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危险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020-03-02 21:56:4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南宁矿业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一月五日

南宁矿业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按《南宁矿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报告》,南宁矿业有限公司存在煤尘具有爆炸性,属有煤尘爆炸危险矿井。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煤矿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订南宁矿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总体工作要求:危险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促使对重大危险源细致、有效地排查,摸清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积极主动治理,实现消除各类重大危险源在萌芽状态的目标,切实消除重大伤亡事故,夯实安全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特成立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刘新华

副组长:张焕新 闫立明

成 员: 韩延富 杨贵敏 单富平李友庆 徐克勇

三、岗位责任:

矿长:是本矿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矿井 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

1、负责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的责任制。

2、负责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3、负责保障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

4、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消除重大危险源。

5、负责组织制定实施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如实报告重大 事故隐患。

矿总工程师:负责本矿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及安全隐患治理措施 的制订、监督管理工作。

副矿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 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和监 督措施的落实。

安全科:负责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全过程监督执行。 通防科室负责人:负责本专业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 负责督促本专业范围内各区队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

对煤矿企业影响其安全生产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煤尘自燃事故,下面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进行详细分析:

(一)、可能发生自燃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 采空区和废巷内留有大量浮煤或废坑木,遇老空封闭不严造成微量漏风引起自然火灾;

(二)、可能发生煤尘爆炸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

1、采掘工作面作业时未采取降尘措施、未开防尘喷雾,造成工作面煤尘积聚遇火时。

2、运输系统各转载点未采取降尘措施造成煤尘积聚遇火时。

3、井下各巷道未洒水防尘,造成煤尘积聚遇火时。

五、管理体系:重大危险源排查与治理实行闭合管理的体系(即:排查、治理、检查、验收)。每月由矿长组织相关各专业管理部室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排查;将排查结果在调度会通报,并组织基层区(队)认真组织学习。并在隐患公示栏公示。

六、责任追究:

1、矿长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重大危险源排查会议,对排查出的重 大危险源排查必须分专业明确治理单位和责任人,限定治理期限。

2、因重大危险源汇报不及时、治理不及时、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造成的非人身事故的责任者,除事故分析的责任处罚外,同时按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因重大危险源汇报不及时、治理不及时、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造成的人身事故责任者,除事故分析的责任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4、各级现场检查人员、跟班安全员要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的整 改,对生产期间出现的隐患要先治理后施工,不排除不能生产。

5、重大危险源在治理过程中,施工单位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在人员和物资的落实上要首先满足危险源治理的需要,保证工程按期完 成。

6、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做到项目、措施、资金、完成时间、责任人五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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