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考核管理办法

2020-03-02 07:48:5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顶岗实习考核管理办法

1、就业办认真选择实习场地,并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2、班主任做好实习动员,讲明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宣布实习纪律。

3、学生实习期间,指导教师、管理班主任和就业办的人员要经常深入实习第一线检查指导、帮助协调和解决问题。

4、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做好实习总结,实习学生认真完成《实习手册》中的填写内容,就业办、班主任、指导教师共同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

五、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标准

实习考核为期一年,分上半期考核、下半期考核。上半期为半年,考核分数为25分,下半期考核分数及格为25分,总学分为50分,表现特好、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加分。

1、上半期考核:以用人单位填写实习生考核表为考核依据,基础分为及格学分(25分)。

2、下半期考核:实习结束时,就业办、指导教师、班主任及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对学生实习进行考核和评语鉴定,成绩评定应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实习质量和考核成绩来综合评定,成绩评定分为:优(30—35分)、良(25—30分)、及格(25分)、不及格(0—24分)四级,并以此作为毕业就业推荐的一个依据。

3、成绩评定等次标准

优秀:

实习积极主动、好学,实习任务完成好,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质量高,达到实习计划的要求,实习态度认真,实习单位反映良好,有较强的技能和生产能力。

良好:

实习期间表现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日记和报告,达到实习计划要求,掌握了一定的生产技能,实习单位反映较好。 及格:

实习期间表现一般,基本达到实习计划的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日记和报告,但质量一般,技能水平一般,实习单位反映一般。 不及格:

实习期间表现差,有较严重的违纪和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未能达到实习计划的要求,不能完成实习手册,技能水平很差。

其中可给予在实习岗位上,表现突出、对用人单位贡献较大、用人单位给予表彰等因素,进行加分,每一个用人单位颁发的证书或表彰函,可加一分。

六、其他

1、学生的实习期定为一年。实习期从办理离校手续算起,到第二年的6月30日,实习期不少于十个月。

2、实习期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珠海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关于我市直属公办学校中小学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珠价

[2002]120号)的规定执行。实习生必须按时交纳学费,实习期的收费标准同前两年一致。

3、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一般不能提出更换实习岗位,属以下情况之一,经学校研究,可酌情处理。

(1)因各种原因,被用人单位退回学校者。

(2)因用人单位倒闭,自然流回学校者。

(3)各方面表现较好,但完成不了用人单位的最低效益者。

(4)完成不了用人单位的考核,被用人单位退回者。

(5)出现其他特殊情况。

4、实习学生被用人单位退回后,学校均按以下程序做出处理:

(1)先到学校就业办报到。

(2)认真总结,写《实习说明书》500字以上。

(3)等待就业办安排处理。

(4)重新寻找新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

(5)延长相应地实习期。

(6)参照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5、学生实习结束后,填写《毕业顶岗实习调查表》,使学校了解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效果,以作为专业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沟通,以利于提高毕业顶岗实习作用。(《毕业顶岗实习调查表》详见附三)

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顶岗实习考核与管理办法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顶岗实习考核评价

顶岗实习考核细则

顶岗实习考核说明

顶岗实习总考核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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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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