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技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9)

2020-03-04 01:40:3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药学技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

随着药学信息更新速度的不断加快,药学人员业务素质和学术水平也需要不断提升,为了提高科室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药学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发展趋势和动向。药学部鼓励在职和业余业务学习。

2、随着专业技术职称的晋升,药学专业人员的自身业务水平和医、教、研综合能力也应该有相应的锻炼和提高。

3、药学部内部每月不定时安排业务学习。每年对全员进行执业道德、药事法规、质量管理制度、专业知识、工作技能等培训考核工作。

4、对积极参与本行业学术交流活动并获奖的药学专业人员,和每个年度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出版论著的药学专业人员,可根据本单位和科室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5、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6、药学部定期或不定期邀请院外专业人员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讲座,要求药学部全体人员(夜班、值班人员除外)必须到场参加。

7、药学人员应建立个人培训教育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职位、职称、培训时间、培训题目、培训地点及培训师、课时、考核结果等。

8、参加学习者,当学习与工作存在冲突时,应以工作为重。

9、参加药学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向科主任提出申请,统一协调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学习。未按规定程序申请或未获得批准擅自参加学习的,药剂科不提供时间、经济等帮助。

10、参加非药学相关专业学历教育或其它教育的,不得占用工作时间

11、参加各类考试的休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12、年终根据业务讲座及“三基”内容进行员工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升等重要条件。

药学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4药学技术人员

药学技术人员聘用合同

业务学习制度

业务学习制度

业务学习制度

业务学习制度

业务学习制度

业务学习制度

药学技术人员培养、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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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技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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