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办法

2020-03-03 15:49:3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库房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库房物资管理,规范库房定置管理,确保物资受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成品库房管理环节所涉及到的程序和管理规定。

三、管理要求

(一)库房管理总则

1.库房保管员要按照程序文件相关内容和要求,认真履行服务职能,做好科研、生产的服务保障工作。

2.根据所保管物资的属性和要求,进行分类管理,做到保管的物品不短缺、不错混。账目笔笔清楚,做到账、卡、物三相符,收、支、存保持平衡,严禁有账外物资,不得随意更改账、卡和物资出入库单据及价格,及时报送各类报表等资料。

3.所有物资按目录记账,按划分区域定位存放,做到仓库管理“二齐”、“四化”、“四清”、“四保”、“四号定位”,勤点勤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协调解决。对有库存保存期限要求的物资,按季填报超期物资明细单。对超期不合格物资、报废物资、废旧纸箱等应隔离出库。库房环境(通风、温度、湿度等)条件按日填写保管记录。

4.做到安全第一,防火防盗,下班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禁止烟火,指定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前检查。

5.搞好经济核算,做到日清月结,收有凭、付有据,先进先出,专项专用,不错记、不漏记。每月底各库房进行盘点自查,并与管理室统计员核对物资账目。

6.库房管理应按照以下原则: (1) 做到二齐:堆放整齐,库容整齐。

(2) 把好三关:入库验收关、出库核对关、在库养护关。 (3) 管理四化:规划化、五五化、架子化、科学化。 (4) 物资四清:物清、账清、资料清、标志清。 (5) 库房四保:保质、保量、保生产、保安全。 (6) 定位四号:库号、架号、格号、位号。

(7) 做到十不: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变、不腐、不坏、不漏、不爆、不混。 7.妥善管理库房物资,不得发生物资丢失、损坏、变质;保证凭证、单据、账页、报表等资料不得丢失 ,做好库房环境条件等日常记录。

8.账、卡、出入库单据等原始资料,应按要求存档管理,未经物资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允许他人查看和借阅,不得泄漏公司物资商业秘密。

9.做好报废物资和包装物的回收、整理、分类上账,按月上报综合管理员统一处理,搞好节约回收工作和多余积压物资的保管工作。

10.库房管理员岗位变动或工作性质范围变化,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保证经手的各项业务清楚。其所有登记账簿、统计资料、各类报表等资料均应作为会计资料保存,办理移交。

(二)库房存储环境要求

1.对一般的仓库要保持一定的温湿度,温度一般在5—35℃,相对湿度应不大于75%。 2.仓库应设置温、湿度计,对于存储区域的环境温度、湿度,必须指定专人每天检查并记录情况,每天根据具体情况开启防潮设备。对于有超标情况,应尽快采取适当措施直至恢复正常,采取的纠正措施应予以记录。

3.仓库应有一定保持温湿度的条件,冬季应有防寒门帘,出入库房应注意带门,防止室温剧烈变化;夏季要加强库房通风和降温措施。

(三)物资储存期管理 1.储存期物资出入库规定

(1)入库规定:产品入库前应通过公司专职检验员的入库验收,并出具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合格证明文件上应注明检验编号、检验日期等内容,以备超期复查。产品入库时库房保管应作好相应的记录(包括:合格证上的内容、生产日期及储存期和有效使用期)。

(2)出库规定:库房保管应对以上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有超过储存期或有效使用期的现象时,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有关规定执行;在库房已超期的物资,库房保管应作好标识、标记,并在适当的位置加以注明。

(四)库房定置管理

1.做好定置管理,库房做到堆放整齐、库容整洁,确保库房内与库房周围的清洁卫生。 2.所有存放物资应分类存放,堆放整齐、美观,并且状态标识清楚、正确。存放货物时需注意托盘不得超出货架5厘米,货物存放须整齐且不得超出托盘。托盘需与墙壁保持50厘米间隔。物资高度不得超过2米,承重不得超过300公斤/平方米,存放在库房货架的物资高度不得超过2米,三层及以上的货架存放物资高度不得超过1米,且应采取保护防跌落措施,托盘需存放在货架指定位置,托盘两头均应超出货架3厘米,承重不得超过500公斤/平方米。

3.车间生产所产生的不可用生产垃圾由车间负责派专人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 4.严格执行定置管理区域划分,办公区只能存放与目前工作有关的设备、仪器及资料,物资均存放在物资存放区或中转区内,物流通道应随时保持畅通。

5.托盘管理应按照《托盘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所有托盘应定点储存、有序流动、有效使用。托盘管理员应设置专账对托盘的投放、使用、非生产领用、动态库存、坏损维修等进行管理,定期对各单位的托盘进行抽查盘点,确保公司托盘财产的安全。各单位在使用托盘过程中,要按托盘管理流程循环使用,定点回收,及时清理空置或损坏的托盘并送交生产与物资控制部,不得私自存放、挪用、外借空余托盘。

(五)仓库安全管理

1.各单位必须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加强库房现场的监督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目标责任,按要求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2.各单位应认真开展仓储安全生产的日常巡查,并作记录。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或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进行协调整改。

3.库房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事故发生当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24小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进行调查分析。

4.库房的物资进出应出示相关单据,经确认才允许物资进出作业。外部单位到库房搬运物资,应由相关人员陪同完成相关手续。物资进出按公司物资出门管理规定执行。

5.非本库工作人员或与本库无关的人员禁止入内,外来参观者应经领导批准由有关人员陪同。

6.仓库账、卡和所有原始记录,除有关计划员、采购员、统计员、核算员外,未经许可严禁查阅。

7.做好防潮、防洪、防火、防盗工作,严禁事故发生。

8.坚持定置管理,保持库内和库房周围的清洁卫生,下班关好门窗,切断电源,上班前做好安全检查。

9.坚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以保证物资的安全。

10.进出库房工作的车辆应遵守公司交通安全和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卸货作业一律将车辆停放库房货场内。车辆应对齐摆放按库房工作人员指令操作,当卸货收货时应出示相关证件。

11.库房各作业区域的负责人为库房该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对库房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库房为公司重点防火单位,按公司对重点防火部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六)库房管理的其它要求 1.物资出入库方式及仓储分类设置

所有物资出入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2.物资盘点及核对

各级物资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核对,月底应对物资进行盘点造册报送生产与物料控制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特别对供方备品、代管寄存物资、客供料等物资应及时同相关方面核对,确保财产物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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