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相关制度

2020-03-03 06:41:0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相关制度

第一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轮转制度

1.按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要求,确保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顺利完成培训计划,学员需进行两个阶段的轮转培训。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实施3+2培训计划,采取基地负责,并指定带教老师指导培养的方法。

3.医院各科室应认真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制度,不得随意以任何理由影响和破坏学员的正常轮转安排,以至造成学员不能完成培训大纲的要求。

4.对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员,继续在各专业基地轮转,两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通过者参照第十条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每年进行阶段考核,考核方式为全面综合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年度培训。对综合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将予以留级处理。

6.轮转期间学员按《住院医师规范化手册》各专科细则进行培训,轮转科室的时间安排按照所在基地制定的轮转计划执行。

7.学员在轮转期间不得自行更改和调换科室、专业、时间,不得违反医院各项规定。

8.学员在轮转出科前,基地组织科主任或带教老师负责对学员进行全面的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检查由学员本人填写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对学员工作表现和业务水平,进行书面评价。 (2)根据医院下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内容对本专业理论和实际临床工作能力、实际操作技能进行考试,将考卷和成绩附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中。

9.轮转科室的带教老师和科主任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登记手册》的要求进行考核,认真如实填写,不得拖延,及时上交基地。《登记手册》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最基本培训档案,作为结业考核、晋升等重要条件之一。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习与临床实践制度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应参加学习、自学、临床实践、技术操作。

2.理论学习应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各专科细则的要求进行。

3.在各专业学科轮转时,完成大纲要求的病种数、病例数、手术例数、基本操作例数。所见所管的病种和病例数不能少于80%。

4.应注重在医技科室短期轮转过程中相关知识的学习,如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等,提高阅片能力及有关检验报告单、病理报告单、B超报告单、心电图单和一些特殊检查单的分析判断能力。

5.各项技术操作应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认真按医疗诊疗操作规程进行,重视每一次操作机会,主动参与对危重病人的管理和抢救,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6.熟练掌握基本的物理检查方法:如全身系统查体、专科查体。 7.不断提高掌握询问病史和汇报病史的能力,在上级医师查房时,住院医师应认真记录上级医师的查房意见,并请上级医师修改后记入病历。

8.树立科研意识,学员在1年轮转结束时要有一篇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

9.大病历书写应达到以下标准:除完成正常工作外,书写全甲级病历共30份,在《培训登记手册》中注明以备检查。在此期间应打好书写病历基本功。

培训学员轮转科室的带教老师及科主任应按《登记手册》的内容对病历进行考核,医院在培训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对学员病历书写情况进行抽检或全面检查,或以病历展览讲评的方式评出优秀病历和最差病历,同时给予奖惩。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临床工作负责制

1.凡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第一年实行十二小时在院工作制度。由学员所在基地负责管理,并记录在《登记手册》内。

2.学员在实行十二小时负责制期间对所管病人的病情要严密观察,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坚守工作岗位,离开病房时一定要告知去向。

3.提前上班后先阅交班报告,翻阅各种回报的检查单,了解自己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参加科窒交班。

4.上级医师查房前应提前做好准备,主动汇报病史,每天查看自己所管的普通病人至少四次(上下午各两次),危重抢救病人要随时查看。重点病人要在床旁向值班医师交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积极参加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 6.学员在双休曰、节假日必须来院查房。 第四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制度 1.按照医院的规章制度,学员在轮转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旷工。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第一年实行12小时工作负责制度,医师应自觉遵守,不得违反。

3.考勤管理实行基地管理制。

4.对医院、各级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的会议,如:汇报会、讨论会、病例分析讨论会、讲课、学术交流、讲座、考试、考核等要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5.按医院规定,培训学员请事假、探亲假、病假、婚假,先经基地负责人批准后,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请假1天以内由轮转科室主任批准,2天以上必须先报基地负责人批准。轮转科室与培训基地要相互沟通。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病事假不能超过三个月,超过者需延长培训时间。

第五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带教制度

l、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带教老师必须是高年(至少5年以上)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具备一定的临床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2、带教老师应认真学习培训细则,按大纲要求对学员有计划的进行培训,能完成查房讲课、示教、示范手术、实践操作等带教任务。

3、带教老师应将病历书写作为重点要求内容,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的考核标准进行。

4、带教老师要注重自身的业务学习,能向下级医师正确讲述疾病的流行病学、病因学、病理、病理生理、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治疗、预防等。

