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2020-03-03 16:33:2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新河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为确保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如下:

1、营养餐管理、加工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学校营养餐管理人员和聘用加工人员必须身心健康、责任心强,人品好,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必须停止管理和加工工作。

3、学校营养餐管理人员和聘用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4、加工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5、营养改善计划从业人员必须如实反映本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对不适合从事食品管理和加工的疾患不能瞒报。因瞒报造成传染病等流行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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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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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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