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某县草原生态补奖工作绩效考评办法

2020-03-02 18:23:5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四川省XX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

绩效考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201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四川省201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指导意见》要求,为了使我县草原生态补奖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评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原则。考评指标结合实际,考核标准科学统一,考评方法简便易行,考评程序规范严谨,考评依据客观真实。

(二)坚持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考评工作必须客观、真实、公正、透明,充分反映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的过程、效果。

(三)坚持奖惩分明原则。将考评结果与绩效考评奖励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投入相结合,奖优惩劣,推动各乡(镇)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县所辖的XXX个片区工委和XXX个乡镇。

第二章 绩效考评内容

第四条 绩效考评设置两级考评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包括组织管理、基础工作、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实施效果等5项内容;二级指标包括组织机构、方案制定、资金兑现、

档案管理、监管监理等21项内容。

第五条 组织管理主要考评各乡(镇)组织机构建立、实施方案制定、目标责任落实等情况。

第六条 基础工作主要考评各乡(镇)草原确权承包经营制度、基本草原划定、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执行,补助奖励资金兑现等落实情况。

第七条 任务落实主要考评各乡(镇)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划定、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执行,补助奖励资金兑现等落实情况。

第八条 保障措施主要考评各乡(镇)检查考核制度建立、草原生态监管、补奖政策专题宣传和实用技术培训等开展情况。

第九条 实施效果主要考评各乡(镇)草原植被盖度、草原生产能力、草原超载减畜、牧民增收等情况。

第三章 绩效考评方式

第十条 绩效考评在省、州、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草原生态补奖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绩效考评实行乡(镇)自查、县草原生态补奖工作领导小组抽查的考评方式。

第十二条 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度实施方案对本乡(镇)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及绩效考评自查得分表,于次年3月5日前报请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进行绩效考评。

第十三条 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工作领导

小组组建绩效考评工作组,对全县落实草原生态补助政策情况进行考评,于次年4月5日前将县自查报告及乡(镇)考评结果报送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四条 县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次年7月5日前完成对乡镇的抽查,形成绩效考评综合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各乡(镇)绩效考评等级。

第四章 绩效考评奖惩

第十五条 将围栏管护任务与绩效挂钩,依据围栏破坏程度和违规放牧行为次数进行相应扣减。

第十六条 将年度减畜任务与绩效挂钩,依据未完成出栏数扣减相应考核奖励。

第十七条 将草原防火与绩效考核挂钩,只要违反县上“7个严禁和一个凡是”原则,对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八条 绩效考核不合格的乡(镇),扣减该乡(镇)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奖补给绩效考评优秀的乡(镇),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不予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不安排补奖资金,对相关乡(镇)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一条 各乡镇奖励资金安排表见附表

某县绩效考评办法

草原生态奖补机制讲课内容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方案

草原奖补总结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

绩效考评办法

草原补奖机制政策宣传材料

泰山乡草原补奖工作汇报(优秀)

甘肃中央财政新一轮草原补奖

6、加紧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机制(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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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某县草原生态补奖工作绩效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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