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

2020-03-03 18:07:2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摘 要

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颁布《指导意见》标志着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全面推行。刚刚修订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上市设立独立董事。但四年多的实践表明,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实施的并不成功。“花瓶董事”甚至“饿狼董事”的斥责以及对独立董事制度的争论从未停止过。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自身的结构性问题,来自异域的独立董事制度扎根我国存在着适应性问题。只有在完善公司治理的前提下,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完善资本市场,健全法律体系,才能够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使有效的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协调一致,成为互为补充的监督体制。在介绍我国独立董事与财务治理内涵,总结以往对独立董事制度的丰硕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财务治理效应的角度对独立董事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深入的探究。 【关键词】独立董事 公司治理 财务治理

前言

1940年,美国颁布《投资公司法》,首次提出“独立董事”的概念并规定“至少需要40%的董事由独立人士担任”,独立董事成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监督约束经营者、制衡控股股东的一支重要力量。2001年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强制性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开始。2006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23条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至此,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地 位被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最终确立。

一、独立董事制度及财务治理的内涵

(一)独立董事制度内涵

独立董事,是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简称。与其相关的有两个概念:一是外部董事和代表董事。在英美国家,独立董事亦称外部董事或非执行董事,是指不是公司职员且具有完全独立意志的董事会成员。判断独立董事的关键在于视其与公司有无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归结起来,就是看董事是否具有“独立性”。其独立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独立于大股东;二是独立于经营者;三是独立于公司的利益相关者。独立董事的这种特殊地位和独立性,能对内部董事起着监督和制衡作用,并对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督和约束公司的决策者和经营者,制约大股东的操纵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小股东乃至整个公司利益起着关键作用。在我国,独立董事意指“代表董事”,是指股东在其所投资的公司中任命的董事。显然,独立董事基本上来自大股东或受制于大股东,一般会从自己代表的股东利益来考虑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与上市公司存在利益关系,因而其实际独立性和客观性受到影响。

(二)财务治理的内涵

尽管西方学者意识到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具有内在关联性和依存性,但并未展开深入研究,未能正式提出财务治理范畴,未能构建出完整的财务治理理论体系,因而其理论探索尚处于“萌芽阶段”。国内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财务治理的含义进行了界定。宋献中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进行界定,认为财务治理结构是一组规范所有者、经营者的财务权力、财务责任和财务利益的制度安排。杨淑娥认为从利益相关者角度看,公司财务治理“是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林钟高认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制度安排达到利益相关主体之间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伍中信认为公司财务治理从财务的社会属性(产权契约关系)出发,以财权流为主要逻辑线索,研究如何通过财权在公司内部的合理配置,形成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以期达到维护投资者利益的根本目的。

二、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缺陷

(一)独立董事制度的缺陷

1.“独立性”保障性有待加强。

我国独立董事的产生程序是: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而在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情况下,独立董事任职的推荐和批准实质上都被大股东控制。这种大股东控制独立董事任职的现象将不可避免地影响独立董事行权的独立性。 2.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明确。

目前独立董事主要由专家学者、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和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这三种成分组成。专家学者注重声誉,独立性和职业道德较高,但缺乏足够的时间和企业管理经验,难以对企业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对经理层的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且根据“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规定,一些知名的专业人士身兼多家上市公司的独董,结果造成上市公司独董在时间安排上的矛盾:既要花时间完成本职工作,又要花费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完成上市公司独董的职责,故独董能否履行其职责受到普遍质疑。

3.独立董事定位不明确。

由于缺乏对自身职责的明确认识,大部分独董行权都比较谨慎。在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就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或调查、在股东大会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等企业的经营决策时,大多数独立董事只是履行在董事会决议和关联交易方面签字的职责,从而使独立董事制度流于形式。 4.独立董事的薪酬设计不规范。

目前,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薪酬通常不与公司业绩挂钩,只是领取固定金额的报酬。有的企业对独立董事的时间价值和风险责任评估不高,给的报酬低于其价值,对独立董事的激励与所承担的风险不匹配,使其维持职业理性的动力不足;给的薪酬过高,则独立董事基于利益考虑,就会与控制人达成妥协,做判断时患得患失,使独立性降低。

