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6:33:5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镇远中学中、高级教师职称推评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必备条件
1、必须符合上级职称评聘文件的必备条件。
2、必须具有与本专业对口的学历。
3、推荐评聘中学高级教师,所教学科教学成绩近五年必须三年达到学校规定的指标。推荐评聘中学一级教师,教学成绩近四年必须二年达到学校规定的指标。
4、推荐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近五年学生反馈的AB率达85%。推荐评聘中学一级教师,近四年学生反馈的AB率达80%。
5、学校实施绩效考核后,推荐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近五年至少有三年6次列教师绩效考核40%以内。推荐评聘中学一级教师,近五年至少有三年6次列教师绩效考核60%以内。(资料年限不足,参考学校效益考核成绩。学校实施效益考核后,近五年至少有三年6次获效益考核一等成绩)。
注:①教师绩效考核40%=教师总人数ⅹ40%
②教师绩效考核60%=教师总人数ⅹ60%
6、凡35岁以下未获得中学一级资格的教师,必须参加省级适应性考试或接受学校考核,成绩达到本学科卷面总分的60%或考核合格。
注:本条从2012-2013学年度开始执行。
7、推荐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近五年来必须参加(担任)学校管理工作一年以上。推荐评聘中学一级教师,近四年来必须参加(担任)学校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注:参加(担任)学校管理工作指以下其中之一皆可(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各处室管理人员、党团工青妇成员、做后进生转化工作等),本条从2012-2013学年度开始执行。
二、评聘程序
1、申报人按照推评条件提出书面申请。
2、出具相关原始佐证材料。
3、产生推评委员会
4、评委审核,产生推评对象。
5、公示。
三、晋职参评人员的所有资料必须以学校的档案为准。
四、本办法经各教研组讨论通过后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
人人范文网 m.inrrp.com.cn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