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授信调查申报

2020-03-03 01:20:5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第二部分:授信调查/申报

目的:规范授信受理、调查、申报各环节的职能及责权,为授信业务的调查申报提供指导,从源头上把握风险,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一、授信客户受理:

授信客户受理包括客户申请/市场营销、资格审查、客户提交资料、资料初审等受理环节,客户经理根据法律法规和银行信贷政策的规定,对提出申请的客户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客户,应要求其提交有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客户的授信申请。

1、客户申请/市场营销

客户申请/市场营销包括客户主动向我行申请授信业务和我行主动向客户营销授信业务。授信经营部门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地区重点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开展市场调查,尽量争取选择当地优势企业为营销对象。在接洽客户申请或主动营销中,客户经理应认真了解客户需求,准确介绍我行授信业务产品和授信业务有关规定。

在授信申请阶段,客户应填写并提交《银行授信业务客户申请表》,针对申请金额及期限、贷款用途、还款来源、还款计划、担保方式、他行授信情况等如实陈述,承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保证所提供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经营单位应勤勉尽责对申请内容履行尽职调查职责,通过现场与非现场、定性与定量、正面与侧面等多种手段与渠道,考察和印证各方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降低信息不对称,认真识别、审慎评估并充分揭示潜在风险因素,为贷款决策和风险控制提供依据和应对措施。

2、资格审查

1 A、对新授信客户,客户经理应主要审查其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查验客户的营业执照、贷款卡和近期财务报表,初步了解客户的背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借款用途、还款来源、担保方式等;如客户曾与我行发生过授信业务关系,客户经理应了解以往客户与我行合作的情况,并重点了解客户目前经营管理情况,有无影响客户资信的重大事项等。

B、对现有授信客户,客户经理应了解客户与我行合作情况,分析有无影响客户资信的重大事项,如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体制变化、重大人事调整、重大事故和赔偿、重大法律诉讼和对外担保等,并判断其是否仍符合我行授信客户资格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客户,应了解本次申请授信业务的原因、用途、还款来源、担保方式等。

新授信客户指:

A.从未在当地行办理过除完全现金保证和银票贴现以外的授信业务的客户;或

B.虽办理过授信业务,但在我行的授信额度和授信余额均已清零的期限超过一年(截止日期为授信申请日)的客户。

现有授信客户指:

一年以内(截止日期为授信申请日)在我行有除完全现金保证和银票贴现以外的授信额度或授信余额的客户。

3、客户提交资料、资料初审

(1)客户申请的信贷业务品种、金额、币种、期限、担保方式与协商的内容应相符,如不符,应要求客户作出解释或与客户重新协商;申请原因及用途应详细说明信贷业务的具体用途;申请资料中申请单位的公章应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 (2)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贷款卡; (3)财务报表上加盖的公章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姓名应与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一致;

(5)董事会决议。内容应包括:申请信贷业务的用途、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及委托代理人;决议的签字人数应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签字人数;

(6)根据各授信品种的规定,对客户提供的相应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7)根据“担保管理政策”的要求审查担保资料。

经过审核合格,客户经理应向授信经营部门负责人报告,若授信经营部门负责人同意客户经理意见的,则准备安排授信调查;若客户经理审核不同意或授信经营部门负责人不同意的,客户经理应将申请材料退还客户,并对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授信调查

授信调查的目的是熟知客户和客户的业务,取得必要的客户信息资料和授信业务信息资料,并核实资料的真实性。 授信调查的范围为符合我行业务受理条件、授信经营部门接受其授信申请的客户、担保人以及抵(质)押物等。

基本要求

(1)清楚掌握客户和客户业务的真实情况,包括搜集集团客户

3 及关联客户的有关信息,根据授信种类搜集客户基本资料,建立客户档案。对集团客户关联关系调查时,若确认为集团客户的,须在信贷管理系统系统集团客户信息平台中进行信息维护;若集团客户信息未建立,则须调查我行其他分行是否与该集团存在合作情况,若是,须联系相关分行了解和确认有关情况后负责统一输入信息并提交新建申请;

(2)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授信主体资格、财务状况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并将核实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记载;

(3)对客户调查和客户资料的验证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必要时,可通过外部征信机构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4)应酌情、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中介机构索取相关资料,以验证客户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调查方式

1、实地调查

调查人员应对拟授信主体和担保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或项目建设场所进行实地考察,现场验证有关客户资料,调查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客户负责人或授权人就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和拟授信业务进行面对面的直接沟通,通过对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的调查,从多方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生产销售、资产状况、设备利用情况、原辅材料和成品存货情况、项目建设情

