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3:22:3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目 录
第一章
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 矿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12)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2 )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3 )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3 ) 安全大检查制度„„„„„„„„„„„„„„„„„„( 13 ) 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14 ) 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14 ) 职工安全例会制度„„„„„„„„„„„„„„„„„( 15 ) 安全投入制度„„„„„„„„„„„„„„„„„„„( 15 ) 瓦斯(安全)检查员交接班制度„„„„„„„„„„„( 16 ) “三违”人员综合治理制度„„„„„„„„„„„„„( 16 ) 事故案例教育实施办法„„„„„„„„„„„„„„„( 17 ) 矿井出入井人员清点汇报制度„„„„„„„„„„„„( 17 ) 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8 ) 出入井验身制度„„„„„„„„„„„„„„„„„„( 18 ) 安全奖惩制度„„„„„„„„„„„„„„„„„„„( 19 ) 通风及安全仪器仪表管理维护制度„„„„„„„„„„( 19 ) 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20 ) 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20 )
- 1出入要害场所管理规定„„„„„„„„„„„„„„„( 34 ) 第二节
技术管理制度„„„„„„„„„„„„„„„( 34 )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35 ) 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 35 ) 矿井防火管理制度„„„„„„„„„„„„„„„„„( 35 ) 矿尘防治管理制度„„„„„„„„„„„„„„„„„( 36 ) 矿井洗尘制度„„„„„„„„„„„„„„„„„„„( 36 ) 关于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配备和使用的规定„„„„„„„( 37 ) 关于矿井净化水幕使用与管理的若干规定„„„„„„„( 37 )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38 ) 回收巷道验收管理制度„„„„„„„„„„„„„„„( 38 ) 材料回收制度„„„„„„„„„„„„„„„„„„„( 38 ) 井下巷道维修文明卫生管理制„„„„„„„„„„„„( 39 ) 文明卫生规定„„„„„„„„„„„„„„„„„„„( 39 ) 井下文明卫生考核办法„„„„„„„„„„„„„„„( 40 )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0 ) 回采率管理制度„„„„„„„„„„„„„„„„„„( 41 ) 测量管理制度„„„„„„„„„„„„„„„„„„„( 41 ) 储量管理制度„„„„„„„„„„„„„„„„„„„( 41 ) 地质管理制度„„„„„„„„„„„„„„„„„„„( 42 ) 采掘工程设计审批制度„„„„„„„„„„„„„„„( 42 ) 三铁管理制度„„„„„„„„„„„„„„„„„„„( 42 ) 保证单体柱维修质量制度„„„„„„„„„„„„„„( 43 )
- 3瓦斯检查仪器校正维修制度„„„„„„„„„„„„„( 56 ) 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 56 ) 矿井放炮管理制度„„„„„„„„„„„„„„„„„( 57 ) 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57 ) 瓦斯检查制度„„„„„„„„„„„„„„„„„„„( 58 )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58 ) 风筒使用管理制度„„„„„„„„„„„„„„„„„( 59 ) 防灭火制度„„„„„„„„„„„„„„„„„„„„( 59 ) 预防自然发火措施制度„„„„„„„„„„„„„„„( 60 ) 第四节
防治水管理制度„„„„„„„„„„„„„„( 61 ) 探放水制度„„„„„„„„„„„„„„„„„„„„( 61 ) 矿井防治水制度„„„„„„„„„„„„„„„„„„( 61 ) 矿井探放水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64 ) 矿井探放水检查制度„„„„„„„„„„„„„„„„( 64 ) 探放水奖惩制度„„„„„„„„„„„„„„„„„„( 64 ) 第五节
机电运输管理制度„„„„„„„„„„„„„( 64 ) 设备管理制度„„„„„„„„„„„„„„„„„„„( 65 )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65 ) 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65 ) 井下变电所配电工巡回检查检修制度„„„„„„„„„( 66 ) 电气试验制度„„„„„„„„„„„„„„„„„„„( 66 ) 重大机电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66 ) 水泵司机巡回检查制度„„„„„„„„„„„„„„„( 67 )
