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

2020-03-01 18:48:2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铜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编制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实施。编辑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承办报市人民政府的法规汇编选题计划的备案审查。

(二)审查修改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审议的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组织起草本市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承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五)审查办理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承办报送市人民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六)拟订和督促检查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制度;承办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

(七)组织、协调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或参与行政执法检查;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建立和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负责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八)协调、解决部门之间有关行政执法争议。

(九)研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法等涉及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定有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答复意见。

(十)办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事项,指导、监

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十二)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指导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的政府法制建设。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行署法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科:

(一)综合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本单位机要、文秘、档案、信息、网络、会议、接待、收发、报表、督办、保密、教育培训、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汇编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刊物编辑等工作。

负责市人民政府法制、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财税、国有资产管理、知识产权、经济贸易、乡镇企业、人民防空、移民开发、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交通、环保、旅游、物价、统计等方面的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并就该项工作对口联系上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承办联系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报送市政府审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涉及联系工作方面规章的立法解释意见;承办对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制的有关规

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拟定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

(二)行政执法监督科

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制度,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申报;组织、指导全市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确认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的审查,并对行政执法人持证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工作;组织和参与行政执法检查,协调解决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争议;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

(三)行政复议应诉科(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办理依法由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决定的备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统计工作;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受市长的委托代理行政诉讼事项;组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方面的调研,起草有关的配套制度。

三、人员编制

铜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编制4名,列入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1名副主任兼任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正副科长3名(股级);副主任科员按有关规定配备。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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