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乡程序

2020-03-02 01:02:2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石门乡“民情流水线”运行程序

一、民情受理

1、构筑平台及时受理。采取在村委会悬挂民情信箱、在乡政府开通民情热线、向辖区群众发放民情连心卡等方式,调查民情民意,受理反映问题。

2、走家入户上门受理。组建以乡政府干部、离退休干部、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复转军人党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为主要力量的民情信息员队伍,定期走家入户,记好民情日记,调查社情民意,接受群众投诉。

3、搭建桥梁定期受理。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民情联络站,每周组织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轮流到各村接待群众来访,面对面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按程序提出建议或议案。同时,每月在固定时间组织一次民情接待日活动,由乡政府领导接待群众。每半年召开一次乡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民情恳谈会,了解本乡群众的愿望及要求。

4、专门机构快速受理。乡政府专设“便民服务中心”,各村设立便民服务室,及时解决代理各项事务。

二、限期办理

1、即办件。对现场能立即处理的事项归入即办件,随来随办,及时办结。

2、承诺件。对现场一时不能办理的事项归入承诺件,

规定时限,限期办结。

3、补办件。对手续不全的事项归入补办件,书面告知办事群众补齐手续,再行办理。

4、上报件。对乡政府权限范围内无法办理、需要呈报上级办理的事项归入上报件,在上级办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答复群众。

5、建议件。对不属于乡政府办理的事项归入建议件,做出合理解释后,建议办事群众到有关单位办理。

三、公示反馈

1、固定公开。将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服务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和责任人员在便民服务大厅全面公开。

2、集中公示。通过公开栏等,对政策信息、党务工作、社会救助、低保发放、高龄补助、征兵信息、计划生育、廉租住房等情况进行公示。

3、单项反馈。对群众反映并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当面答复办理结果,对多个群众反应同一个问题或同类问题的,进行专项反馈。

4、分散答复。对家在外地的群众和比较复杂事项的办理情况采取信函、电话等形式单独答复。

5、约定告知。对因工作时间冲突的上班人员以及一些特殊群体,特别是年老体弱、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的群众,

约定时间,主动上门告知办理情况,并送达相关手续及资料。

四、跟踪监督

1、个体监督。对便民服务大厅每个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办事职责、政策信息等情况公开,并对工作人员办事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做到一事一评。

2、社会监督。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民情监督员和辖区各界人士进行民主监督。

3、专门监督。乡政府定期向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4、评议监督。制定乡政府双向考核办法,由乡政府定期考核各村,各村定期评议乡政府;实行各村干部公开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由各村“两委”班子向本村群众进行述职述廉,由本村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对村工作和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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