- 5机电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75 ) 设备大修、验收制度„„„„„„„„„„„„„„„„( 76 ) 警铃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76 ) 仪器、仪表领用退制度„„„„„„„„„„„„„„„( 77 ) 配电工交接班制度„„„„„„„„„„„„„„„„„( 77 ) 机械设备包机制度„„„„„„„„„„„„„„„„„( 77 ) 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77 ) 司泵工交接班制度„„„„„„„„„„„„„„„„„( 78 ) 泵房设备检修制度„„„„„„„„„„„„„„„„„( 78 ) 泵房巡回检查制度„„„„„„„„„„„„„„„„„( 78 ) 运输、提升安全管理制度„„„„„„„„„„„„„„( 79 )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79 ) 井下潜水泵使用管理规定„„„„„„„„„„„„„„( 80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0 ) 停送电制度
停送电措施„„„„„„„„„„„„„„( 81 ) 井上下提升运输信号工操作管理规定„„„„„„„„„( 82 ) 机电运输岗位工作责任制„„„„„„„„„„„„„„( 83 ) 机电系统安全操作制度„„„„„„„„„„„„„„„( 84 ) 提升运输管理制度„„„„„„„„„„„„„„„„„( 87 ) 乘坐架空人车制度„„„„„„„„„„„„„„„„„( 88 ) 绞车工交接班制度„„„„„„„„„„„„„„„„„( 89 )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89 ) 关于轨道巷使用自动防跑车装置的管理规定„„„„„„( 89 )
- 7生产技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00 ) 机电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01 ) 机电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01 ) 采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02 ) 采煤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03 ) 掘进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掘进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维修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维修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机运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机运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财务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澡堂管理责任制„„„„„„„„„„„„„„„„„„(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科技术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采煤队安全生产责任制„„„„„„„„„„„„„„„(掘进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 9乳化液泵站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21 )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21 ) 井下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22 ) 机运队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22 ) 机运队信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22 ) 修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车运料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绞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充灯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主扇风机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绞车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攉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溜子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巷道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放炮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采煤工作面采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掘进工作面掘进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火工品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探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防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放顶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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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131 132 134 134 135 137 139 140 141 142 144 145 145 146 147 148 149 监测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150 ) 通防仪器维修工作操作规程„„„„„„„„„„„„„( 151 ) 煤层注水工操作规程采煤工操作规程„„„„„„„„„( 153 ) 攉煤工操作规程„„„„„„„„„„„„„„„„„„( 155 ) 支柱工操作规程„„„„„„„„„„„„„„„„„„( 156 ) 