动物)这个语素,就因为字形跟语素所表示的动物形体上相似,实际上“

、”等形体就是根据语素“lù”所表示的动物意义来构拟的,这种构字方式属于以形表义,传统叫做“象形字”。

诸如此类的构字方式还有“指事字”(如“一”“刃”“本”)、“形声字”(如“煌”“清”“理”)、“会意字”(如“尘”“解”“析”)等。东汉时期的许慎编《说文解字》,就是按照象形、指事、形声、会意四种构字方式来分析字理的。他还提到“转注”“假借”,连同前面的四种合称“六书”。但实际上“转注”“假借”跟字形的 1 基金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现代汉字的构形原理与中小学汉字教学”(编号01BJBWY008)

作者简介:1957年6月生,男,湖南衡阳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言文字学。

1 结构没有多大关系,所以一般不用它们来分析字形,而把这两书看作是用字的方法。但即使是用字的方法,它们跟所记词语也是有联系的,转注重在义的联系(同义或近义),假借重在音的联系(音同或音近)。可见无论从构字的角度说还是从用字的角度说,汉字都是一种理性的符号,都有理据可讲。不过,在识字教学中所讲的字理主要是指构造之理,一般不包括用字之理。

如果把指事的“事”、形声的“形”、会意的“意”理解得宽泛一些,那许慎提出的“六书”中的前“四书”已经基本上能反映古文字阶段的字理系统。但如果要把汉字构件的功能区分得更细一些,解说得更明确一些,那“四书”还不够用。例如甲骨文的“

(饮)”字,画一个人弯着身子伸长舌头对着酒坛子吸吮,坛子内外甚至还可以画上几个点,表示酒水,这是一幅很形象的饮酒图画。但这不是单个事物的象形,也不表示其中任何一个图形的意义,而是由多个图形组合产生一个新的意义,所以不应该是象形字;组合的各部分又不都单独成字,其坛其酒其人分开来都象形,组合起来也是一幅画,所以人的舌头一定要伸出来对着酒坛,可见图画性很强,这就跟“解”(用“刀”分解“牛”“角”)之类的会意字也不相同。套入“四书”实在有点勉强。实际上它是几个图形的会合,叫做“会形字”才名实相符。还有形义合成字,如“上部象形,下部表义。形音合成字,如“

”(胃)、“”(果)等,两字都是”(凤)、“

”(鸡)等,前字左边象

”(太)、“

”(音)形,右上标音,后字左边标音,右边象形。义标合成字,如“等,“大”与“太”意义相近,是表义构件,下两点或一点是标志符号,表示区别;“言”与“音”也意义相近,是表义构件,口中加上标志性笔画,表示区别。音标合成字,如“(千)”“

”(百)等,前字用读音相近的“人”字作示音构件,在“人”字上加一短横作为区别标志,后字借“白”表示读音,上面加一横作区别标志。形标合成字,如“

”(玉)字,“王”象玉串形,是象形构件,左右两

”(春)笔表示跟国王的“王”相区别,是标志性构件。多功能合成字,如“字,三个“木”象草木之形,“日”表阳光之义,“屯”提示这个字的读音。凡此等等,这些实际存在的构字理据都是传统“四书”所概括不了的。因此我们所说的字理是字形结构客观显示的构件跟所记语素之间音义联系的状况,它跟传统“四书”的原理和方法是一致的,但并不等于“四书”。我们可以从古今汉字的实际出发,通过分析汉字的构件和确定构件的功能来重新归纳汉字的形义关系和结构类型,而不必墨守“四书”现成的表述。北京师范大学王宁教授创立的“汉字构形学”[1]就是在传统“四书”理论基础上发展而成的,可以作为我们分析汉字理据和进行汉字教学的指导思想。

