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期限顺延情况说明

2020-03-03 14:27:2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4年纳税申报期限顺延情况

(仅供未上线单位内部使用)

各区(市)县地税局:

市局二分局已按照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在市局征管系统中按照2014年纳税申报期限顺延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以营业税为例)

1月份:1——15日

2月份:1——21日(1日—6日春节放假)

3月份:1——17日(

15、16日为双休日)

4月份:1——30日(5—7日清明节放假)

5月份:1——19日(1—3日五一节放假,

17、18日为双休日) 6月份:1——16日(

14、15日为双休日)

7月份:1——15日

8月份:1——15日

9月份:1——18日(6—8日中秋节放假)

10月份:1——22日(1—7日国庆节放假)

11月份:1——17日(

15、16为双休日)

12月份:1——15日

注意:上线单位各税种申报期顺延依据省局系统

征科处

2014年1月22日

纳税申报期限顺延的通告

深圳地税通告第16号申报纳税期限顺延

增值税纳税申报说明

关于春节假期纳税申报期限延期的通知

精华汇总:各税种纳税申报的期限

关于8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期的通知

《纳税申报情况说明》填写要求

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

注意印花税纳税期限

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期限顺延情况说明.doc》
纳税申报期限顺延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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