4 况,以及公司内控制度、财务管理的规范性等,实地查看抵(质)押物状况,取得第一手调查资料,并对客户有一个感性和直观的判断。

在实地调查前,调查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详细研究已有的客户资料,并根据客户的情况准备问题清单。调查人员应使用“银行授信客户查访报告”对贷前调查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客观记载,包括调查的时间、地点、客户方参与会谈人员、会谈内容、客户提供的资料、考察的部门、车间、仓库、对财务资料的核实情况等,调查人员应在调查报告上签名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双人调查的双人均应签名。

客户仅申请办理完全现金保证和银票贴现业务,客户经理认为业务符合规定、风险可控的,可不进行实地调查。

2、间接调查

通过非实地调查的方式,如借助报刊、网络、咨询机构等了解客户及其所在行业的情况等,也可通过向税务、工商、海关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房地产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等社会中介机构索取相关资料,了解客户情况等。 新客户双人调查

对新授信客户的调查必须实行有签字权的双人会同调查,双人中除一人为经办客户经理外,另一人应为信贷业务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或授信经营单位(支行)负责人;授信经营部门认为风险敞口金额较大或潜在风险较大的,授信经营部门上级负责人

5 应参与双人调查。

双人调查的对象和范围主要包括:

(1)新授信客户及其担保人、抵(质)押物;

(2)对现有授信客户更换新的担保人和抵(质)押物的,应对新担保人和抵(质)押物进行双人调查。

如担保人为我行现有授信客户(有除完全现金保证和银票贴现以外的授信额度或授信余额)或现有担保人(目前在履行担保义务的),授信经营单位认为风险可以控制的,可不对担保人进行双人调查。 调查内容

授信调查的内容包括必须向客户核实验证的信息、受理时发现的疑问以及授信分析/审查中所需信息等。 客户及客户业务情况 (1)背景情况

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如成立日期、所属行业、注册地址和办公、生产地址、注册资本、股东背景情况及出资方式、注册资金的到位情况、客户的终极控股股东,客户的组织架构等。了解客户与银行合作情况,包括开立账户情况、在其他银行的授信额度及授信余额、与银行合作时间、合作情况等。

了解客户近两年内的股权变更情况及其变更原因,对于客户近两年内进行过两次以上股权变更,应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并在授信分析报告“授信申请人背景”中予以说明。调查方式可通过查

6 询工商管理部门股权变更记录、查询公司章程修正案、要求提供股权转让合同等渠道进行(按照国内现行制度,公司股权变更30日内必须至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提供给相关利益人查询)。着重进行四方面的调查: A.股权变更的真实原因; B.股权受让方与原股东关系;

C.股权变更是否伴随着大量的内部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如资产转让和处置,明显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关联企业间原料供应或产品销售定价);

D.股权变更后公司主营业务方向是否发生的变化以及该变化对公司前景的影响。

对于民营企业,应透过不同角度了解其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对于具备一定品牌效应和市场份额,但内部缺乏健全管理机制的民营企业,不能简单凭借其名人效应或社会效应,对其过度授信或仅凭外部信息给予信用授信。在担保选择上注重物的担保,以较易变现的抵押、质押为主,避免关联企业间互保或交叉担保,和为了追求形式上遵守制度而设定担保。

如客户属于某集团公司或其控股股东还有其他投资企业,应了解整个集团及母公司、子公司、关联企业的情况,调查清楚集团组织结构、控股关系和持股比例;对组织结构复杂的企业,要求企业解释为何采取复杂的组织结构;了解集团经营管理模式、资金运作方式和客户在集团内的地位、关联交易情况等;如控股股东

7 为海外跨国集团时,应了解其境外公司的背景、信用评级、经营和财务、担保和重大诉讼等情况;了解我行与集团内其他企业的合作情况,与集团内哪些客户已建立信贷关系及建立信贷关系的时间,我行在与该集团存在信贷关系的银行中所处的位置,以及集团对我行的综合收益情况。

授信经营部门经初审同意受理的流动资金贷款,应根据申请贷款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等视情配备具有相应能力和资质的调查人员或团队,按银行规定的程序、方法和工具,进行调查核实和验证,获取真实、全面、客观的客户、贷款所涉交易、担保或其他信息,提出贷款实施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新授信客户的调查应实行有签字权的双人会同实地调查。 授信经营部门应本着“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客户的业务”的原则,履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应综合运用现场实地调查和非现场间接调查手段,以现场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尽职调查时,应通过实地核查、面谈、核实账务等手段获取客户有关信息。也可辅之于通过社会征信系统、政府有关部门、金融同业、中介机构、客户上下游企业、公开媒体等间接调查手段获取客户的有关信息,并作留存备查。