汉字和汉语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字形变了,或者所记词语的音义变了,它的构形理据也可能跟着变化。就是说,不同的字形可以有不同的理据,不同的音义关系也可能形成不同的理据,可见字理是一个历史概念,不同时代的字形可能反映不同的字理观念和理据系统。因此在把握汉字字理的时候,还必须要有历史发展的眼光。例如现代通行的汉字就跟小篆字系和甲骨文字系的理据模式有了很大不同,真正的象形构件已基本消失,新的记号构件却大量产生。如果仍然死守传统的“四书”或古文字阶段既有的模式来分析现代汉字的理据,无论是理论上还是事实上都是行不通的。例如有人认为现代汉字形声字占百分之九十以上,这就是站在千古不变的立场上来说话的,事实上许多源形声字现在已经不再是形声字,例如赵(趙)体(體)变(變)淦(gàn)诸(辩问)等就是如此。所以我们应该特别注重汉字构形及其理据的变化情况。

字理的变化可能产生两种结果:

一种结果是字形变了以后,构件还有功能可说,只是它的功能已经不再是从前的功能了,这种情况叫做理据重构,也就是重新给它找到一个理据。例如:

(会义合成)——弦(义音合成) (会形合成)——涉(会义合成) (会形合成)——

(独体象形)——

(形义标合成)——

、折(会义合成)

(形音合成)——雞、鷄(义音合成)

(会义合成)——滅(义音合成)——灭(义标合成)

第二种结果是变化后的形体跟所记词语的音义已没有什么联系,或仅有部分联系,致使全字或部分构件的形体功能无法确指,这种情况可以叫做结构功能丧失或部分丧失。为了便于分析和指称这种无功能的形体结构,我们把因变异而丧失音义联系的形体,包括代替原字部分形体的简化符号,都称之为记号[2]。例如:

觀(音义合成)——观(记号+义符) 歷(音义合成)——历(记号+音符) (会形合成)——舂(记号+义符) (独体象形) —— (会标合成) ——

(形音合成)——鳳(义音合成)——凤(记号) (会标合成)——齊(记标合成)——齐(记号)

(独体象形)——業(记号)——业(记号)

3 (会形合成) ——号)

(会形合成)——爲(义符+记号)——為(记号)——为(记对于理据重构的字来说,不同的形体反映出不同的字理;对于功能丧失或部分丧失的字来说,虽然无法解释某些形体的音义功能,但形体结构本身仍然是合理的,因为这些形体的来源可以解释,从来源上讲清形体变化的所以然,并对变化后的字形人为规定分析方法和结构类型,这也是一种字理。因此,我们所说的“字理”实际上包括构造之理和演变之理,也就是静态之理与动态之理两个方面。动态演变是纵向的,贯通古今的;而静态构造是横向的,可以分为字源构造、历变构造和现实构造等不同的构形模式。这些都属于字理。

汉字的构造之理和演变之理是一种客观存在,它受到形体系统和语言系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而不是随意联想和编造出来的。作为字理,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否则就不能算作字理。这四个条件是:

(1)必须紧扣字形,违背字形的“理”不是真正的字理。如把从“心”“非”声的形声字“悲”讲成“像心里面长了韭菜一样悲伤”,把从“礻(示)”“畐”声的形声字“福”讲成“一口人有田种有衣穿就幸福”,都当作会意字,其实是错误的,因为这样会意歪曲了字形:“悲”中的标音构件“非”并不是韭菜的“韭”,“福”中的表义构件“礻(示)”并不是衣服的“衤(衣)”。

(2)必须与字形所记录的词语相关或者与字形的演变过程相关,无关词语音义和形体演变的“理”也不是真正的字理。如把形声字“照”讲成“一个日本人拿着一把刀杀了一口人滴了四点血”,可这跟“zhào”的读音以及光亮、照射等词义有什么联系呢?何况造“照”字的时候日本人并没有侵华呀,为什么要把杀人的事跟日本人联在一起呢!又如把形义合成的“困(梱)”讲成“花园四角方,里面真荒凉,只有一棵树,种在园中央。”花园里或院子里种一棵树,跟“困难、困顿”的词义有什么联系!把“衙”讲成“三人行,其中有我”,这与“官衙、衙门”的意义又有什么关系!再如说“寸”字是“十字跷起脚,一球踢老高”,这作为字谜游戏游戏未尝不可,也有助于记住字形,但它并不是字理,因为它跟所记词语的音义无关,也与字形的演变无关。

