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司法局文件

2020-03-02 15:44:3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淳安县司法局文件

淳司﹝2005﹞35号

关于转发《杭州市加强司法所 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司法所、局属司法所:

根据杭司(2005)118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动我县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将《杭州市加强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杭州市加强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淳安县司法局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转发 规范司法所 意见 送:县委政法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签发:方军生

编校:童永高

1 杭州市加强司法所工作规范化

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和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全面推动我市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职能工作部门,是基层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基层提供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能。

近年来,我市各司法所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宣传法律知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市的司法所还存在着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规范化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根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杭州”,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市)司法局要充分认识加强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坚持把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务,积极采取措施,努力使司法所内部管理更加科学,工作运行规范高效,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和要求

(一)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 2 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根本任务,以创建省级示范司法所活动为推动,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切实加大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打造“平安杭州”,构筑和谐社会服务。

(二)司法所工作职能的规范化要求

司法所要把本职工作和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有利职能作用发挥的要求,整合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安置帮教、“12348”热线、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形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服务平台,树立统

一、规范的服务形象,切实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民间纠纷。具体任务是:指导建设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三级调解网络。积极推进辖区企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工作。根据需要,在城乡结合部和纠纷多发的毗邻地区建立联合调解组织,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创新理念,用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的思路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技能。及时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表彰先进,扩大宣传;切实加强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按照名称、印章、标识、制度、程序、文书“六统一”的要求,健全纠纷的登记和分析统计工作,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的质量;推广创新“枫桥经验”,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和专项调处活动,掌握本地区民间纠纷发生、发展的情况,积极协助和参与重大疑难和易激化民间纠纷的调解,做好防止纠纷激化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辖区内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调委会达到95%以上,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3%以上,避免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当引发刑事案件、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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