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管理制度

2020-03-02 04:57:3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专卖店管理制度

一、店铺规章

1、考勤制度

(1) 店铺员工上下班时间必须准时,超过5分钟按迟到处理,迟到一分钟按一块钱累计扣起。

(2) 考勤记录如有错误,应立即找店长处理,如延误更正或自行改正,一切责任自负。

2、工作制服

(1) 专卖店设统一的员工制服、配带标牌,上班时须按要求穿着。

(2) 员工必须保持工作制服整洁和完好无损,工作服由员工个人负责清洗。

(3) 员工因个人原因遗失或损坏制服,需按原价赔偿。

(4) 不得在专卖店允许范围以外及非工作时间穿着工作服等工作用品。

(5) 员工离职时,必须按程序办妥离职手续,归还服装、标牌等工作用品或按规定购买。

3、专卖店财物

(1) 员工必须爱护专卖店的货品、购物袋、文具等物品;员工不得将专卖店的货品、购物袋、文具等物品挪为私用;

(2) 如发现店内任何财物有损坏,应立即通知店铺负责人处理。蓄意损耗或破坏店铺财物,盗用或企图将店铺财物携离店铺者,都将按专卖店规定接受相应纪律处分;

(3) 店铺手提袋发放注意节约,如遇特殊情况需得店长批准方可使用手提袋;

(4) 离职人员离职时应还清店铺财物:如制服、文具及培训资料等;

(5) 员工不可擅自将店铺财物借于无关人员使用。

(6) 每一位客人进来都要热情招呼,招待。

(7) 保持店内卫生。鞋、包、鞋柜一天打扫两次,早班打扫一下,下午交班由另一班打扫一次。东西排放整齐,协调。

职业道德

(1) 员工不得利用职权的便利营私舞弊。

(2) 员工不得假借专卖店名义做担保或其它类似行为。

(3) 未经专卖店同意,员工不得向任何人索取或收取与职务有关的利益。

4、保密制度

(1) 员工不得泄漏专卖店的营业状况、销售数据、薪酬制度及其它机密资料;

(2) 因个人职务而获得的专卖店资料必须加以严格的保密;

(3) 员工对个人的薪酬资料应做严格的保密; (4) 收银台系统密码应保密;

(5) 顾客的购物隐私应给予尊重及保密。

5、不良行为

(1) 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处理的文件、帐本、表册及其它函件; (2) 禁止在专卖店范围内粗言烂语或带有性骚扰性质的语言及行为; (3) 上班前或工作时间内绝对禁止喝含有任何酒精成分的饮料; (4) 未经批准不得私带非店铺人员进入仓库及员工休息室; (5) 禁止在专卖店范围内做赌博性游戏; (6) 上班时间内禁止吸烟; (7) 不得将私人物品摆放在桌面;

(8) 无顾客时不得聚在一起聊天,搭肩勾背影响店铺形象; (9) 店堂内不能有挖鼻孔、挖口腔、挑牙缝、打哈欠等不雅行为; (10) 店铺电脑上禁止挂私人QQ或做些与公司无关的事情。 (11) 站立时不可交叉双手或把手插入口袋; (12) 不可咀嚼口香糖或其它食物; (13) 站立时不可依靠任何物品; (14) 不可随地吐痰或扔东西;

6、仪容仪表 (1) 女性店员:

 发型应简单、干净、清爽,要露出双耳;

 不要留长指甲、不可涂颜色鲜艳的指甲油,脸部干净、无体臭;  只可配带一件手镯、耳环或戒指;

 制服干净、整洁,无皱纹,无陈旧感;标牌干净,佩戴位置要正确;

 女店员要适当化些淡妆,以形成良好的自我感觉,同时给顾客留下清新的视感;  统一制服应干净、整洁、无明显折痕与皱文;  标牌放在左胸指定位置不可歪斜。 (2) 男性店员:

 应留短发,发型应简单、干净、清爽,要露出双耳;  不要留长指甲、无体臭、脸部干净无胡渣;

