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关于退费(药)的管理规定

2020-03-03 08:52:4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医院关于退费(药)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现对患者因故退费(药)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1、当出现患者因故要求退费(药)时,当班医生应耐心做好解释劝导工作,了解患者退费(药)的原因,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患者执意要求退费(药)且解释劝导无效时,当班医生在征得领导同意后,可以退费(药);

3、退费(药)的流程为:患者提出申请——当班医生请示领导同意——当班医生填写退费处方并签字——报总经理/院长签字——患者持收费处收费收据——收费处——回收收费收据和相关票据——付款;退回药品由药房回收管理,个别损坏药品上报总务科登记备案。

4、总经理/院长不在时,应告知患者改日办理;紧急情况下,电话报请总经理/院长同意后方可办理办理;

5、在付款前一定要将收费处出具给患者的收费收据回收并报请总经理/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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