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红岩工会暂行制度

2020-03-02 23:21:5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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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会工作制度

1、工会的基本任务„„„„„„„„„„„„„„„„„„„„2

2、工会的社会职能„„„„„„„„„„„„„„„„„„„„3

3、基层工会工作规范建设标准„„„„„„„„„„„„„„„4

4、会议制度„„„„„„„„„„„„„„„„„„„„„„„7

5、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8

6、工会经费管理制度„„„„„„„„„„„„„„„„„„„9

7、工会主席职责„„„„„„„„„„„„„„„„„„„„„10

8、工会办公室工作职责„„„„„„„„„„„„„„„„„„11

9、组织委员工作职责„„„„„„„„„„„„„„„„„„„12

10、文体委员工作职责„„„„„„„„„„„„„„„„„„ 13

11、劳动保障委员工作职责„„„„„„„„„„„„„„„„ 14

12、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5

13、女工委员工作职责„„„„„„„„„„„„„„„„„„ 16

14、财务委员工作职责„„„„„„„„„„„„„„„„„„ 17

15、工会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18-28

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二、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调解劳动争议。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五、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提高职工素质。办好职工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七、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一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单位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八、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九、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十、负责会员会费收缴,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

-2-

工会的社会职能

一、维护职能: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是工会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的主要手段。在维护企业稳步发展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建设职能: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

三、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

四、教育职能: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3- 基层工会工作规范建设标准

一、工会组织建设

1、本级及其所属基层单位建立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具务条件的企业工会,依法办理,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2、企业工会有牌子、有单子、有工作台账、有活动记录、有办公场所,会员档案健全。

3、公有制企业职工入会率达到10%,非公企业职工入会率达到100%,按规定发放会员证和会微。

4、专职工会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和工会专职工作人员按规定配备,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并落实相关待遇。

5、新任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一年内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上岗资格或业务培训。

6、定期进行换届选举,工会委员会和工会领导人坚持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民主管理工作

7、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职工代表大会定期换届。

8、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职工代表竞选制度、职工代表巡视制度、提案制度、职工代表津贴制度、培训制度等。

9、职工代表大会操作程序规范,职工代表结构合理、比例适当、报告的基本内容全面、重大事项议案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等。

10、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落实。

11、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2、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

-4-

三、劳动关系协调

13、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规范。

14、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合同履行好。

15、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同履行好。/

16、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合同履行好。

17、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18、建立劳动争议预测、预报、预防和调处工作制度并得到落实。

19、企业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企业执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问题进行群众监督。

20、对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教育培训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安康杯”竞赛活动有计划、有总结。

四、帮扶解困工作

22、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23、设立困难职工帮扶资金。

24、开展经常性送温暖活动和职工互助互济工作。

五、经济技术活动

25、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劳动竞赛活动有工作计划、有工作目标、有先进典型、有明显成效。

26、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提取劳动竞赛奖励经费。

27、实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有工作计划、有工作目标、有工作措施、有明显成效。

28、职工节约降耗活动有工作计划、有工作目标、有先进典型、有明显成效。

六、素质工程建设

29、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有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

-5- 30、每年开展1-2个职工职业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开展经常性文化体育活动。

31、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32、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

七、经费资产管理

33、企业依法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

34、独立建立银行账户,自主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会费。工会经费、会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35、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工会会同企业开展的劳动保护、技术创新、困难职工补助、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所需费用。

36、企业依法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实施和场所。

37、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工会经审会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8、工会资产档案健全,保值、增值。

39、在工会工作的方法上特色、有创新或工会理论研究成果突出。 40、①工会组建率、职工入会覆盖率不到100%;②未按“两注一健”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状况动态管理数据库的;③有重大事故及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6-

会议制度

1、基层工会小组长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经上月工作,研究安排下月工作,商量决定重大问题。

2、工会工作委员会两月嬉开一次会议。

3、工会主席工作会议一季度一次,汇报、检查、布置工作。

-7-

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由工会负责。

2、职工代表大会由大会选举的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

3、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4、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5、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临时的或经常性的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小组,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8-

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的经费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

2、收、管、用好工会会员会费,按规定及时足额上解经费。

3、从经费上保证工会工作的开展,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

-9-

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2、参加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

3、以职工方首席代表的身份,代表和组织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4、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5、代表和组织职工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的行为。

6、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7、向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

8、负责管理工会资产和经费。

-10-

工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矿工会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工会机关各部门工作的协调、督促和综合服务工作。

3、承担工会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工会机关和各基层工会的目标管理工作。

5、督促检查上级指示、会议决议我、提案、建议和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

6、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办公现代化、统计、保密、接待、档案管理和机关办公设施、财产管理工作。

