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例会、请示报告制度

2020-03-03 20:29:5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管理,特制定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每周召开学校安全会议,每周一次碰头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学校安全例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请学校重点部位负责人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教职工。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听取学校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学校安全形势;安排部署近期学校安全工作;听取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其他由学校安全例会解决的问题。

四、安全例会要做到会议时间、会议内容、参加人员“三落实”,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贯彻落实。

五、安全例会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六、安全例会要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入学校安全档案。

小寨学校2010-3-10

请示报告制度

为明确责任、权力和义务,提高办学的水平,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使我校的管理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请示报告制度。

一、请示事项

1、学校购置各种办公用品及总投资在500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向中心学校请示,经同意后才能办理有关手续,进行采购。

2、学校修建、修缮或电教硬件建设投资在1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向中心学校请示,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办理有关工程建设手续;总投资在2000元以下的工程,应向中心学校报告备案,可能影响学校整体布局和规划的,必须向中心学校请示,经同意后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3、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投资计划,不得擅自改变投资项目、用途,需增大或减小投资金额以及确需改变投资计划的必须事先请示,并按有关程序报批。

4、大额开支1000元以上的必须向中心学校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5、学校大型固定资产不得随意转让、变卖、改变用途、出租等,确需转让、变卖、改变用途、出租的,必须向中心校请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实施。

6、学校组织教职工或学生外出参观、考察、学习、游览,必须事先向中心学校请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实施。

7、特殊情况需安排师生停课放假一天及以上的,必须向中心学校请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放假。

8、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各类人员津贴标准,需按规定上报中心学校审批后方可执行。

请示要求:

1、请示事项必须先提出书面请示,送中心学校办公室登记后送中心校领导阅示,待批复后按批复意见办理。

2、对须经请示同意才能办理的事项,在未批准之前或未获批准就办理而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当事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二、报告事项

1、学校校长外出,必须向中心校报告,同时告知临时负责同志及手机号码;学校办公室电话、校长手机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向中心校报告。

2、各项专款必须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并按规定及时向中心校报告其使用情况。

3、各学校所辖范围内若发生群体流行疾病或突发安全事件,在积极采取防控治疗措施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将详细情况迅速报告中心校

4、学校教师、学生无故外出三天以上应及时向中心学校报告。

5、学校出现上访情况或发现有上访势头应及时向中心学校报告。

6、外籍学生到我镇就读,学校应及时向中心学校报告。

7、学校出现信息安全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将详细情况迅速报告中心学校。

报告要求:

1、紧急事项的报告。上班时间向中心学校办公室报告;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向办公室负责人或值班人员报告。

2、一般事项的报告。向中心学校办公室报告。

3、报告事项应及时、准确,坚决杜绝迟报、误报、漏报、瞒报。因迟报、误报、漏报、瞒报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010-3-10红崖子沟乡中心学校

安全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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