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23:48:3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莲塘七中关于学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课堂的高效有序,创建安全优良的学习、生活环
境,提升学生的道德素养,特制定《莲塘七中学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请全体同学认真遵
守。
一、携带规定: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2、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系。
3、如离家较远、父母繁忙或者其他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应由学生提出申 请,
家长填写申请表,家长、班主任共同签订《莲塘七中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管理协议书》,交
由学校审批政教处备案后,学生方可在学校使用手机。
4、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严格遵守《莲塘七中学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要求。
二、使用规定:
1、经申请获准携带手机的学生,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听歌、聊天、
玩游戏、收发观看传播不健康信息等。
2、手机只能在每天课外活动期间使用(走读生出校后可以使用),其它时间一律关机。如有
特殊原因在校内使用手机,须经班主任同意。
3、严禁学生在教学时间(早晚自习、上下午各4节课)内和两休时间内使用手机。
三、对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处理规定:
1、未经允许携带的手机(包括MP3,MP4等)进入校园,一经发现一律收缴。并扣除班级
日评估每人次5分,全校通报批评,两次及两次以上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即取消其使用手机的资格,扣班级日评估每人次5分,并收
缴其手机:
(1)学校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检查,违规开机的;
(2)手机借于他人违规使用的;
(3)未按要求使用手机的(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上网聊天等);
(4)带手机进入考场,即视为考试作弊,该科试卷判零分,记过处分。监考、检查人员,
可当场没收所使用手机,交政教处处理。
3、凡备案的手机若号码有变更,学生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和政教处。
4、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为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
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移
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其他说明:
1、学生因违规使用被扣留手机的,在期末考试结束时,由学生家长亲自到校领取。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
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家长承担。
4、学生携带的手机属私有财产,学生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在不允许使用手机时段内确需与家庭联系的,可经老师同意后再用手机打电话或到
学校办公室打电话。
6、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考评管理考核。
莲塘七中
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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