 制服干净、整洁,无皱纹,无陈旧感;标牌干净,佩戴位置正确;

 男店员皮鞋应干净,整洁;

 统一制服应干净、整洁、无明显折痕与皱文;  标牌放在左胸指定位置不可歪斜。

7、私人探访/私人电话

(1) 工作时间内不可接待私人探访,在非常必要的情况下由店长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内

接待来访者。

(2) 工作时间内不可用手机聊QQ或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工作时间内不可接打私人电话。在非常必要的情况下通知店铺负责人,批准后接打。 (4) 店长/领班应对控制私人探访/电话负有责任。

8、顾客投诉

(1) 员工必须耐心听取顾客投诉及对专卖店所售货品的询问,对顾客的要求和问题应设法解

决;

(2) 如投诉事项超出店员的工作及权力范围,应立即通知上级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置顾客于

不顾。

9、失物

(1) 员工在店面拾得财物,应立即上交给店铺负责人处理,不得挪为私用; (2) 员工在店面遗失货品,依据遗失货品的零售价,由遗失负责人赔偿; (3) 员工在店面将价钱卖错,公司损失由员工自行负责。

二、处罚条例:

1、处罚事项分类说明

(1) A类:对初犯者进行警告,每次罚款5元。月累计4次,除每次按A类处理外,另外一

次B类过失处理;

(2) B类:对违反者进行通报批评,每次罚款20元,月累计2交,扣除半个月绩效工资/提成;

月累计3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提成。3次以上予以除名解聘;

(3) C类:对违反者进行行政记过处分,每次罚款50元,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提成。试用期员

工结束试用期,解聘。一个月累计两次违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提成,予以除名解聘。

2、考勤

(1) 迟到、早退、空柜(擅离岗位)

 3≤n

(A)

 10≤n

(B) (C)

注: n:表示时间

 前面员工尚未回店,后面员工擅自离岗,视为空柜。

 员工因事临时离岗,需要征得店长或负责人批准并在考勤表上签字,

否则视为空柜;  用餐考勤等同上班考勤。  例会、培训迟到等同上班迟到;

(2) 旷工

 未经店长同意私自调班视为旷工。

 代签到

i.所有员工必须亲自签到,代人和被代人签到人ii.考勤监督人监督不力

 员工如临时有事请假,应提前三天向店长提出,否则视为旷工;

 员工如生病请假,应在上班时间前提出以便调班,否则视为旷工; 员工请病假要有医生证明,否则视为旷工;

 例会、培训缺席视同旷工;特殊情况由店长批准。

3、不遵守个人卫生与仪表仪容规定。

4、工作场所聊天、吃零食、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抛杂物。

5、工作时间看书、杂志、报纸。

6、工作时间非公接待亲朋

7、使用办公电话聊天或私打长途或娱乐专线电话

员工按长途与娱乐专线电话费用两倍赔偿。

8、货品摆放不整齐,顾客挑走后的货品杂乱,不及时整理整齐。

9、缺货、断货不及时汇报。

10、清洁卫生不到位,未按工作要求执行。

11、私人物品乱摆放。

12、仓库帐目不清,单据不齐。

13、商品标识不清、不全或有错。

14、营业时间外出报盘存帐表,不参与营业。

15、仓库未进行每周盘存;专卖店未进行每月总盘存。

(C) (C)

(A) (B) (B)

(B) (C)

(A) (A)

(A) (A) (A)

(A) (A) (A) (A) (A) (A) (B) (B)

16、谎报库存、销售等数据。

(B) (B) (B) (B) (B) (B) (A) (A) (A) (A) (A) (B) (C) (C) (C) (A) (C) (A)

