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4:57:3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专卖店管理制度
一、店铺规章
1、考勤制度
(1) 店铺员工上下班时间必须准时,超过5分钟按迟到处理,迟到一分钟按一块钱累计扣起。
(2) 考勤记录如有错误,应立即找店长处理,如延误更正或自行改正,一切责任自负。
2、工作制服
(1) 专卖店设统一的员工制服、配带标牌,上班时须按要求穿着。
(2) 员工必须保持工作制服整洁和完好无损,工作服由员工个人负责清洗。
(3) 员工因个人原因遗失或损坏制服,需按原价赔偿。
(4) 不得在专卖店允许范围以外及非工作时间穿着工作服等工作用品。
(5) 员工离职时,必须按程序办妥离职手续,归还服装、标牌等工作用品或按规定购买。
3、专卖店财物
(1) 员工必须爱护专卖店的货品、购物袋、文具等物品;员工不得将专卖店的货品、购物袋、文具等物品挪为私用;
(2) 如发现店内任何财物有损坏,应立即通知店铺负责人处理。蓄意损耗或破坏店铺财物,盗用或企图将店铺财物携离店铺者,都将按专卖店规定接受相应纪律处分;
(3) 店铺手提袋发放注意节约,如遇特殊情况需得店长批准方可使用手提袋;
(4) 离职人员离职时应还清店铺财物:如制服、文具及培训资料等;
(5) 员工不可擅自将店铺财物借于无关人员使用。
(6) 每一位客人进来都要热情招呼,招待。
(7) 保持店内卫生。鞋、包、鞋柜一天打扫两次,早班打扫一下,下午交班由另一班打扫一次。东西排放整齐,协调。
职业道德
(1) 员工不得利用职权的便利营私舞弊。
(2) 员工不得假借专卖店名义做担保或其它类似行为。
(3) 未经专卖店同意,员工不得向任何人索取或收取与职务有关的利益。
4、保密制度
(1) 员工不得泄漏专卖店的营业状况、销售数据、薪酬制度及其它机密资料;
(2) 因个人职务而获得的专卖店资料必须加以严格的保密;
(3) 员工对个人的薪酬资料应做严格的保密; (4) 收银台系统密码应保密;
(5) 顾客的购物隐私应给予尊重及保密。
5、不良行为
(1) 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处理的文件、帐本、表册及其它函件; (2) 禁止在专卖店范围内粗言烂语或带有性骚扰性质的语言及行为; (3) 上班前或工作时间内绝对禁止喝含有任何酒精成分的饮料; (4) 未经批准不得私带非店铺人员进入仓库及员工休息室; (5) 禁止在专卖店范围内做赌博性游戏; (6) 上班时间内禁止吸烟; (7) 不得将私人物品摆放在桌面;
(8) 无顾客时不得聚在一起聊天,搭肩勾背影响店铺形象; (9) 店堂内不能有挖鼻孔、挖口腔、挑牙缝、打哈欠等不雅行为; (10) 店铺电脑上禁止挂私人QQ或做些与公司无关的事情。 (11) 站立时不可交叉双手或把手插入口袋; (12) 不可咀嚼口香糖或其它食物; (13) 站立时不可依靠任何物品; (14) 不可随地吐痰或扔东西;
6、仪容仪表 (1) 女性店员:
发型应简单、干净、清爽,要露出双耳;
不要留长指甲、不可涂颜色鲜艳的指甲油,脸部干净、无体臭; 只可配带一件手镯、耳环或戒指;
制服干净、整洁,无皱纹,无陈旧感;标牌干净,佩戴位置要正确;
女店员要适当化些淡妆,以形成良好的自我感觉,同时给顾客留下清新的视感; 统一制服应干净、整洁、无明显折痕与皱文; 标牌放在左胸指定位置不可歪斜。 (2) 男性店员:
应留短发,发型应简单、干净、清爽,要露出双耳; 不要留长指甲、无体臭、脸部干净无胡渣;
制服干净、整洁,无皱纹,无陈旧感;标牌干净,佩戴位置正确;
男店员皮鞋应干净,整洁;
统一制服应干净、整洁、无明显折痕与皱文; 标牌放在左胸指定位置不可歪斜。
7、私人探访/私人电话
(1) 工作时间内不可接待私人探访,在非常必要的情况下由店长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内
接待来访者。
(2) 工作时间内不可用手机聊QQ或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工作时间内不可接打私人电话。在非常必要的情况下通知店铺负责人,批准后接打。 (4) 店长/领班应对控制私人探访/电话负有责任。