回柱工操作规程„„„„„„„„„„„„„„„„„„(乳化液泵站司机操作规程„„„„„„„„„„„„„„(掘进打眼工操作规程„„„„„„„„„„„„„„„„(支架工操作规程„„„„„„„„„„„„„„„„„„(砌碹工操作规程„„„„„„„„„„„„„„„„„„(装岩(煤)工操作规程„„„„„„„„„„„„„„„(溜子司机操作规程„„„„„„„„„„„„„„„„„(平巷推车工操作规程„„„„„„„„„„„„„„„„(轨道铺设工操作规程„„„„„„„„„„„„„„„„(光爆锚喷支护工操作规程„„„„„„„„„„„„„„(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井下变电工操作规程„„„„„„„„„„„„„„„„(探水工操作规程„„„„„„„„„„„„„„„„„„(爆破工操作规程„„„„„„„„„„„„„„„„„„(火工品管理员操作规程„„„„„„„„„„„„„„„(巷修工操作规程„„„„„„„„„„„„„„„„„„(班组长操作规程„„„„„„„„„„„„„„„„„„(安全监控员操作规程„„„„„„„„„„„„„„„„(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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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180 182 182 182 183 184 185 186 186 188 189 189 190 190 190 194 195 处理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的原则„„„„„„„„„„„( 196 ) 通风防瓦斯专项治理措施„„„„„„„„„„„„„„( 196 ) 矿井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200 ) 矿井平面火灾事故撤人救灾预案„„„„„„„„„„„( 212 )
- 15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把企业的各项管理任务,通过管理使其实现,以安全管理目标为基础,定性、定量地逐级向下分解,使上下目标明确化、具体化、程序化。
2.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及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目标,并将其目标要求及保证措施贯彻落实到各个有关单位。
3.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管理积极性,提高职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开展全员性的“除隐患、防灾害、无事故、保安全”活动,最终实现目标要求。
4.建立目标保证体系,开展多样化教育,围绕目标开展活动,作到定期检查、定期整改、定期考评。
5.根据企业管理,制定新目标,循环开展,作到自我控制、自我评定,实行奖惩。
6.掌握情况信息,拟定安全生产目标方案,评估安全生产目标,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行。
7.自上而下层层展开分解目标活动,保证各项措施具体化,实现矿井安全总目标。
- 17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管理人员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采、掘、机、运、通负责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现场立即处理。
2、对各地点查出隐患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立即上报安监科并做好记录,由安监科负责每天在早调度会上按“四定”原则进行落实。
3、检查路线不受被检单位约束,不漏项和死角。
4、回头复查,对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项目(单位),要停一次整一次搞好一处,并及时回头复查。
5、对查处现场隐患,要做到派人蹲着不走,盯着不放,按照制度措施严格督促整改。
6、对疑难或认识不统一的问题,要请示有关部门领导处理,不能悬而不决。
7、安全管理人员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作业场所,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报有关领导。
8、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的,要追查有关单位(人)的责任。
- 19
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1、各基层队由班长负责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当班不能处理完毕或不能处理的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布置落实。
2、各基层队每天均有干部入井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重大隐患必须停产处理),本队不能处理的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协调有关单位落实。
3、矿井每逢
1、
11、21号由安监科组织有关基层单位,分系统对矿井安全生产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在当日的安全办公会上按排有关单位限期解决,由矿长负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
4、班组、基层队,矿对自查查出的问题及落实情况均有记录可查,无记录或无例行自查制度的,追查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 21
职工安全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三次全矿职工安全例会,时间分别为10号、20号、30号,每次会议时间不少于1个半小时。
2、凡当天一线出勤人员必须参加,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例外,写出请假条)。
3、会议对本旬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对今后的安全生产方向及目标进行布置。
4、学习“三大规程”及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表彰先进,鞭策落后。