17、不及时报告遗失或缺溢财物。

18、违反安全规定,在仓库、店堂乱用明火,乱接电路等。

19、不服从领导与分配,不接受检查与监督。 20、没有进行公正、客观的有效监督。

21、挑起同事矛盾,造成吵架、不和。

22、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私自外出逛街。

23、未完成工作任务时,就随便入坐休息。

24、对顾客进出无迎送问候。

25、对顾客要求不理不睬。

26、营业时间补/化妆。

27、收银员在保管现金时,出现现金帐务不符。

28、收银员在保管的票据遗失。

29、违反规章制度且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30、盗窃专卖店财物。

31、文件、资料保管不善、遗失未造成重大影响。

32、泄露专卖店销售、库存数据与管理资料或信息。

33、培训期间,违反培训纪律

34、货品遗失赔偿制度:

(1) 在营业过程中发生货品遗失,由当班组人员负责赔偿(2) 仓库保管不善遗失物品,由店铺员工赔偿。

(B)

(B) (B或C)

(3) 因疏忽大意离店造成窃贼入室偷窃的视情况赔偿。 (4) 赔偿金额按零售价全额赔偿。

35、处罚条例实施说明:

(1) 店长直接对员工进行监管,实施处分前店长应先做处分事实调查,包括向应受处分员工确

认处分事实;

(2) 违纪行为要进行说明教育,并实施相宜的A、B、C处罚,并记录备案。处罚金额从本月工

资中扣除;

(3) 店铺宣布处分决定前会先将处分决定告知员工,将每一项下达给员工的纪律处分向该员工

解释清楚,而且允许员工对此发表意见;

三、用工制度

1、入职招聘

(1) 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应聘申请表”,经面试聘用。

(2) 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个人理念应与美益香薰加盟系统要求相符。(3) 报到时,员工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 身份证/户口薄 原件及复印件 小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 健康证原件和复印件 (可于入职半月内补交)

(4) 职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无误,不得隐瞒传染病。个人资料更改后必须

立即通知人事部,如,地址、电话、教育程度、婚姻状况等。

(5) 虚报、伪造资料和隐瞒一经公司发现立即无条件辞退

2、上岗前培训

(1) 上岗前培训为一个星期; (2) 培训内容包括

 店长或资深员工提供专业知识及专卖店制度培训;  店面实习

(3) 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转入试用期,开始计算试用期工资; (4) 培训期间没有工资。

3、试用期

(1) 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

(2) 试用期满经考核评估进入正式期;

(3) 试用期的薪资采用试用薪资,不享受绩效奖金。

4、休假制度

(1) 员工每月休息二天;

(2) 员工由店长安排轮休,轮休安排在星期一到星期四; (3) 周

六、周日与节假日一律不安排休息;

(4) 店长给员工调班,代班一个月不超过三次(每次以一个工作日计算); (5) 每次调/代班前须提前三天向专店申请;

(6) 节假日因专卖店安排连上两班,超出正式上班时间可申请安排补休;

5、辞职

(1) 当事人要提前两周通知,做好有关结算工作与人员补充等工作方可离职。 (2) 因工作交接不当造成损失,专卖店有权扣留离职人员1-2个月薪金。

(3) 办理离职手续时应交还工作服,如工作服有损坏,专卖店有权扣除

6、解聘

(1) 解聘包括:开除、辞退、劝退、自然解聘(2) 开除:

 因员工严重违反专卖店各项管理制度、经营理念,专卖店可视情况给予开除处理。  因违反操作规章为专卖店、客户或其他方带来损失的,必须给予相应赔偿。

 被开除者,专卖店将扣发工资和奖金,待事情解决无遗留问题并签定《确认书》后才可

发放。

(3) 辞退:

 员工在试用期间明显不符合要求,专卖店可予于辞退而不需作任何补偿;  员工正职期间不努力工作,且经专卖店书面警告后一个月内无改善,可予以辞退;  如因专卖店经营问题而需辞退员工的,专卖店将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并给予一

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4) 劝退:

 若员工在职期间不符合岗位知识、技能等要求,虽然努力工作但仍不见成效的,专卖店

将规劝其辞职。

(5) 自然解聘: 

专卖店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到期,而任何一方无续签意向,当该员工办理清交接手续后,双方的雇佣关系终止。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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