8、顾客投诉
(1) 员工必须耐心听取顾客投诉及对专卖店所售货品的询问,对顾客的要求和问题应设法解
决;
(2) 如投诉事项超出店员的工作及权力范围,应立即通知上级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置顾客于
不顾。
9、失物
(1) 员工在店面拾得财物,应立即上交给店铺负责人处理,不得挪为私用; (2) 员工在店面遗失货品,依据遗失货品的零售价,由遗失负责人赔偿; (3) 员工在店面将价钱卖错,公司损失由员工自行负责。
二、处罚条例:
1、处罚事项分类说明
(1) A类:对初犯者进行警告,每次罚款5元。月累计4次,除每次按A类处理外,另外一
次B类过失处理;
(2) B类:对违反者进行通报批评,每次罚款20元,月累计2交,扣除半个月绩效工资/提成;
月累计3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提成。3次以上予以除名解聘;
(3) C类:对违反者进行行政记过处分,每次罚款50元,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提成。试用期员
工结束试用期,解聘。一个月累计两次违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提成,予以除名解聘。
2、考勤
(1) 迟到、早退、空柜(擅离岗位)
3≤n
(A)
10≤n
(B) (C)
注: n:表示时间
前面员工尚未回店,后面员工擅自离岗,视为空柜。
员工因事临时离岗,需要征得店长或负责人批准并在考勤表上签字,
否则视为空柜; 用餐考勤等同上班考勤。 例会、培训迟到等同上班迟到;
(2) 旷工
未经店长同意私自调班视为旷工。
代签到
i.所有员工必须亲自签到,代人和被代人签到人ii.考勤监督人监督不力
员工如临时有事请假,应提前三天向店长提出,否则视为旷工;
员工如生病请假,应在上班时间前提出以便调班,否则视为旷工; 员工请病假要有医生证明,否则视为旷工;
例会、培训缺席视同旷工;特殊情况由店长批准。
3、不遵守个人卫生与仪表仪容规定。
4、工作场所聊天、吃零食、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抛杂物。
5、工作时间看书、杂志、报纸。
6、工作时间非公接待亲朋
7、使用办公电话聊天或私打长途或娱乐专线电话
员工按长途与娱乐专线电话费用两倍赔偿。
8、货品摆放不整齐,顾客挑走后的货品杂乱,不及时整理整齐。
9、缺货、断货不及时汇报。
10、清洁卫生不到位,未按工作要求执行。
11、私人物品乱摆放。
12、仓库帐目不清,单据不齐。
13、商品标识不清、不全或有错。
14、营业时间外出报盘存帐表,不参与营业。
15、仓库未进行每周盘存;专卖店未进行每月总盘存。
(C) (C)
(A) (B) (B)
(B) (C)
(A) (A)
(A) (A) (A)
(A) (A) (A) (A) (A) (A) (B) (B)
16、谎报库存、销售等数据。
(B) (B) (B) (B) (B) (B) (A) (A) (A) (A) (A) (B) (C) (C) (C) (A) (C) (A)
17、不及时报告遗失或缺溢财物。
18、违反安全规定,在仓库、店堂乱用明火,乱接电路等。
19、不服从领导与分配,不接受检查与监督。 20、没有进行公正、客观的有效监督。
21、挑起同事矛盾,造成吵架、不和。
22、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私自外出逛街。
23、未完成工作任务时,就随便入坐休息。
24、对顾客进出无迎送问候。
25、对顾客要求不理不睬。
26、营业时间补/化妆。
27、收银员在保管现金时,出现现金帐务不符。
28、收银员在保管的票据遗失。
29、违反规章制度且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30、盗窃专卖店财物。
31、文件、资料保管不善、遗失未造成重大影响。
32、泄露专卖店销售、库存数据与管理资料或信息。
33、培训期间,违反培训纪律
34、货品遗失赔偿制度:
(1) 在营业过程中发生货品遗失,由当班组人员负责赔偿(2) 仓库保管不善遗失物品,由店铺员工赔偿。