对固定资产贷款,应了解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审批情况、建设的基本内容、进度计划、建设条件和环保情况等,项目新占土地的,了解土地取得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重视票据业务贷前调查。严把承兑客户准入关口,坚持在了解客

8 户的基础上办理承兑业务。要结合承兑申请人的实际经营状况,严格审查其承兑需求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要加强完全现金保证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和银票贴现业务的贷前调查,确保交易背景真实、业务符合规定、风险可控,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必须进行实地调查: A.首笔授信;

B.异地企业授信业务往来不满一年的; C.存在其他疑问的。 切实加强承兑保证金管理。

A.保证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严禁将贷款资金转存承兑保证金。在受理单笔保证金300万元(含)以上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无论是否完全现金保证,客户经理都必须对保证金来源(股东投入、自有资金、销售或提供劳务收入等)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在授信额度审查审批表中作出详细说明,并确认保证金来源的真实合法性。

B.严格审验质押票据的真实性。客户以质押作为保证事项的,要对质押票据各要素进行认真审查,以免因审核不严而将有瑕疵、要素不全或克隆、伪造、变造的票据作为质押物,造成资金风险。 C加强保证金定价管理。要加强保证金存款的主动议价意识和成本控制能力,主动采取活期计息方式,降低负债成本。尤其是在办理完全现金保证的承兑业务时,要防止不良企业通过虚设交易背景进行滚动承兑和贴现获取套利收益。

9 (2)行业情况

调查客户所在行业中所处的位置:客户主要产品及其市场份额、主要竞争对手、主要竞争方式、客户的产品创新能力等; 调查客户所在行业的成本结构、行业成熟度、行业周期性、行业盈利能力、行业依赖性、行业替代品及政策对行业的监管等情况。 (3)经营管理情况

了解公司经营目标和规划、计划实现目标的手段,以及客户目前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客户在产品和销售上的优劣势,销售集中程度,原材料供应上的议价能力、取得途径和采购方式,客户与销售对象、供货商的合作时间,是否有不利于客户的情况;了解客户生产设备情况,是否能满足生产和市场需求,有无更新计划;了解客户的公司治理结构、决策层之间的授权关系、高级管理层的聘任程序、管理者素质及管理层的稳定性等;了解客户人力资源管理情况,包括员工的数量、年龄、文化程度、收入福利、劳资关系等;了解公司是否有重大债权债务纠纷,以及诉讼、经营事故、人事等其他重大事项,客户准备如何应对这些事项;必要时走访客户的商业往来客户、供货商和其他债权人,进一步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对终极控股股东为个人的客户,应对其的个人信用状况和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对固定资产贷款,除了解经营管理的现状和规划外,还应着重调查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情况,了解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按时交货的能力、国内外同类工艺技术和设备的生产运转情

10 况、项目能否按时完工、借款人是否有使用、维护该类技术及设备的经验和技术力量、项目选址是否合适、是否有利于以后组织生产等。

(4)借款原因和还款来源

了解客户经营和财务计划,如未来几年计划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运资本周转情况、固定资产支出、长期投资支出、股利政策等,以及相应的此次借款原因、用途,对授信品种、期限、方式的需求,以及预期还款来源。

对流动资金贷款,授信经营部门还应结合借款人生产经营规模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按照银行有关政策规定审慎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同时应针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特点、贸易服务结算方式等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提出完整的授信方案,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品种、金额、期限、利率、担保、还款方式及风险管理措施等。

对固定资产贷款,应了解项目全部资金来源、到位时间及方式,客户对项目建设和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关财务预测数据及依据,包括对建设投资、投产后正常年份的总成本费用、销售收入与销售税金及附加等的估算,以及项目贷款的还款安排等。

验证客户资料和抵(质)押物状况 风险提示

11 在办理抵押贷款的续贷时,须对抵押物重新办理有关抵押登记手续。

办理展期或重组时,注意再次核实借款人、保证人的主体资格。(1)验证客户资料

调查人员须对借款人/担保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号)、授信主体资格证明的有效性、真实性进行核实。要求客户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并进行核对,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名负责;必要时应到发证机构进行核查,或到相关机构官方网站核查;必须使用贷款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并打印出借款人/担保人的贷款和担保信息。

应取得借款人/担保人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印鉴和签字样本;若公司章程规定申请授信业务或提供担保须董事会决议或授权的,应取得董事会成员的名单和签字样本;调查人员应将印鉴和签字样本与公司章程、董事会有关决议等材料上的签字验对,必要时应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税务机关核对;对投资者和主要管理者背景不够清楚的企业,调查人员一般应要求以当场签字的方式取得签字样本。 (2)核实抵(质)押物状况

调查人员应对抵(质)押物的状况,包括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以及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进行核实,并取得相关证件;必要时,应到抵(质)押物登记机构了解核实;调查实现抵押权、质