7、负责职代会、工代会筹备工作。

8、做好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11-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在矿工会分管副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研究制度工会干部培训规划和组织工会干部教育工作。

3、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和会员发展以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4、负责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积极分子的考核评比表彰工作。

5、积极组织和支持会员、学习政治、文化、业务技术知识。

6、负责工会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

-12-

文体委员工作职责

1、在矿工会分管副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研究制定工会年度文化娱乐活动计划。

3、负责组织重大文体活动。

4、组织基层单位开展群众性的文艺、体育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13-

劳动保障委员工作职责

1、在工会分管副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各项合同的签订工作。

3、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4、做好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工作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

5、负责劳动用工管理和各项社会保险工作。

-14-

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在工会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

2、建立劳动争议的预测、预报、预防、调处工作制度,并搞好落实。

3、负责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检查督促争议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4、负责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对企业执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问题进行群众监督。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劳动安全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

-15-

女工委员工作职责

1、在矿工会分管副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

2、协助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有关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

3、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生活、学习、教育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我。

4、组织女职工开展各项活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教育女职工发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5、主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做好依好维护矿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

-16-

财务委员工作职责

1、在矿工会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

2、建立健全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督促行政按进足额拨交工会经费,及时向工会委员会提出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和决算草案,并根据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收入,节约支出。

4、接受审查委监督检查、定期向工会、上级工会、会员大会报告财务工会情况。

5、做好工会财产的清理、登记和管理工作。

-17-

国泰红岩煤业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会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职工依法参与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保护、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促进矿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根据《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规定,结合矿多年来坚持民主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基层各单位要依照矿《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各自《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矿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必须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矿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是职工参与矿全方位管理的主要渠道和基本形式,是矿实行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载体。

第三条

矿工会委员会是矿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代表和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矿务公开、职工监事等形式,参与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并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可以同时召开,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矿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

-18- 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矿党委和行政要支持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要保证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和决定。

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矿党委和行政基层依法行使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要教育职工爱岗敬业,努力工作,自觉遵守矿委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度,自觉维护矿整体利益,塑造矿良好形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度。

第二章 职 权

第八条

矿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务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审议矿法定代表人关于矿年度生产经营荼完成情况、矿发展规划、矿年度财务预防方案和决算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企业改制、改组等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查同意或者否决矿集体合同草案,职工工资调整方案,资金分配方案,企业改制、改组时职工的安置等方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措施、女职工特殊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被职工代表大会否决的方案、计划、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复议同意后,才能正式实施。

3、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以及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和工会经费的拨缴。

4、审议并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出售方案和其

-19- 他有关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同。

5、评议、监督矿各级领导干部,评议结果要当场向全体职工代表公开。根据评议情况,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6、选举、变更矿委会和行政中的职工协商代表,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并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7、听取矿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与职工切身利益直接有关事项的报告。对报告中有疑义的问题,职工代表可以提出质询。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矿委会章程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九条

按照法律规定,凡在矿享有政治权利并与矿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当选职工代表。

第十九

职工代表的选举产生实行竞选的方式。职工代表竞选实施办法由矿工会提出,与矿委会协商,经矿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选举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矿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矿职工总人数的1.5%—2%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的组织应有工人、科技人员、矿党政工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职工。其中:工人代表应为代表总数的40%左右;领导干部代表为代表总数的30%;科技人员代表为代表总数的30%;青年职工与女职工应当占适当比例。

第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矿工会与矿党政领导协商,邀请

-20- 有关领导干部、科技人员、离退休老领导和其他方面的有关人员为职工代表大会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民主管理活动,参加对矿各级领导干部的评议和质询。

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民主管理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自任职后,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其任期的,经征得职工代表同意后,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至任期届满,但任职期间有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及国家咖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和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矿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参与矿民主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努力代表职工利益,敢于和关于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本单位搞好民主管理工作。

3、职工代表要对本单位职工负责,每年向本单位全体职工述职,接受职工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4、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给各项任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1-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退休(内退)、去世或者调离本矿时,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由于上述原因出现代表缺额,报矿工会同意报,由原选举单位按程序进行补选。

第十六条

选举单位有权撤换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的职工代表:

1、因违法乱纪受到处分的。

2、经常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严重失职的。

3、因停薪留职、长期病假、脱产学习等情况,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活动的。

4、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代表义务,失去单位职工信任的。 由于上述原因、经单位提出,报请矿工会同意,按民主程序作出撤换决议,并按规定选举方式被选代表。

