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2020-03-03 13:33:1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安全生产违规违纪行为惩处细则

为强化公司各施工作业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等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管理的主动性,确保现场违章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有效制止,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治,各类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防止,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奖惩制度,制定本细则。

一、施工作业存在下列违章违规行为的,对现场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给予经济处罚。

1、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罚款100元/人次。

2、施工作业现场有穿拖鞋、高跟鞋、赤膊人员的,罚款100元/人次。

3、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有没通过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操作证书上岗作业的,罚款100元/人次。

4、酒后作业的,机械操作人员违者按200元/人次处罚,高处作业人员按200元/人次处罚,其他作业人员按100元/人次处罚。

5、施工作业现场有无关人员进入的,罚款100元/人次。

6、未按规定对临边、预留洞口、井口、通道口等危险部位进行警示、防护的,罚款50元/处。

7、施工现场配送电线路不规范、用电器无绝缘、保护措施等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的,处罚款100元/处;

8、现场存在其他违章违纪行为危及安全生产的,比照前述相似行为予以处罚。

二、工程项目部存在下列情形的,对项目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1、项目部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对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分别处以100元/项的罚款处罚。

2、项目部未及时与各劳务分包人、劳务协作人商定安全管理责任协议的,对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分别处以200元/个的罚款处罚。

3、项目部没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专项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方案即组织施工作业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对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100元/项的罚款处罚;

4、项目部未完成新入场、转岗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对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员处以100元/人的罚款处罚;

5、项目部未依规完成安全技术交底且限期不完成整改的,对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100元/项(人)的罚款处罚;

6、项目部未按要求完成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一般隐患对项目经理、整改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罚款处罚,重大安全隐患处200元/次的罚款处罚;

7、项目部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账、安全管理记录不完整的,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对安全副经理、相关安全员处100元/项的罚款处罚。

三、安全处罚决定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拟制,经公司领导批准,交公司财务部、被处罚人各一份。被处罚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罚款交到公司财务部,逾期不交的,从其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中扣除,并扣减当年等额的安全风险奖励金。

四、公司财务部收缴的安全罚款,存入公司安全专项基金,专项用于安全奖励,奖励当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评选出的优秀人员。

五、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

员工安全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项目部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措施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doc》
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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