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诗歌朗诵比赛的通知

2020-03-04 07:27:3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香河12中关于“美丽香河我的家”诗歌朗诵比赛的通知

各班班委、团委

为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鉴赏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举行2016年春季学生诗歌朗诵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比赛时间:2016年5月27日下午2:40。 二 比赛地点:学校篮球场

三 比赛评委:胡飞 杨伦 胡启荣

王超

罗超

闫爱斌

吴婷 四 比赛要求:

1、诗歌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有配乐。

3、朗诵有节奏,普通话标准。

4、人数限制2人以下。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5、比赛顺序抽签决定。

6、各班参赛人数不少于2人,不多余4人。

7、比赛时,主持人宣布选手两次后未上场,作弃权处理。

8、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26日晚9点。报名名单和配乐一起交到陈静老师处。

五 评分细则。总分1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1、诗歌内容健康、积极向上。1分

2、配以乐曲1分(朗诵形式富有创意,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加0.5分)

3、朗诵熟练,精神饱满、声音洪亮。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

2分

4、能正确把握诗歌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2分

5、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演及表情的变化反映诗歌内涵。

2分

6、时间控制在4--5分钟以内1分。(超10秒扣0.2分以此类推,低于4分钟扣0.5分)。

7、朗诵学生班级遵守赛场纪律(要求赛场学生在朗诵时保持安静,坐姿端正,无玩手机、等现象)1分,

评奖及奖励,以最后得分从高到低评奖。

一等奖

两名

证书及奖金

班级加3分 二等奖

三名

证书及奖金

班级加2分 三等奖

五名

证书及奖金

班级加1分 优秀奖

八名

证书

班级加0.5分 七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评委商量为准。

12中 201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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