(3)字词的联系必须自然而然、合情合理,牵强附会生拉硬扯的“理”同样不是真正的字理。如把“要”讲成“西方的女人东方要”,且不说“要”的上部是否“西”字,“西方的女人”为什么东方就“要”?这之间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吗?又如把“球”讲成“一个姓王的抢了四个栏板球投了一个点球”,抢球、投球的人为什么一定要“姓王”,如果不牵合“球”的词义,谁能从“求”的字形上看出栏板球和点球来?另如说“今”字“上面表示眼睛能看到,下面作个标志,意即眼下、此时此地,也就是如今、当前”,说“可”字是“用笔画张嘴,再在边上作个记号,表示认同、同意口中说出的话”,这样的形义联系,联系是联系了,换上另一个人能想得出来吗?还有人解释“恕”字:“由心上女口组成。它形象的告诉你,得罪大人怎么办?快去找他心上女人开口求情,准能宽恕原谅。”可谓牵强之至! 4 好在他自己也承认是《歪说文戏解字》。这类的形义解释完全是说解者个人杜撰出来的“理”,不是字形客观表现的理。

(4)真正的字理必然符合系统、具有规律,游离系统之外而毫无规律的望形生“理”即使能自圆其说,也不能算真正的字理。例如把“韭”字讲成“韭菜不是一根,而是一丛”,把“鸡”字讲成“鸡是又一种鸟”,乍看还真有点道理,可汉字构形中,没有一个“非”能当“不是”讲,也没有哪个“又”是当副词用的,再联系这两个字的演变历史看,就明白原来并不是这么回事。再如把“聪”讲成“同学们要想聪明,就要用耳朵听讲、用心想问题、用口说话、用两只眼睛(口上的两笔)看黑板”,这样寓教于字,似乎合情合理,也确实能达到一定的效果,但怎么来讲解单用的“总”字呢?如果学生把“单、曾、兑、说”等字中的“丷”也当作两只眼睛可咋办?再如“温”字,单就这个字来说,讲成“太阳照晒器皿里的水,水就变温了”,也确实是字词相扣、形义相关的,可联系“瘟愠氲韫蕴缊塭揾榅殟煴瑥”等一系列字来看,我们就知道“温”的字理其实是“从水昷声”,因为“昷”在其它字中都起标音作用,与太阳和器皿无关。再如把“饿”字讲成“我饿了要吃饭”,那“哦鹅蛾俄峨娥”等字怎讲?把“福”字讲成“一口人有田种有衣穿”,那“副幅辐蝠匐逼”等字也与“一口人”及“田土”有关吗?认为“姨”是“娶了少数民族的女人作姨太太”,那“胰咦荑(tí)”等字是否也属于少数民族呢?可见如果没有全局观念,望形猜理,一个字形编一个“故事”,那就会讲了一个,乱了一片,甚而至于破坏整个汉字系统,结果得不偿失。这种不符合系统而瞎编出来的“理”不是真正的客观的字理。

通过上述正反两方面的界定,我们对汉字的字理应该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当然,字理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对字理的分析讲解却难免带有主观的成分,因此字理教学跟字理其实是两回事,不能等而同之。那么什么是字理教学、怎样进行现代汉字的字理教学呢?

二、现代汉字的字理教学

如上所述,字理就是汉字形体的所以然,也就是反映在汉字形体上的客观理据。那么,如果我们在汉字教学中把汉字的构形理据或变形理据分析出来告诉学生,让学生知道某个形体的构造原理及其演变过程,这就是字理教学。字理教学对于原构字(结构理据没有发生变化的字)来说,主要解释形体构造跟所记录的词语之间的关系;而对于变异字(结构理据发生了变化的字)来说,则应该进一步说明形体的演变过程。

字理是一个历史概念,不同时代的字形可能反映不同的字理观念和理据系统。因此对字理教学来说,首先要确定所讲对象的时代性。我国的汉字教学从来就重视字理。《说文解字·叙》说:“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六书”的前四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就是讲汉字结构理据的,不过他们所依据的是古文字字形,大都理据明确。就目前中小学的字理教学而言,所讲解的对象 5 当然是现代汉字。现代汉字系统是经过了长期发展演变并由今人加以整理规范而形成的,其中的字理情况比较复杂,或承袭字源理据,或理据重构,或理据隐含,或理据丧失,凡此种种,不宜用单一的原则和方法来处理,而应该针对不同的理据情况分别主次先后,各自采取相应的原则和方法来加以处理。大致说来,现代汉字的形体理据可以分为四种情况,我们应该用四种不同的态度来区别对待。

