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2

2020-03-03 17:48:3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东风佳园二期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东风襄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

乙方: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服务。 本物业名称:东风佳园二期商品房项目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住宅

坐落位置:栋单元楼层房间

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绿化、环境卫生、交通、公共秩序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半年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出租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因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风、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因甲方维护修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通过或临时占用乙方自用部位、自用实施设备的,乙方给予配合。

11、不得擅自将住宅改为非住宅使用,不得擅自将车库进行分割,不得在小区内搭建违章建筑;维护房屋外观统

一、协商,不破坏外墙、户外不装防盗网、不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不随意安装衣物晾晒实施、屋顶不装任何设施设备、不乱涂乱画。

12、甲方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突发盗窃等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需采取紧急措施的,乙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风井管井和其它共有部位。

二、房屋共同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下水管道、上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电梯、照明、消防设施、取暖设备、绿地、道路、路灯、沟渠、化粪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享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和其它共用设施设备。

三、环境卫生

1、内容

(1)小区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

(2)公共设施、设备保洁清扫保洁

(3)小区内的绿化养护

(4) 楼内电梯前室、楼梯、过道的清扫保洁

2、责任

(1)环境整洁、干净,无污染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绿化养护得当、定期修剪,植物生长良好

三、安全防范

1、内容

(1)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2)小区门岗24小时值班

(3)物业管理区域内巡视

(4)主要通道和人员出入处24小时监控

2、责任

(1)协助公安部门加强治安管理,协查各种违法案件,维护小区公共安全。

(2)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尽到安全防范责任。

(3)发现各类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止重大责任火灾、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车辆限速、限重、禁鸣

(2)车辆进出管理

(3)停车泊位管理。

2、责任

(1)车辆行驶、停放有序

(2)保持小区安静

(3)维护交通安全,道路畅通有序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方根据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襄阳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对乙方的房屋装饰装修行为实施管理。

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内容

(1)共用部位的维护与管理

(2)共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2、责任

(1)共用部位无破损,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定期维护与保养

(3)专人维护与保养

(4)小修:及时修理,不过夜,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急修:30分钟内到现场,24小时处理,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业主报修及时率达90%以上,维修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费时间

自拿钥匙之日起,一次性缴纳12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以后每月的上旬及时到小区物业所缴纳物业管理费。

二、甲方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

高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建筑面积以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

三、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缴纳;乙方与承租人约定由承担人缴纳的,从其约定,乙方负连带缴纳责任。

四、乙方转让物业时,需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全额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四条其它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地下已售车库车位服务费:60元/月·辆

地上露天车位:120元/月·辆

摩托车(含电动车):20元/月·辆

自行车:8元/月·辆

2、业主住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

甲乙双方按照协商自愿原则,合理收取相应的费用。

第五条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资金。由乙方在收楼办证时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物业维修资金。

二、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六条保险

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第七条经营广告牌及其它收益

一、甲方统一布设,但不得有损小区整体观瞻和侵害业主权益。

二、收益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成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费用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缴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千分之三缴纳违约金。

第九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

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本协议样本送市房屋管理局备案。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

月日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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