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22:37: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大纲
1.目的要求
本大纲是巴彦淖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巴彦淖尔市范围内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的标准和依据。通过考核,认定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所掌握的食品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基础知识、食品生产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等知识和技能的水平达到相应的岗位管理人员要求。
2.编制依据
本大纲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和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相关文件为依据进行编制。
3.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巴彦淖尔市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是指食品生产企业为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有效实施、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的食品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人员。本大纲指定参考教材,质量管理人员可依据大纲制定的考核内容和指定的参考教材进行自主学习也可参加由巴彦淖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举办的专业培训。
4.参加培训的申报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4.1从事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
4.2拥有食品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拟从事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
5.考试内容说明
考核内容分为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具体包括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相关标准等; 第二部分为食品安全基础知识;
第三部分为卫生控制和质量管理基础知识;
第四部分为食品企业备案制度;
第五部分食品企业卫生要求;
第六部分是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第七部分是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内部审核与持续改进;
第八部分是食品检验检测基础知识。
考核要求申报人员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程度要求由低到高依次为了解、熟悉、掌握、熟练掌握四个层次。
6.考试内容及要求
6.1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6.1.1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考核要求:
了解每部法律法规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涉及到的主管部门,熟悉本企业对相关规定的配合要求,了解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1.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10版)
QS审查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质监119号公告)
《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的通知》(国家认监委)
考核要求:
了解以上每部规章及出口食品企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涉及到的主管部门,熟悉本企业对相关规定的配合要求。
6.2 食品安全基础知识
6.2.1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天洋水饺中毒事件;
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
其他新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考核要求:
了解造成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的起因和后果以及对企业的警示作用。
6.2.2食品安全基础知识
6.2.2.1食品中的危害与控制
考核要求:了解危害的概念与分类;了解各类危害的发生机理和控制措施;了解食源性疾病的概念与分类。
6.2.2.2 食品添加剂的控制
考核要求:了解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和分类;了解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和管理措施。
6.2.2.3 食品生产与安全评价基础概念
考核要求:了解贮藏、灭菌、消毒、风险、食物安全毒理学评价、食品的保质期、食品的保存期等概念的基本涵义。了解与食品卫生相关的生物媒介及控制措施。
6.2.2.4 食品安全相关组织机构
考核要求:了解WHO、CAC、FAO、OIE、ISO等组织的宗旨及主要职能。
6.3食品安全卫生控制和管理方法
6.3.1良好操作规范
考核要求:了解良好操作规范的概念、国内外良好操作规范的要求以及良好操作规范的基本内容。
6.3.2卫生标准操作程序
考核要求:了解卫生标准操作程序的概念,熟悉SSOP的基本内容,掌握SSOP八个关键卫生要求的控制方法。
6.3.3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考核要求:了解HACCP的基本概念和应用范围,熟悉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熟悉HACCP的7个基本原理。
6.3.4ISO9001和ISO22000
考核要求:了解ISO9001和ISO22000的基本概念和异同点。
6.3.5食品防护
考核要求:了解食品防护的概念,食品防护计划的评估内容、建立和实施要求。
6.3.6良好农业规范与初级原产品原料供方评价
考核要求:了解GAP的基本概念,掌握对初级农产品原料供方的评价要求。
6.4 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制度
6.4.2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年审与后续监管
6.5 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6.5.1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加工厂的选址
厂房和车间
设备
照明设施
空气质量和通风设施
卫生间设施
更衣室及洗手消毒设施
水的供应
员工卫生
废水、废料、废气的管理
虫害的控制
有毒化学物品的控制
清洁消毒
原辅材料的要求
包装的要求
贮藏
运输
记录保持
培训
食品安全控制体系(HACCP体系)
产品标识和回收
加工控制
考核要求:通过对上面要素的学习,掌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符合的基本卫生要求。
6.6 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考核要求:
1)了解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目的;
2)掌握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框架和要素;
3)掌握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方法;
4)了解为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实施,实施前应做的准备;
5)掌握如何验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实施过程的有效性。
6.7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内部审核与持续改进
考核要求:
1)了解审核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
2)熟悉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3)掌握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审核技巧;
4)了解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持续改进的基本要求。
7.培训内容及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考核内容以自学为主,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也可自愿选择接受质
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知识培训,知识培训对本大纲的重点内容进行解读。知识培训统一教材、统一师资,对于培训考试合格者统一颁发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考核培训证明。理论培训不少于24学时。
8.考试方式及试题类型
8.1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85分及以上为优秀。
8.2笔试卷考题由A、B、C三套试卷组成,其中A、B试卷又根据不同企业再细分为若干专项小类。试卷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五部分组成, A类试卷可附加案例分析题。
9.培训考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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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食品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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