第一,构形理据一目了然的直接依现代字形讲解。

从现代字形上能一目了然看出构形理据的字包括三种情况。一是理据古今未变的字,例如相当数量的形声字和会意字,虽然形体上难免有书体的变化,甚至有所简化,但构件的组合及其功能关系并没有变化,只要我们知道古今对应的构件的音义,就能从现代字形上直接分析出理据。如“解”字的理据是从“刀”分解“牛角”,“明”的理据是“日月”之光明亮,“间”的理据是“日”光透过“门”缝,“鸣”的理据是“鸟”用“口”叫唤,这些都是会义合成字,也就是传统所谓会意字;再如“煌”的理据是从“火”“皇”声,“晴”的理据是从“日”“青”声,“辆”的理据是从“车”“两”声,“骑”的理据是从“马”“奇”声,这些都是义音合成字,也就是传统所谓形声字。

二是理据重构的字,即现代字形所反映的理据跟古代对应字的理据不同了。如“构”字原来从“木”“冓”声,现在从“木”“勾”声;“猪”字原来从“豕”“者”声,现在从“犭(犬)”“者”声;“尘”字小篆从三“鹿”扬“土”会意,楷书繁体从一“鹿”扬“土”会意,现在则从“小”“土”会意;“体”字原来从“身”“豊”声,或从“骨”“豊”声,现在则从“人(亻)”从“本”会意(跟古代从“人”“本”声表愚笨义的“体”同形);“灭”原来从“水(氵)”“

”声,现在可以分析为用“一”(标志覆盖物)灭“火”的义标合成字。凡此等等,有的功能关系没变,而构件变了,有的构件变了,功能关系也变了。总之是理据发生了变化,新的理据是建立在现代字形基础上的,因而没有必要追溯古代字形。

三是现代新造字。新事物的产生需要新的词语来表达,有时还需要创制新的字形来加以记录。这些新创制的字形在古代没有对应的字形,因而它们的构造理据只能根据现代字形分析。例如“氢”“氮”“氨”“氯”以及“钡”“锑”“铱”“镭”等化学新名词用字,就都是现代新造的,新造字大都是义音合成字(形声字)。

第二,构形理据不太清楚或没有把握的,联系现代的相关字形统一考虑,要在共时系统的约束下寻求类别理据。

汉字构形不是孤立的现象,讲解理据要兼顾系统内的类似现象作类化处理,也就是要进行系统类聚。利用汉字的系统性,有助于我们正确地掌握个体字符的理据。特别对现代汉字而言,由于形体的演变和音义的发展,个体字符的构形理据有所削弱,不经过仔细分析有时很难一下子看出来,但如果联系相关的字符,通过类化作用和系统的提示,则个体字符的构形理据就显而易见了。例如“都”字,如果孤立地看,很难把它断为形声字,因为其左旁“者”跟“都”的读音声韵调都不同,似已不能表音;其右旁“阝”不能单用表词,当然也就不能表义。但如果我们把“都”放在整个现代汉字体系中来观察,则其理据仍然清晰。因为 6 以“者”为构件的“堵”“赌”“睹”都读“du”,说明“者”带有“du”的语音信息,认读者可以通过系联类推的方法捕捉到这一信息,所以实际上它还能起到表音的作用;同理,以“阝”为右部构件的“邦”“郑”“邯郸”“郊”“邢”“鄂”“鄢”等字都与城镇、地名或姓氏有关,而“都”在“首都”“都城”中也正是用的城镇义项,认读者通过系联类推同样能捕捉到这一信息,可见“阝”实际上也仍然能够起到表义的作用。既然“都”的左旁能够表音,右旁能够表义,那它的理据模式当然是义音合成,也就是形声字。只是“者”的表音功能和“阝”的表义功能不是通过各自独立运用的音义来显示,而是需要通过系联类推来显示,也就是以类显音,以类示义。