(B)
(B) (B或C)
(3) 因疏忽大意离店造成窃贼入室偷窃的视情况赔偿。 (4) 赔偿金额按零售价全额赔偿。
35、处罚条例实施说明:
(1) 店长直接对员工进行监管,实施处分前店长应先做处分事实调查,包括向应受处分员工确
认处分事实;
(2) 违纪行为要进行说明教育,并实施相宜的A、B、C处罚,并记录备案。处罚金额从本月工
资中扣除;
(3) 店铺宣布处分决定前会先将处分决定告知员工,将每一项下达给员工的纪律处分向该员工
解释清楚,而且允许员工对此发表意见;
三、用工制度
1、入职招聘
(1) 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应聘申请表”,经面试聘用。
(2) 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个人理念应与美益香薰加盟系统要求相符。(3) 报到时,员工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身份证/户口薄 原件及复印件 小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健康证原件和复印件 (可于入职半月内补交)
(4) 职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无误,不得隐瞒传染病。个人资料更改后必须
立即通知人事部,如,地址、电话、教育程度、婚姻状况等。
(5) 虚报、伪造资料和隐瞒一经公司发现立即无条件辞退
2、上岗前培训
(1) 上岗前培训为一个星期; (2) 培训内容包括
店长或资深员工提供专业知识及专卖店制度培训; 店面实习
(3) 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转入试用期,开始计算试用期工资; (4) 培训期间没有工资。
3、试用期
(1) 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
(2) 试用期满经考核评估进入正式期;
(3) 试用期的薪资采用试用薪资,不享受绩效奖金。
4、休假制度
(1) 员工每月休息二天;
(2) 员工由店长安排轮休,轮休安排在星期一到星期四; (3) 周
六、周日与节假日一律不安排休息;
(4) 店长给员工调班,代班一个月不超过三次(每次以一个工作日计算); (5) 每次调/代班前须提前三天向专店申请;
(6) 节假日因专卖店安排连上两班,超出正式上班时间可申请安排补休;
5、辞职
(1) 当事人要提前两周通知,做好有关结算工作与人员补充等工作方可离职。 (2) 因工作交接不当造成损失,专卖店有权扣留离职人员1-2个月薪金。
(3) 办理离职手续时应交还工作服,如工作服有损坏,专卖店有权扣除
6、解聘
(1) 解聘包括:开除、辞退、劝退、自然解聘(2) 开除:
因员工严重违反专卖店各项管理制度、经营理念,专卖店可视情况给予开除处理。 因违反操作规章为专卖店、客户或其他方带来损失的,必须给予相应赔偿。
被开除者,专卖店将扣发工资和奖金,待事情解决无遗留问题并签定《确认书》后才可
发放。
(3) 辞退:
员工在试用期间明显不符合要求,专卖店可予于辞退而不需作任何补偿; 员工正职期间不努力工作,且经专卖店书面警告后一个月内无改善,可予以辞退; 如因专卖店经营问题而需辞退员工的,专卖店将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并给予一
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4) 劝退:
若员工在职期间不符合岗位知识、技能等要求,虽然努力工作但仍不见成效的,专卖店
将规劝其辞职。
(5) 自然解聘:
专卖店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到期,而任何一方无续签意向,当该员工办理清交接手续后,双方的雇佣关系终止。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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