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考核制度

2020-03-01 19:38:0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学生会考核制度

为严格规范学生会的工作,激发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各部门的协调, 形成具备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学生干部队伍,提高学生干部工作效率,特制定校学生会考核制度。

总则

校学生会成员及各部门量化考核由秘书部负责具体实施、主席团负责监督落实。每个部门设立一个专项考核员由秘书部派出,实行专人专项考核,考核结果每月公布一次,公布时间为每月月底的例会,在每学期末进行总评,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坚持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分数总分为100分,95分以上为优秀、80以上为良好、60分为及格分,低于60分的成员将被开除出学生会,低于60分的部门取消年底评选优秀部门的资格。每个月个人考核分前三名者,可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后三名者由主席团进行谈话,连续三个月后三名者,开除出学生会。部门考核分将纳入学生会年底表彰大会上评定优秀部门的依据。

细则

第一条 学生会成员必须定期参加部门例会和学生会全体干部例会以及由主席团召开的会议,必须按照要求定期签到。有下列情形者,

予以扣分处理:

(1)凡参加学生会会议迟到者,且迟到一次减2分;凡迟到者秘书部需做出统计。

(2)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者,需跟秘书部部长请假,由秘书部做好记录。无故不请假不参加学生会会议者,一次扣8分。而且必须向秘书部做出书面说明材料。该部员所在部门部长扣3分。特殊情况须向主席团说明。

第二条 学生会部员必须履行值勤的义务,听从部长安排,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有下列情形者,予以扣分处理:

(1)值勤人员需按时到岗,凡迟到一次减2分;由该部门考勤员做出考核。

(2)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岗的,需提前向本部门部长请假。凡无故不执勤人员,且不履行请假手续,一次减5分;且事后需向秘书部交纳书面说明材料,特殊情况须向秘书部部长说明。

第三条 各部门须按照要求定期向秘书部上交本部门各种材料信息,需按照规定的格式行文,力求做到格式正确、条理清晰、内容明了。有下列情形者,予以扣分处理:

(1)不按时上交部门的各种材料信息,一次扣除该部门4分,扣除该部门部长2分:

(2)对于各部门所上交材料信息,秘书部需及时做好纸质和电子档的存档工作,否则一次减去秘书部8分,扣除秘书部部长4分;

第四条 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切实做好部门内部的分工和协调,定期开展部门内部会议和交流,促进内部成员之间的团结。有下列情形者,予以扣分处理:

(1)对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不及时处理或逃避责任,耽误正常工作的,一次减去该部门8分,扣除部长5分;

(2)部门内部已做好分工,不认真履行各自责任与义务的部员,一次减去该成员5分;

(3)部门内部不团结或出现分裂及其他影响部门、学生会整体团结的,一次减去该部门10分;

(4)不执行主席团的决定,影响学生会正常工作的,一次减去该部门15分,部长扣除10分;

第五条 学生会成员不得违反校规校纪,有下列情形者,予以扣分处理:

(1)参与打架斗殴事件,扣除该成员30分,扣除该部门分20分,给与该成员停职处分或降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学生科给予纪律处分者,该成员开除出学生会。

(2)与学校老师发生顶撞或不尊重老师的事,一经反映发现,扣除该成员20分,给与该成员停职处分或降职处分。情节严重者,该成员开除出学生会。

(3)一切以学生会身份出现在全校师生面前,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如出现仪容仪表不规范或言语行动不文明现象每次每项扣3分。

(4)上课时间利用学生会事情为由逃课者,扣10分,并向秘书部上交检查。三次以上者,该成员开除出学生会。

附则

一、本考核制度未尽事宜,由秘书部在日后进行完善。

二、本考核制度的最终解释权为北汽高级技校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北京市汽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学生会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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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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