5、安全例会各队必须有负责人带队并认真组织。
6、每旬的安全例会都要做到检查有记录,学习有项目,并存档案备查。
7、每次会议必须有一名矿长参加。
8、各队有一名区队长参加,科室有正副、科长、主任参加。
- 23(10)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其它费用不得列入安全费用。
6.矿井要切实加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定年度使用计划,纳入矿井全面预算,年度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主管部门。
- 25
“三违”人员综合治理制度
1.各级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牢固树立“‘三违’不除,矿无宁日”意识,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反“三违”工作。
2.任何人对“三违”行为有权、有责任予以制止,若袖手旁观,视而不见,受同等处罚。
3.各级管理人员发现“三违”不制止,不报告者予以责任连带,受同等处罚。
4.由“三违”引发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分析处理。若听之任之,隐瞒不报者,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任何人不得以干涉“三违”处理为由,在井下与处理“三违”人员争吵拉扯,打架斗殴,应及时将情况报当班安全员解决,否则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6.当班职工违章或当月职工严重违章超过一人次者,连带班(组)长、副班(组)长责任,视违章性质予以处罚。
7.各级干部违章指挥,职工有权制止和举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举报打击报复者,视情节予以处罚,直至开除离矿。
8.对“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批评,反而为其站岗放哨,提供条件者,予以加倍处罚。
- 27
矿井出入井人员清点汇报制度
1、各基层队每班上班前应把入井人数、平面值班人数(机修、电修、班组长)等出勤情况:零点班在01:00时,8点班在09:00时,4点班17:时,用书面形式上报调度室。
2、各采队在报送出勤时应注明工作地点、时间、班次、人数。
3、机运队应建立出入井台账(台账注明每车上下人员的数量),每班应在上午9:30时,下午17:30时,晚上1:30时,把下井总人数按规定程序上报调度室。
4、矿领导、各科室领导、区队干部、外来检查人员、维修工、放炮员、班组长等不在交接班时间内以及中途出入井者,做到随时上报。
5、安监科、机电科所管辖的仪器室、充灯房应在每早上8:00时,下午16:00时,晚上24:00时把各单位领灯总人数用打电话形式上报调度室。
6、在接班2小时内,充灯房应把各队出勤人数上报调度室。
7、统计应在每班上班考勤2小时内把各队、各科人数核实统计上报调度室。
8、在出井及考勤过程中出现上报人数不符,调度室应在1小时内通知统计,进行核查落实,并把结果反馈调度室。
9、调度室应根据实施要求制订专项台账,并认真填写。
- 29
出入井验身制度
1、验身人员必须遵守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矿井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是本岗位的第一责任人,对出入井人员的验身工作负全面责任。
2、工作中必须与信号工密切配合,严禁酒后上岗,并对出入井人员按照《规程》要求进行严格验身,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对不听从指挥者及时上报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3、对出入井的人员、火工品等要严格清点,并做好记录。严禁人、物同车提升,火工品必须单车提升。
4、对违犯《规程》第十条规定的人员,严禁入井。
5、对提升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认真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 31
通风及安全仪器仪表管理维护制度
1.仪器、仪表管理员,应及时对仪器、仪表的收发、维护、调校等登记入册,详细明了。
2.对损坏严重或报废的仪器、仪表,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并拿出处理意见。
3.对仪器、仪表的维修项目及更换部件要做好记录,填写清楚,存档备查。
4.通风仪器、仪表及时送上级有关部门校正,确保使用时灵敏可靠。
5.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集中管理,统一发放,必须定期到安监科进行标准气样校验(星期
六、星期日)。
6.不经管理员充许,不得私自使用、调换、维修、外借等,若损坏或遗失时,及时上报配发。
7.维修后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经标准气样校验后,方可入井使用。
- 33发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9、通防科应建立自救器台帐,并认真做好损坏及丢失记录。
10、自救器发放单位,每天必须把自救器的损坏、丢失情况上报通防科登记。
- 35
以老带新上岗制度
1、招收的新工人,本部门正职负第一责任。
2、招收新职工的年龄为18-50周岁,小于18周岁、大于50周岁者不得接收。
3、有风湿病、皮肤病、癫痫病、精神分裂症、高血压、心脏病、耳聋、深度近视,经医疗鉴定不适宜从事井下工作的(新职工,在职职工患以上病症者),不得接收,老职工给予辞退。
4、经矿井招收的新职工(包括老职工中间休息超过1个月者,原其它矿职工)都必须经过矿井培训及上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班。
5、各队新职工上岗,必须签订以老带新上岗合同,并报安全科存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单人操作。
6、新职工使用期三个月内不合格者给予辞退。
7、在新职工使用期三个月内,个人无违章违纪,能认真遵守矿纪,不出现任何事故者,奖给以老带新的老职工300元。
8、在以老带新3个月内出现严重违章违纪,给矿井带来经济损失或出现轻伤以上事故的,新职工给予辞退,老职工处以100元罚款。
9、没有以老带新的新职工一律不准入井。
10、新职工出勤班数必须符合矿井规定。
11、特殊情况者必须用书面材料报安全科审批。