为了区别能够单用并且音义对应的一般声符(示音构件)和义符(表义构件),我们可以把不能单用或跟单用时音义无关而通过类化作用以类显音的声符称为“类声符”,以类示义的义符称为“类义符”。[3] 现代汉字中常见的类义符有“宀(室家宇宅寄宿寇安/表示与房屋有关)、广(库府床庄庐庙庖店/也表示与房屋有关)、厂(压厚原崖岸/表示与山崖有关)、髟(鬓髫髯髻髦/表示与毛发有关)、辶(过进逃追运远近返送迎/表示与行走有关)、冖(冥冢冠冤/表示与覆盖有关)、纟(线绳缝缀纺纱绵绣/表示与丝线布帛有关)、隹(雀雄雌雉雁隼雕焦集/表示与鸟有关)”;“页(颈颊额领项颔顶须顾顿颜/表示与头部有关)、贝(资货贺财贿赂赔赚贵贱赠赏/表示与钱财有关)、又(叉取受支友反双/表示与手有关)”;还有“艹(草)、冫(冰)、冃(帽)、攴(扑)、疒(疾)、囗(围)”;“灬(火)、讠(言)、氵(水)、扌(手)、月(肉)、钅(金)、彳(行)、饣(食)、衤(衣)、犭(犬)”等等,联系同类字也很容易看出它们能表示一定的意义。常见的类声符有“隹(堆推锥骓椎崔睢碓唯维惟帷/表示-ui读音)、

(轻氢经泾陉径颈茎痉胫/表示-ing读音)、(拣炼练/表示-ian读音)”;“矣(挨唉埃诶/表示-ai读音)、肃(萧箫啸/表示-iao读音)”;“

(弯峦恋蛮挛孪脔栾鸾/表示-an读音)”;还有“圭(-ua)、且(-u)、卖(-u)、呙(-uo)、川(-un)”等等。这些构件有的在现代不能单用,有的虽然能够单用,但单用时的音义跟所构字的音义无关,所以如果孤立地分析某个由这些构件构成的字,一般是难以明了其构形理据的。对于这种情况,以前的做法通常是要去查找古代的字形和字音,然后说明相应字源的理据。但对于中小学生来说,要他们掌握太多的古形古义古音,难免加重负担,本来只要记住一个现代字形,现在却要连古文字一块儿记,加上古义古音的干扰,容易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从而影响识字教学的效果。其实只要我们掌握系联类推的方法,就可以在不追溯字源的情况下,借助于系统的类别功能而把相当一部分现代汉字的理据讲解清楚。

第三,共时系统无法提供理据线索的,才求助于字源和形体演变的考察,借以说明字源理据或形体变异之故。

共时系统所能展示的字理往往是某些字共同拥有的构件的功能,它们在相关的构形环境中体现出一定的意义信息或读音信息,但单独成字时,往往难以从系

7 统上看出它们的构形功能。例如“木”作为构件,通过“桃李杨柳板材休林集析”等字的系联类推,我们会知道其中的“木”表示树木或木材之类的意义,是个表义的构件;可独体字“木”,它是怎样跟表示树木的“mu”这个语词建立联系的呢,我们无法从现代汉字的系统中找到理据,这时就需要借助字源也就是古文字来加以说明了,原来“木”是个象形字,经过隶变后成了记号字,其演变过程是“→木→木→木”。再如“为”,在“伪沩”两字中起标音作用,只要我们认识单用的“为”字就不难理解,可对于独体字“为”,它是如何表示“wei”词的音义的呢,这也需要追溯字源。在甲骨文和金文中,本来是用一只手牵一头象的组合图形来表示干活的意思从而记录语言中“wei”这个动词的,小篆仍然能看出会形的意味,隶变后,图形表义的功能就基本消失,成为从“爪”的半记号字,又经过草书楷化,就成了今天的全记号字,其演变过程是“

→爲→為→为→为”。诸如此类,几乎所有的现代独体字都需要借助字源才能弄清楚它们的构造理据及形体演变过程。

当然,不只是独体字,合体字中理据不明而又不能从现代汉字系统上分析出来的字,也需要借助字源来讲解其构形理据。例如“春舂奉泰”四字,它们虽然都有一个相同的构件(字的上部),可这几个字的音和义都没有什么联系,我们无法推知它们共同的部件具有什么具体的功能。所以我们只好借助字源来讲解各字的构形理据。“春”的甲骨文字形作“

