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

2020-03-02 21:12:3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处方药

处方药就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而非处方药则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国际均将药品分成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处方药(Rx),是指有处方权的医生所开具出来的处方,并由此从医院药房购买的药物。这种药通常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其他潜在的影响,用药方法和时间都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非处方药(OTC),是指患者自己根据药品说明书,自选、自购、自用的药物。这类药毒副作用较少、较轻,而且也容易察觉,不会引起耐药性、成瘾性,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也小,在临床上使用多年,疗效肯定。非处方药主要用于病情较轻、稳定、诊断明确的疾病。一句话,非处方药属于可以在药店随意购买的药品。

+++++++++++++++++++++++++++++++++++++++++++++++ OTC药品

OTC是非处方药的意思即指“可以在柜台上销售的药品”。一般的定义是“普通人能自行购买并控制用法和用量的药物”,它们在药店甚至商场的超市中都能买到,也就是指消费者不需要持有医生处方就可直接从药房或药店购买的药物。简称为OTC Drug.具有疗效稳定,作用温和,副作用小且不掩盖其他疾病的特点。

根据药品的安全性将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图案为椭圆形背景下的OTC三个英文字母。我国公布的非处方药标识,甲类为红色椭圆形底阴文,色标为M100Y100(红底白字);乙类为绿色椭圆形底阴文,色标为C100M50Y70(绿底白字)。

第一批公布的非处方药品全部按甲类非处方药管理。经营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配有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专业人员。乙类非处方药可以在地方药品监督部门批准的非药品专营企业以外的商业中零售,必须配备专职的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经专职培训后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甲乙两类OTC虽然都可以在药店购买,但乙类非处方药安全性更高。乙类非处方药除了可以在药店出售外,还可以在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处销售。不过,由于我国建立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不久,故乙类非处方药暂不实行,根据国家规定目前全部按甲类非处方药管理。因此,服用非处方药一定不能随意,最好提前咨询医生。怎样识别非处方药

++++++++++++++++++++++++++++++++++++++++++++++++ 秘方

古称“禁方”。不外传的灵验的药方

1、奇秘或巧妙的方法。

2、古称“禁方”。指秘传而不公开的药方。

从严格意义上讲,祖传秘方不属于医药学上的名词和概念。但是在祖国中医医药史上,有古方和验方两种医药的概念,该两种概念基本上是以时间的先后界定的,前者的界定时间一般为清朝以前的药和方,主要是指以古籍医药书籍记载的处方和药方开发出来的制药和诊断疾病的方法,且在中成制药上有丸剂、撒剂;后者的时间界定为清朝以后的药和方,主要是指从事中医药学者,在临床实践中总结出的制药药方、诊断疾病的方法和处方,且在中成制药上不但有丸剂和撒剂,还有胶囊。

+++++++++++++++++++++++++++++++++++ 药方

为治疗某种疾病而组合起来的若干种药物的名称、剂量和用法开药方 医生治病所开的方剂。

++++++++++++++++++++++++++++++++++++++++++++++++++++++++++++++++++ 处方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处方是医生对病人用药的书面文件,是药剂人员调配药品的依据,具有法律、技术、经济责任。

1.给病人开药方。 2.药方。

处方类型

1.法定处方

主要是指药典、部颁标准和地方标准收载的处方。它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在制造或医师开写法定制剂时,均需遵照其规定。

2.协定处方

一般是根据某一地区或某一医院日常医疗用药需要,由医院药剂科与医师协商共同制定的处方。它适于大量配置和贮备药品,便于控制药物的品种和质量,减少病人等候取药的时间。它的合理应用有其一定的优点,但还必须注意到,由于协定处方难以适应病情变化的多种要求,所以用它来完全代替医师处方是不恰当的。

3.医师处方

医师处方是医师对个别病人用药的书面文件。处方除了作为发给病人药剂的书面文件外,还具有法律上、技术上和经济上的意义。由处方而造成的医疗事故,医师或药剂人员均负有法律责任。处方的技术意义,在于它写明了药物名称、数量、剂型及用法用量等,保证了药剂的规格和安全有效。从经济观点来看,按照处方检查和统计药品的消耗量及经济价值,尤其是贵重药品、毒药和麻醉药品,供作报销、采购、预算、生产投料和成本核算的依据。

处方权的获得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应经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但在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的助理医师,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2.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3.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可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4.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5.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 复方

复方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混合制剂,可以是中药、西药或中西药混合。 又可称为重方。

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药品分类1

药理药品分类总结

药店药品分类摆放

药品分类和处方药管理工作

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由分类

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医疗机构药房药品如何分类摆放

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类型分类

安徽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暂行)

《药品分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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