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学生联合会章程(材料)

2020-03-03 17:44:1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北京高校川渝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北京高校川渝学生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由北京高等学校川渝籍学生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先进青年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联合会及其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团结在京川渝籍大学生,提供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关心和帮助贫困的川渝学子;为川渝籍学生提供创业就业信息与帮助;

(三)辅助省、市驻京团工委开展工作,与北京四川企业商会和北京重庆企业商会保持密切联系,服务川渝大地在京务工人员,为川渝务工人员子女的成长与教育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提高所有在京川渝籍青年的凝聚力,广泛联系各地川渝同乡,弘杨巴蜀文化,为家乡的建设与发展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台湾省和港澳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

(六)发展同各国、各地区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国、各地区人民和学生的正义事业;

第四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北京高等学校的川渝籍学子和科研教育机构的川渝籍研究生、国外中国川渝留学生等,承认本会章程,品行端正且有合法身份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加入本会:

1.出生在【重庆或者四川】;

2.祖籍为【重庆或者四川】;

3.【重庆人或者四川人】的近亲属;

4.在【重庆或者四川】生活、学习过并经本会认可的;

5.对巴蜀文化非常感兴趣或者对川渝大地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过贡献并经本会认可的;

第六条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1、在本会有选举和被选选举的权利;

2、对会务及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参加本会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

4、享受本会提供的技术、服务、通讯录信息等资源;

5、入会、退会的自由权。

第七条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的声誉,积极响应本会的号召;

2、保护本会通讯录信息,不得擅自传播给本会以外的人员;

3、发现有对本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情况应立即向本会举报。

4、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公益活动;服务川渝老乡;服务家乡的建设;

第八条本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品德恶劣,有不良目的或不承认本章程的将被除名。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北京高校川渝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和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

1、主席一名:负责本会的重大决策与内部事务,负责大型活动(三所以上的高校联谊或人数200人以上的活动)的统筹安排,负责重要人事任免,签署文件,听取工作报告,对外代表本会。

2、副主席(常务委员)若干名:由各高校川渝学生联合分会主席兼任,参与本会重大决策与安排,负责听取部门工作报告,全权负责和管理自己所在高校分会的内部事务与活动安排。由主席、副主席共同组成常务委员会,负责制订本会的重大工作计划和安排;负责审议各部门工作报告;负责提交和审议各种议案;负责川渝学生代表会闭幕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3、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干事若干名。代表本会负责对外联络工作(含企业、川渝名人、领导、其他地区川渝同乡组织),负责各高校会员信息的统计汇总,并按照地区、专业等进行整理和分类;指导各高校分会开展工作,听取各高校骨干的工作报告和工作意见,向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汇报工作,制订本部门工作细则和管理办法;召开本部门工作会议,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

4、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干事若干名。负责各种文件的起草、签发与存档。负责会议记录以及本会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与会员的交流和沟通,听取川渝学子的建议和意见并就相关问题做出答复;负责联合会的

宣传工作,负责本会活动费用的审计与出纳,制订本部门工作细则和管理办法,召开本部门工作会议。

5、活动部: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负责本会各种活动的策划以及人员安排,负责活动资金的预算;指导各高校的活动开展,批准登记各高校独立开展的活动。负责管理本会志愿者队,开展服务川渝籍在京务工人员的活动,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的爱心活动,负责寒暑假返乡支教和服务西部等公益活动的具体工作安排;制订本部门工作细则召开本部门工作会议。

6、组织部: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负责考核各高校分会川渝学生干部,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的各个干部,负责本会所有会员以及干部的奖惩事宜,对各高校分会提名的骨干进行考察和任免,登记各高校上报的干部名单,有权向各高校分会提出工作质询意见,有权向委员会及其常委会提出各高校分会干部的罢免与选举意见。

7、委员会:由各高校分会按川渝学生人数推荐若干名在校表现优秀的川渝学生担任本会委员,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执行委员会,负责审议联合会年度工作报告,监督各部门工作,负责制订新一年的工作计划,负责选举秘书长、办公室