”字,其中的三个“木”象草木之形,“日”表阳光之义,“屯”提示这个字的读音,合起来表示意义跟阳光温暖、草木滋生有关而读音如“屯”的那个词,这就是春天的“春”。小篆作“

”,从艹(草)从日屯声,理据跟甲骨文差不多,隶变后作“春、春”,把小篆上面的两个构件“艹”和“屯”粘合为一个无音无义的记号“”,整个字就变成一个表义构件“日”加上一个记号构件“”了。追溯字源以能讲清理据为准,不一定要列出所有的古文字形体,也不一定要最早的形体。如“舂”小篆作“杵()以捣臼(

”,像两只手(

)持)的组合图形,表示舂米的“chong”;隶变以后,上面的两个构件也粘合成一个记号“”了。“奉泰”两字也只需追溯到小篆形体就可以了。“奉”小篆作“”,从手(

)从廾(

)捧物(

),本义为“捧”,引申为奉

”,承、承受、侍奉,现代只用引申义,本义用分化字“捧”表示。“泰”字小篆作“从水()滑过双手(

),大(

)声,本义为顺滑,引申为顺畅、顺利、平安,现代只用引申义(国泰民安),本义已消失。“奉”“泰”的上部也是经过隶变粘合而成的,它们跟“春”、“舂”还有“秦”、“奏”等字虽然在形体上互有联系,

8 但由于形体的来源不同,因而理据各不相同。

字源的追溯和形体演变的分析可以配合系统讲解,也可以济系统之穷,是讲解现代汉字构形理据的重要方法。但对中小学生而言,不宜用得太多太滥,只能根据需要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适当运用。

第四,字源理据不清或形体来源不明者存疑,宁缺毋滥,千万不要为求字理而随意联想,以致胡拆乱讲。

事实上,字源也不能解决所有现代汉字的理据问题,因为有些古文字形体本身的理据就不清楚。例如“入”“六”“四”“于”“者”等现代字形不可理喻,查出它们对应的古文字形体同样难以推测其所以然,这类字我们就把它当作记号字要学生死记,或者运用别的方法(如联想法、字谜法等)帮助学生记住,而不要去编造虚无的功能字理。

字理不是孤立的,而是由若干规律形成的系统。运用规律和系统来进行教学,自然能有效地提高汉字教学的功率,所以目前字理教学作为一种识字方法已在中小学得到广泛运用。但字理教学不单纯是个方法问题。它跟汉字知识、教育规律和儿童心理都有关系。我们应该在这些理论的共同指导下准确地把握字理教学的性质、功用和尺度,不要把字理教学讲成图画课,以为所有汉字都是由图画变来的,从而背离汉字科学;也不要把字理教学讲成古文字课,那会增加学生负担,偏离中小学语文教学的目标;更不要把字理教学讲成系统的文字学理论课,那么抽象的知识会降低学生学习汉字的兴趣。我们主张中小学老师应该学习汉字学知识,掌握汉字结构和形体演变的基本规律,但在教学中只能根据现代汉字的实际情况适当地运用,不宜过分强调。能让学生通过部分字例初步认识到汉字形体的结构和演变是有理据的就可以了,不要寄希望讲清楚每个汉字的理据,不要为了追求理据而胡乱分析和讲解汉字。应该说,字理教学作为一种识字方法是科学的,行之有效的,但并不是唯一的和万能的。所以字理教学应该跟别的识字方法相辅相成,并行不悖。能够解释字理而学生也容易接受的可以用字理教学法,不能解释字理或虽能解释而学生难以领会的就不要强解字理,而应该采用别的识字教学方法。

参考文献

[1] 王宁.汉字构形学讲座[N].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 [2]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第13页。

[3] 李运富.现代形声字的判定及“类义符”和“类声符”[A].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古汉语教研室.古汉语论集(第三集)[C].湖南:岳鹿书社,2002.第50—62页。

字理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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