5、带教老师应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为人师表,实事求是的填写住院医师考核手册,不弄虚作假,不碍于情面。

6、专业基地及医院有权考核带教老师的带教工作。

7、专业基地及医院可采用多种形式对带教老师的带教水平、能力等各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对多次考核不合格、业务水平及能力差者,取消带教资格。

8、基地根据带教老师讲课、操作、临床经验等方面的能力、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的情况、培训学员的问卷调查等,评选出优秀带教老师,报请医院给予相应的奖励。

9、学员轮转出科时,带教老师应认真履行出科考试制度,包括(1)综合考核:(2)专业理论考核;(3)实践能力考核。对学员的操作技能、病历书写、查房质量、管理病人能力等做出正确、客观的评价,如实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上,并签字。

10、带教老师应按培训要求向学员讲授临床医学知识和临床操作基本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病案书写标准及评分标准,甲、乙、丙级病案的分类,规范处方和门诊病历书写。

(2)询问病史,系统查体,正规的操作手法,临床思维,疾病诊断治疗。

(3)心肺复苏术,生命体征观察,心跳骤停的抢救,用药基本原则。

(4)各项治疗操作常规的适应症、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5)有关的辅助检查:影像学诊断、心电图、超声、检验学。 (6)各专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及处理。

(7)医疗法律、法规、条例、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8)掌握基本医疗设备的使用,了解特殊专科医疗仪器设备的临床应用等。

第六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考核制度

一、住院医师需完成以下相关考核内容:

1.学员在培训前两年中需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出科考核及年度考核。

2.每年医院将组织阶段考核,需进行以下考核: (1)汇报病史,体格检查;

(2)辅助检查考核:读X光片、心电图、B超、检验单; (3)理论综合考试;

(4)抽取住院病历30份,甲级病案率要达到l00%。 (5)技能操作:

(6)医院各项工作制度及条例规范的考核。 第七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老师培训制度

1.带教老师需经基地的专科带教能力评估合格后,方可进行带教工作。

2.医院要组织相关培训班,对带教老师进行定期培训。 3.定期安排带教老师到教学医院进修,带教老师要参加本专科学术会议及专科进修培训。

第八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的管理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是学员考核的主要依据,手册填写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学员的考核结果,各科室须有一名上级医师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登记手册的审核工作,基地秘书每季度检查一次学员手册填写情况。

2.学员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登记手册,要求字迹整洁清楚,不能缺项漏项,个人小结要能体现出学员学习过程及努力方向,凡填写不合格者,一律退回重填。

3.上级医师负责审核学员填写的各项内容,及时作出评语并签字,交科主任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卡,结业时及时交基地归档,如过期不交手册者将顺延培训时限。

4.登记手册由基地负责管理归档,各级卫生计生委可随时抽查并监督工作。

第九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1.各专业基地应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对学员进行培训,执行国家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医务处对各专业基地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包括基地领导小组和履行职责情况,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学生管理情况等。

3.带教质量考核由医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带教老师及带教学员,同时通过对学员发放问卷调查表对带教老师进行评价。

4.以上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优秀的基地作为年底评选优秀基地的依据,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基地需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合格则取消专业基地资格。

第十条、培训学员、带教老师奖惩制度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奖励 1.病历书写达全甲标准,无丙级病历。

2.按时完成各阶段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各项考核成绩优秀者。 3.认真执行带教制度,规范化培训带教老师被评为优秀者。 4.凡具备以上条款的培训学员或带教老师,医院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处罚和处理办法

1.违犯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制度与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50-500元的罚款;

2.发生丙级病历,罚款500元/份;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按医院有关文件执行。

3.除正常休息外,5年培训期间的病、事假超过三个月者,延长培训期半年。

4.各专业基地轮转结束时,综合考核总成绩不合格,延长培训期,继续在该学科培训,考核合格后进入下一科室。

5.第一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通过者,继续在各专业基地轮转。 6.培训学员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连续二年不合格,送交人力资源部。

三、专业基地及带教老师奖惩办法

1.学员出现处罚情况,带教老师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根据医院规定进行绩效考核。 2.医务处每年对出科考核合格率进行考核,合格率不达标的,将核减该专业基地规范化培训学员人数。

3.出科考核弄虚作假或者出现“走过场”情况,医务处将对专业基地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将予以取消导师资格、取消基地资格、核减人数等相应的处罚;

4、阶段考核结束后,医务处根据考核情况,对该学员所轮转科室及带教老师进行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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