- 37
反“三违”管理制度
1、干部反“三违”指标: 矿长2起
副矿长、总工程师不少于3起 矿长助理不少于2起
一线科室不少于5起
调度员每人不少于3起
瓦检、安全员每人不少于3起
2、发现违章现象当天应将违章人员的姓名、所在班(队)别、地点、违章情节、处理办法等填写在安全科“三违”记录本上,因不能及时填写时,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该项违章不记作个人反“三违”数。按照反三违指标每少一次罚款10元。
3.严重违章人员,除罚款外,还在职工安全例会上做检查,不做检查者加罚50元,同时,从当月工资中提取安全押金200元,只有连续两个月本年度无再出现违章时,方可将押金退还。
4、所有“三违”人员都必须停工,并到安全检查科至少学习3天,保证“三违”人员受到必要的教育。
- 39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本岗位操作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保卫,严防破坏,保护机械设备不受损失。
2.门口悬“工作重地、闲人免进”牌,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3.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或外宾参观,必须有证明或矿有关负责人员带领方可入内,并填好记录。
4.上班禁止会客。
5.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入内,必需的工具物品要妥善管理存放,加强防火器材的管理,定期检验灭火器材,做到有备无患。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服务生产。
- 41
矿井自保体系管理制度
1.由安全科负责对职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每月培训不少于2期。
2.每次培训人数不少于正常上班人数的80%,培训以矿井“五大自然灾害”及处理方法为主要内容,要具体明确,讲解透彻,让职工全面掌握各类事故征兆及预防措施,以及发生事故后撤离,自救、互救、避灾等有关知识。
3.职工培训组织严密,有记录可查,对培训考试不及格职工进行处罚,并继续参加二次培训,三次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4.特殊工种一次不合格停班培训,二次考试不合格取消其特殊工种证,调换工作岗位。
5.每周三各队要做好职工的培训学习工作,并做好记录。
- 43
副井安全管理制度
1、由井口把口工负责监督全矿职工排队入井。
2、由井口把口工负责做好炸药雷管检查,炸药雷管不能与工人同时间入井,必须要有放炮员运送。
3、由井口把口工负责出入井验身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井和携带井下电缆出井。
4、由信号工负责传递好信号,特别是在下料和下大件期间经电话询问安全后方可传递信号。
5、上下人期间,信号工必须经把钩工同意方可传递信号。
6、在装、检、传、掏这几个环节中必须班长在此负责(下道轨必须系好安全带)。
7、井口信号工、把钩工必须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及操作规程。
8、班长必须安排有相关证件人员上岗。
9、坚持有事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由井口人员负责坏车的检查,做到坏车不入井。
11、做好炸药雷管签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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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为强化现场管理,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力度,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现将矿井各岗位监督检查做如下规定,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1.矿井所属各固定岗位必须建立干部上岗查岗记录。 2.所辖区内班组长、队长、安全员、调度员、技术员、0点4点岗位人员及科室管理人员查岗时都必须填写。
3.管理人员无论检查、督查、验收等形式在过往岗位时,针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填写(填写内容:时间、班次、查出的隐患、隐患存在地点、整改意见等)。
4,对本区域内已查出的问题,值班人员必须现场签字,并按“四定”原则保质保量地完成。
5.严格岗位交接班制度,对本班没有解决的隐患必须与下班交清,并在工作地点进行签名,以便下班接班后给予处理。
6.对本班查出的隐患(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向本队进行汇报,并做好汇报记录(汇报时间、汇报人、汇报情况、反馈意见)。
7.当队部接到汇报后,做好记录,并立即采取措施给予处理,对不能立即处理的要上报主管科室,主管科室应拿出措施进行处理。
8.值班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要认真搞好监督与落实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查出后按有关制度给予处罚。
- 478.如检查人员上岗检查时,发现岗位无人或少人时,视其为脱岗,对其本人记违章一次。
井下瓦斯超限管理及汇报制度
一、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就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查明原因,拿出防范措施,根据责任划分结果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瓦斯超限根据情况,由安监科牵头,根据职能科室职责划分由各单位组织分析,现场管理问题由安监科负责,机电故障由机电科负责,生产调度问题由调度室负责。
三、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四、井下采掘工作面一旦瓦斯传感器显示瓦斯超限报警点1.0%≤CH4
五、井下瓦斯超限瓦斯传感器显示根据1.0≤C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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