第十七条

矿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津贴制度。职工代表津贴纲用由矿按月划拨矿工会,矿工会负责考核发放。职工代表实行津贴制度的管理办法,经矿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实施。

第十八条

在矿民主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职工代表,矿委会应在职工代表大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章 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三年,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职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矿委会和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并报请矿党委同意,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条

矿内属下各单位应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度。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各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

-22- 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

第二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方可召开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的7—10分天,应将大会主要文件或议案发给职工代表进行讨论,并由职工代表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工人、科技人员、劳动模范、矿党政领导以及工会、共青团、女职工组织负责人等组成。大会主席团成员从本届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中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大会预备会议上由全体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职责

1、主持开好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

2、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3、听取各代表团汇报对大会报告和各项议案、方案的讨论审议情况,根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议案、方案等进行修改。

4、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

5、处理大会的其他重要问题。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实行会议制度

第二十三条

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表决的事项必须获得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对矿选举或重要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23- 第二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未按照决定程序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不具有效力。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案,如需要修改时,必须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第二十五条

设立专门工作委员会

1、根据矿实际情况,职工代表大会设立职工代表巡视、安全生产、劳动人事奖惩、生活福利四个专门工作委员会。

2、每个委员会可由5—7人组成,设正副主任各一人,主任一般由矿工会领导或坑口主任提任,由矿工会组织开展活动。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3、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可由职工代表参加,也可聘请非职工代表参加。其成员由矿工会委员会提出,报大会主席团审议,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选举通过。

4、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活动需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第二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四个专门工作委员会职责由矿工会提出,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组织实施。四个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

1、审议提请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

2、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根据大会授权,审定属于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需要决定的事项,并将审定事项报告下一次职代会,由大会予以确认。

3、检查、督促矿有关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督促和协助矿有关单位(部门)落实职工提案,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下一

-24- 次职代会。

4、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矿工会可以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团团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研究解决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通读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由大会予以确认。

第二十八条

矿职工代表大会所需经费以及闭会期间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活动费,在矿管理费中列支。

第五章 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

第二十九条

矿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1、运用各种形式向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提高职工群众参与矿委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

2、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提出大会议程、议题的建议,做好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3、发动职工群众,广泛征集职工提案。

4、提出大会席团、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级成人员的名单草案。

5、提出参加矿委会、职工代表候选人。

6、做会期间的组织工作。

7、大会闭幕后,宣传大会决议,组织传达大会精神。

8、大人闭会期间,组织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巡视、检查、调

-25- 研、质询等活动,协助和监督矿有关单位(科室)执行大会决议、决定和职工提案的处理。

9、大会闭会期间,主持召开大会代表团团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

10、组织培训职工代表,提高职工代表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的能力。

11、组织开展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工作。

12、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职工代表大会与矿务公开

第三十条

矿在建立民主管理制度中,坚持实行矿务公开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

矿实行矿务公开制度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矿的企业秘密。 第三十一条

矿要制定《深入实行矿务公开的实施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2、矿公开的主要形式。

3、矿务公开领导机构与工作机构。

4、各专项内容公开工作小组。

5、矿务公开领导机构与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

6、矿务公开工作程序。

7、矿务公开工作制度。

8、矿务公开工作检查制度。

9、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26- 第三十二条

矿制定的《深入实行矿务公开的实施办法》,经矿职工代表在会讨论通过后,予以正式实施。

矿务公开主要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应当通过矿务公开栏、矿有关会议和矿内部信息网络等形式进行。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矿务公开,矿组班务公开实施办法,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七章 职工代表大会与职工监督

第三十四条

企业在建立民主管理制度中是改制企业的,要依照矿委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坚持实行职工监事制度。

第三十五条

参加矿委会职工监事候选人由矿工会组织推行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六条

职工监督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和矿工会的监督,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

第三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要为职工监督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支持他们的工作。

第三十八条

矿工会应当为职工监督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十九条

职工监督与矿工会中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第四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撤换成罢免不称职的职工监督。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由矿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27-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自矿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在实施期间,如与国家颁布的条例有不相适应时,以国家颁布的条例为准。

-28-

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

工会管理制度

二O一一年六月

-29-

国泰红岩煤业竣工验收鉴定书

国泰街小学工会工作计划

国泰街小学工会工作总结(推荐)

出差暂行制度

工作总结制度(暂行)

红岩煤矿一岗双责制度

车间值班制度(暂行)

环境卫生评比暂行制度

公司出勤制度(暂行)

工会制度

《国泰红岩工会暂行制度.doc》
国泰红岩工会暂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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