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装备科工作制度

2020-03-02 04:11:5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医学装备科工作制度

1.目的

加强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保证医疗用械安全

2.适用范围

医学装备科

3.具体要求

3.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医疗设备、器械、卫生材料供应及管理工作。

3.2、根据医院医疗的需要,结合医院总体规划,协调各科室制定医院医疗设备、仪器的购置计划及总体方案,经医院设备委员会论证讨论后,上报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3、为医疗提供最恰当的技术装备,使医院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医院所有的仪器设备均按医院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4、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员统一管理,建立设备台帐、档案,并将相关资料输入微机。设备帐目由财务科和医学装备科分别设帐管理,财务科设固定资产、资金总帐,医学装备科设立设备明细分类总帐和分户帐。

3.5、使用科室负责所用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科室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者要持证上岗,认真填写《科室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

3.6、医学装备科负责设备运行检查,对闲置设备进行调整。

3.7、设备出现事故,使用科室要查明发生原因及事发经过,一般事故报医学装备科处理,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处置单》,交设备管理员备案。重大事故由医学装备科提出处理意见,经分管院长审核,由院长审批后,医学装备科按审批意见处理,结果由设备管理员备案。

3.8、每年底由医学装备科组织技术人员,对全院的仪器、设备

进行分级鉴定。分为三级,一级为完好:性能指标合格,质量好。二级为性能指标基本完好,尚可使用。三级为经多次维修可以使用,性能指标落后,或专用部件需更换,待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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