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专户开立

2020-03-03 10:21:4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一 外债专户开立

申请资料:

1.外债核准件 2.外债登记证 3.外债签约情况表 4.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5.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内资企业无需) 6.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7.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8.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

9.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护照(不是法人本人前来办理开户的情况) 10.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 ◆我行提供需要填写盖章的表格

1.印鉴卡(两张) ---盖财务章,法人章,公章

2.单位基本情况表(两联) ---盖公章,机构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3.外汇账户申请书(两联)---盖公章,法人签章

4.开户授权书(一张)(不是法人本人前来办理开户的情况)

---盖公章,法人章,代理人签字 5.传真协议(可选) 6 联系人清单

二 外债专户直接汇出

1 外债只能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包括贸易/非贸易付汇、结汇和借新还旧(借新外债还旧外债需要外管核准)、投资(投资性公司借用的外债),不得委托贷款或结汇给他人使用;

2 外债资金可以偿还国内外汇贷款,但外债合同的用途应注明为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外债资金不能结汇偿还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债务;

3 境内企业所借短期外债资金主要用于流动资金,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外债可用于购买固定资产。不同用途的外债应分别签订外债合同。

4 外债资金不能用于质押贷人民币。 5 外债资金不能用于股权投资。

企业在外债入账后5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管局办理提款登记 外管局所需资料:

1、银行盖章的外债专户入账凭证

2、债务登记凭证(原件,验后返还)

3、融资租赁等实物融资提款登记时,需持已经外管局核销部门核对且未对外支付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或未付汇证明、商业发票正本。

4、其他应外管要求提供的资料 银行所需材料:

1 外债提款登记

2 外债登记证、外债签约情况表、外债变动反馈表;

3、如债务人为外商投资企业;

4、银行盖章的外债专户当期对账单(五个工作日内);

5、资金用途的清单与合同正本;

三 外债专户结汇

外管局所需资料:

1、结汇申请书(包括结汇资金用途)

2、债务登记凭证(原件,验后返还)

3、外债户最近5个工作日内银行对账单

4、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结汇金额在等值20万美元以上应提供付款人有关结汇资金用途的书面支付命令,及与结汇资金用途相关的合同或凭证。

5、对于企业支付工资、留存备用金或结汇资金在等值20万美元以下(含20万美元)的小额支付,在办理下一笔小额支付结汇时,应提供上一笔结汇资金的用途明细清单。

6、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注意事项: 1)、申请结汇的金额必须在已作提款登记的金额之内

2)、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要与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一致, 3)、结汇后人民币资金不能用于偿还金融机构人民币债务。

4)、20万美元以上的结汇需在结汇后2个工作日划到对方收款人账户,20万美元以下(含)的结汇可保留在自己的账户。 银行所需材料

1、结汇申请书; 2 结汇核准件

3、外债登记证、外债签约情况表、外债变动反馈表;

4、如债务人为外商投资企业;

5、银行盖章的外债专户当期对账单(五个工作日内);

6、结汇资金用途的清单与合同正本;

7、对一次结汇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需提供要求支付人民币资金的企业的书面支付命令及其指定的人民币帐户,对支付工资、留存备用金或结汇额在20万美元以下(含20万美元)的,可不提供书面支付命令,但在办理下一笔结汇时,应提供上一笔结汇资金的用途明细清单。

备注:

一、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第4-6项还需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二、办理外债结汇之前必须先至外管局办理提款确认。

开立专户证明文件

举借外债

专户申请书

办理外债业务流程

外债延期合同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

外债注销申请书

外债延期申请书

民工专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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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专户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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