主任、活动部部长、组织部部长以及其所属干部;负责表决联合会的重大决策,负责主席、副主席的选举与罢免;负责制订和修改本会章程。

随着本会的不断发展壮大,今后还会增加其他工作部门。

第四章活动费用

第十条本会会费来自各界捐助以及老乡支持,总会发起的活动由活动部提出申请,经常委会讨论决定支出费用的多少;分会的内部活动原则上自行承担或参与人员AA制,常委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赞助一定的费用。其余各项活动的

费用皆为AA制,若有剩余的资金将纳入本会统一基金(用于支持本会的相关活动)。每月将定期公示财务报表。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资金,将以本会名义捐给四川和重庆希望工程或慈善机构。

第十一条对本会有重大贡献的会员或捐赠的人士,将给予公开表扬及永久记录。

第五章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各高校川渝学生联合会分会可以独立开展各项活动,但外事联系及会员工作活动应告知总会秘书处,面向分会全体会员的内部活动以及高校分会间的联谊等大型活动应上报总会活动部,并进行审批和登记。

第十三条各高校川渝学生联合会分会进行内部的重大人事任免以及换届选举应上报总会组织部,由组织部考察候选人并颁发任命书。

第十四条各高校川渝学生联合会分会之间应当资源共享,相互帮助,竞争与合作并存,共同发展。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应由秘书处讨论决定警告或除名。

第十六条对于表现优秀的川渝学生和联合会各级干部,将由联合会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等。

第十七条罢免联合会各部部长、办公室主任、秘书长需由委员会10人以上联名或者常委会半数以上联名提出罢免案,并经全体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可以罢免。各部部长、办公室主任、秘书长的选举需公平竞争,获得票数最高或者经常委会全体提名者视为当选。

第十八条罢免常务委员(副主席)需委员会15人以上联名或常委会三分之二以上联名提出罢免案,并经全体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可以罢免。常务委员(副主席)的选举应由所在高校自己决定选举办法选举出并报联合会常务委员会视为有效,若为全体换届选举,应当报换届选举委员会视为有效。

第十九条罢免会长需委员会15人以上联名或常委会三分之二以上联名提出罢免案,并经全体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可以罢免。被罢免的会长根据委员会或者常委会的决定是否继续担任自己所在高校川渝负责人之职务。

第二十条各高校川渝干部选举与罢免由各高校分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行制订。

第二十一条各高校管理办法由各高校分会本着为老乡服务的原则自行制订。

第二十二条各高校分会干部任期由高校自行决定,原则上任期为两年,原则上毕业以后不再担任高校干部职位,但可以仍为本会会员,考研等留校人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总会干部任期为两年,中期进行人事调整,考研等留校人员可以连选连任,原则上卸任各高校分会干部职位的同时卸任总会干部职位。卸任总会干部职位的,不影响继续担任自己高校的干部职位。总会主席、副主席等卸任以后可以根据情况担任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等职位。

第二十四条部门会议应半月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应一月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应一学期两次,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不定期召开以上会议,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召开。

第二十五条所有会员均有权向本会提出批评与建议,各高校应将批评与建议转交到本会办公室,并由相关负责人进行答复。

第二十六条资金使用制度讲究公开透明。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本会财产。

第二十七条各高校公章由各高校分会主席保管和使用,并制订相应的用章制度。联合会总章由主席保管,经全体常委会同意使用方为有效。

第二十八条修改章程等程序性议案需委员会10人联名提出或常委会半数人员提出,并经全体委员半数通过有效;大型活动表决与安排、选举和罢免议案等实质性议案需委员会10人以上联名或常委会三分之二以上联名,并经全体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视为有效。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每学期将对委员会进行工作总结和汇报,汇报需经委员会半数通过并认可,若汇报不能通过,则该部门负责人需要向常委会提出辞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会未尽详细之处由指导老师和常委会负责解释和完善。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北京高校川渝学生联合会所有。

第三十二条本会签发的各种文件以及各高校章程与本章程抵触为无效,与本章程有出处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日起生效。

北京高校川渝学生联合会

201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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