(二)财务治理结构的缺陷

1.股权结构不合理。

在我国,上市公司存在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股权分割的现象,国有上市公司总股本中,约2/3的国有股法人股不能在市场上流通,只有约1/3的流通股在市场上流通,且持有人相当分散。股权分置的格局使两类股东很难体现《公司法》规定的同股同权。控股股东“一股独大”,可以决定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 2.“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

国有控股权的归属不明确,国有股权虚设,所有者不到位是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的主

要问题。从上市公司所有权的最终追溯来看,国有股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国家作为所有者无法直接行使所有权,部分高管人员趁此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同时又利用政府在行政上的“超强控制”推脱经营上的责任,转嫁风险。公司经理层很有可能只注重扩大在职消费、保持职位稳定,从而损害国家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审计约束乏力,信息披露欠缺。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中存在着双重委托—代理关系,按理广大投资者是委托人,进行财务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代理人,但实际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力掌握在经理层手中,被审计对象变成了实质上的审计委托人,出现管理当局自己委托他人审计自己的情况,上市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明显的“捆绑”关系,前者成了后者的“衣食父母”,甚至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成了上市公司弄虚作假的帮手,提供虚假信息,误导信息使用者,从而使得会计信息在披露方面严重失真。 4.缺乏有效的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

现代公司制要求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经营者接收所有者的委托对公司进行管理,并接收所有者给予的报酬。由于委托人的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受托人在实现股东目标的时候希望自身利益应首先得到满足,在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就会在财务治理中出现问题。而且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对经营者的薪酬是工资加奖金,主要是物质激励,缺乏必要的精神激励。薪酬构成比较单调,不能有效地激励经营者。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约束,导致管理层缺乏工作积极性和高度热情,没有发挥最大的工作潜力;管理层存在着弄虚作假、在职消费的现象,造成公司财产的浪费,而上市公司却无力进行约束。

三、基于财务治理视角下的独立董事制度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 (一)明确独立董事职能定位

独立董事的职能定位决定了独立董事基本治理边界,对不同职责的履行关系到董事会乃至公司整体治理效率,对财务治理影响也非常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独立董事除应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应具有认可重大关联交易、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6项权能,并且还必须履行就提名、任免董事等六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的职责。事实上,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参与决策和监控制衡。对两大职责的履行作用于财务治理方面,如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特别认可权,就分享了部分财务决策权,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特别监督权,就分享了部分财务监控权。

(二)规范独立董事选聘程序

“独立性”可以说是独立董事的灵魂,独立董事选聘程序科学性是保证其“独立性”的关键。独立董事选聘程序包括提名和选举两个环节,只有将两个环节有效协调起来,才能够保证选出合格的独立董事。规范独立董事选聘程序对公司整体治理效率以及独立董事财务治理效应都会产生重要影响。独立董事选聘程序不科学,很容易让大股东操纵选聘局面,选聘代表其利益的独立董事,该独立董事往往与大股东保持一致,无法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没有参与财权配置、行使财务决策监督等权能的积极性,成为事实上的“花瓶”董事,这样的独立董事制度就不可能取得良好的财务治理效应。

(三)完善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与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往往陷入两难选择:薪酬过低,则不足以激励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毕竟独立董事也是“经济人”;薪酬过高,则可能促使独立董事对公司薪酬产生“依赖”,因害怕失去这一“好处”而宁愿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达成一致,这就丧失了其最为重要的“独立性”,从而也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因此,独立董事薪酬的确是一个复杂的选择问题,要在所得所失之间权衡取舍。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对公司治理十分重要,独立董事积极性对治理效率具有一定影响,特别是经济激励,采用何种激励方式,激励力度如何,都会对财务治理效应产生影响。如股权激励等方式有效与否,决定了独立董事参与公司财务决策以及财务监控的态度和积极性,这会对企业财务决策权与财务监控权的实际配置产生实质影响。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司治理不仅需要有优秀的人才,更需要有好的制度做保障。好的制度需要有正确的理念要求做指导,才能确保制度发挥应有的功效。明确独立董事制度科学发展的理念要求有利于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行,协调公司的各种关系,提高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和谐发展。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使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制衡控股股东和经理人权利保护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相对于与内部董事而言,独立董事能站在客观的立场上监督公司规范经营,遵守治理准则。

参考文献:

[1] 宋献中.企业理论与理财行为:总体描述[J].暨南学报,2000.[2] 杨淑娥,金帆.关于公司财务治理问题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2.[3] 伍中信.现代企业财务治理结构论纲[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3.--博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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