12 权的可行性;抵押物一般应由专门估价机构评估其价值,并在抵押时充分考虑抵押率的因素;质物应能移交我行保管,在评估其价值和确定质押率时应考虑该质物的市场行情、转让的难易程度等风险因素;动产质押应是易封存、易保管、易变现的动产;权利质押应认真辨别权利凭证的真伪,分析其变现能力。

(3)审核授信/担保财务状况

调查人员应收集掌握借款人/担保人经审计的近三年年报和近期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收集成立以来的年度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并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未经审计的报表,调查人员应注明报表来源,注意审查报表要素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已加盖公章,不接受制表人、负责人栏目空缺的报表。对能够提供审计报告的客户,应特别关注连续会计期间内,由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对某些重要科目披露方式改变,如对往来款排名前五位的客户突然不做充分披露、有隐晦语句指存在重大关联交易等。此类报表即使出具的是标准无保留意见,也应对报表质量保持清醒认识,认真了解披露方式改变的真实原因和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应调阅公司财务报表和银行对账单,着重关注其他应收、其他应付等非经营性往来科目和应收应付票据科目的变化,并着重关注以下三种情况:

A.其他应收款在流动资产中占比较高,或其他应付款在流动负债中占比较高(特别关注比例超过30%的客户);

13 B.银行存款余额长期保持较高水平(如:在流动资产中占比超过1/3);

C.银行存款的增长与会计期间收入的增长不匹配。

对以上三种情况,应调查其原因,判断是否存在关联企业资金占用、贷款资金挪用的情况。不能被授信客户表面的高现金现象所蒙蔽,应剔除客户银行存款中的保证金存款部分(因该部分资金流动性受到限制),准确衡量客户实际承受债务能力。 调查人员必须通过对相关会计账册、凭证和库存等进行实地查验、核对,对报表主要科目的真实情况进行调查;对信誉好、报表经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客户,抽查重点项目即可;对信誉一般、投资者背景不够清楚、审计报表的会计师事务所信誉一般或报表未经审计的客户,应详细核查,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索取客户营业执照年审时报送的财务报表,验证其与提供给我行的报表是否一致。在审核客户财务报表和分析报表各科目比例合理性的基础上,应对金额较大的科目和异常变化的科目逐一核实,核查有关科目报表数与相应的总账余额是否相符,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根据明细账记录抽查部分原始单据,分析其形成原因是否正常。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对资产负债表,应调查货币资金情况,核实银行存款总账及明细账,货币资产中多少属于开证、承兑等保证金;存货金额较大的,应实地查看其真实状况,分析其结构是否合理,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是否有重大不符;应收账款金额过大的,要审核其原

14 始凭据;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金额较大的,应查看明细科目,分析其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对长期投资占总资产比例超过10%的,要核查明细账,了解分析投资效益;对固定资产,应查看明细账和权利凭证,了解是否已用于抵押,并分析其中不动产和动产的构成;对长、短期负债,应核查报表数与贷款卡查询记录是否一致,金额较大的,要查看借款合同,了解他行贷款条件和贷款偿还期;要核对实收资本的明细账,并了解投资方的实力和信誉,核查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明细账户中是否有公司股东或股东控股企业,若有金额较大的往来款,应核查形成原因,有无变相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对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金额较大或增长较快的,应核查其形成过程和原因,分析其是否属实。

对损益表,应查看销售明细账累计金额与报表金额是否一致,审核大宗商品销售的正本合同及货款回笼情况,分析报表销售收入是否真实,有否提前确认收入;审核成本明细账,了解成本核算方法,分析成本是否正常、及时结转;审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是否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利息支付是否正常,待摊费用和其他应收款明细账中是否有上述费用项目;对投资收益金额较大的,应审查被投资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核实投资收益的真实性,是否收到货币资金;对金额较大的营业外收入或支出,通过查验明细账和抽查大额营业外收入或支出的原始单据,验证其真实性。

15 应全面了解公司对外担保、有回购义务的应收账款转让、商业票据贴现等或有负债情况,以及在银行开立信用证等表外负债情况,分析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查看税务登记证明文件、纳税申报资料和纳税证明,分析其与损益表的销售收入、利润、成本等是否一致,纳税情况是否正常;查看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有较大差异的,要分析原因。

授信申报流程

授信调查操作手册

授信尽职调查制度

中小企业授信申报资料清单

中小企业授信申报资料清单

华夏银行授信预审调查概要

客户经理授信操作技能培训基础部分

招商银行申报授信提供纸质资料

大企业授信申报资料目录

第二部分 读书笔记

《第二部分:授信调查申报.doc》
第二部分:授信调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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