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防治水五项管理制度

2020-03-02 10:31:3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印发《XX煤矿矿井防治水五项管理制度》等矿井防治水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郑煤集团水防便函字[2013]85号文《关于落实新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防治水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郑煤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手册》,严格落实我矿防治水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决杜绝水害事故发生,根据我矿领导及科室实际分工安排,经有关领导审议通过,现印发《XX煤矿地测防治水五项管理制度》和《XX煤矿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管理制度》。

1

附件:

1、《XX煤矿地测防治水五项管理制度》

2、《XX煤矿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安全质量标准

化各项管理制度》

2 附件1

XX煤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实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集团公司《防治水管理规定》,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实现矿井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郑煤集团公司防治水管理手册》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郑煤集团公司防治水管理手册》规定,负责组织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

5、对煤矿水害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发生水害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有序运转。

3、及时协调和解决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的难点和问题,总结防治水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指导防治水工作的顺利开展。

4、组织编制和审批矿井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组织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在防治水工程施工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经常深入工程现场,认真检查督促防治水工程施工情况,有效防止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失误。

2

8、推广应用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防治水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3

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三、地测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批示以及煤矿生产的各项规程及规章制度。

2、在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我矿的地质、测量、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3、根据矿井生产作业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审核监督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4、组织编制矿井生产所需的各种地质测量资料,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以及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观察各个工作面的地质状况,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并针对特殊的地质情况制定相关的专项措施。

6、参加矿安全例会、安全大检查、每周的隐患排查以及参与矿井灾害预防演习的组织、指挥。

7、抓好矿山测量、矿井制图、矿井地质、水文地质、防治水管理、储量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参加矿井各期生产 4 计划的编制,保证提供正确的地测资料。

8、合理组织分配人员工作,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并监督检查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好考核记录工作。

9、分析研究本科室下井人员收集的地质、测量、水文、采煤方面的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安排整理地质测量防治水资料、图件和地质成果,抓好地质测量防治水资料的上报和归档工作。

11、定期组织召开业务检查、分析会议,提出改进方案和工作计划。

12、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协助总工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13、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

14、负责对矿井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15、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政治理论、业务技术及安全培训,随时了解职工的工作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每个科室人员的劳动积极性和团结意识,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

四、总工办(地测)主任岗位责任制

1、在矿总工程师和地测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人员进行矿井地质、矿井水文地质勘探,编录和分析,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水文地质、储量、测量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的地质、水文地质、测量问题。

5、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矿区(矿井)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建设的各种地质资料。

6、组织分析防治水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

7、督促防治水技术人员做好防治水年、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及时督促并检查相关人员收集资料,并整理、建立水文地质台帐。

6

9、协助总工和地测副总积极组织本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10、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水文地质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2、积极参与完成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建立水文地质台帐。

3、积极参与各项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4、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5、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6、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7、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

7 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8、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9、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0、积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工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六、打钻工岗位责任制

1、打钻工负责井下各地点的探水、探构造、底板注浆加固等打钻工作。

2、打钻工必须熟悉钻机的各种性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协助机修工搞好钻机维修,并及时汇报钻机时遇到的地质和钻机的运转情况。

4、打钻工负责钻场附近的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5、开机前应确保机器的各零部件完整、连接件紧固,液压系统、水气系统、电缆等正常,并对行走、转、升降等机构进行就地空转和功能试验,正常后方可操作。

6、钻进过程中司机应集中精力,听从指挥,注意各种声音变化,并经常检查水压、液压、风压和各部位温度变化, 8 发现异常应停机处理,确认无问题时方可工作。

7、要保证钻孔的施工质量,认真填写钻孔施工记录及台账。

8、打钻工必须熟悉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

9、积极参加各种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技术水平。

七、总工办(地测)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工办(地测)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部门,在矿长、总工程师、地测副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具体业务。

1、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好各项水文地质工作。

2、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补充勘探)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富水性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凡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或预计涌水量较大的采掘工作面,尤其是仅能依靠水泵排放涌水的工作面,应超前开展井下水文物探,进一步查明开采区的富水情况,并提出防治水措施。

3、煤层接近含水层(水害威胁区域)开采时,负责探 9 测工作。

4、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

收集、掌握井下、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害(情)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领导、生产安全部门及上级部门。

5、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

6、负责编制各项防治水钻探工程设计,并参与组织落实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

7、受水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负责编制专门的《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对各类水害因素依据补勘或探查资料作出明确的分析。

8、负责定期搜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小窑)的有关开采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对存在的威胁本矿安全的问题,要抓紧协调解决,并报告集团公司。

9、负责编制年度矿井防治水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负责做好矿井防治水仪器、仪表的检测标定工作。

10、负责组织启封处理达不到现行封闭质量标准要求的钻孔。

10

11、负责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应用新型水文地质物探、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

12、采掘工程设计时,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布置上要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尽量避免大量积水的产生,并确保排泄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

13、审查采掘工作面设计及作业规程时,必须在设计和规程中明确排泄水路线设计完善的防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具备完善的矿井防治水安全措施及水害避灾路线;负责落实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

14、负责组织落实检查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相关问题和措施。

15、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

16、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

17、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领导制定处理措施。

八、相关科室、区队岗位责任制

1、机电运输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 11 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结合总工办(地测)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 12 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落实水沟的清理工作。

3、经营管理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4、安全监察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各施工队对施工范围内的防治水工程和设施负责使用、维护。 13 XX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

职责划分

一、矿长是水害防治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负责人,系统矿长对所管辖区域的防治水工作负责。

总工办(地测)是防治水工作的主管部门,配备一名主任和一名副主任分管矿井防治水工作。主要业务为:工作面超前物探和底板物探、采掘工作面探放水、物探异常区钻探验证和底板预注浆加固及其他防治水业务工程设计工作。钻探注浆单位具体负责上述矿井防治水工程的实施,

二、总工办(地测)负责组织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负责并组织实施。

三、机电运输科负责采取措施确保矿井主排水系统及各采区排水系统满足《矿井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于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排水系统联合试运转试验。

四、防治水工程及措施落实责任如下:总工办(地测)对探放水、底板注浆加固等设计的正确性负责并组织实施;生产技术科对掘进(回采)工作面防治水工程的巷道联锁加固、支护、铺底、挡水蓖子、挡水墙、水槽铺设、水沟、沉淀池管理、通讯、人员定位、避灾路线负责(矿有特殊规定 14 的除外);总工办(通风)对防治水工程的通风和瓦斯、CO等有害气体监测负责,并对监控设备管理负责;机电运输科对防治水工作的排水设备(供电、水泵、管路)负责;安全察监科负责防治水措施的监督落实。

第二章

技术管理

五、矿井所有防治水工程由总工办(地测)编制施工设计,施工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要求完成审批后,钻探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前发放到有关单位。

六、总工办(地测)根据年度、月份生产接替计划,编制年、月水情水害预报(若遇特殊情况应作临时预报),按《采掘工作面瓦斯、顶板、水害防治评价管理办法》进行水害评价。

七、总工办(地测)要严格按《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逐步完善防治水信息数据库。

八、总工办(地测)负责按要求编制下列五种水文地质图纸:

1、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比例尺

1:2000~1:10000

2、矿井充水性图

比例尺

1:2000~1:5000

3、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比例尺

1:1000~1: 5000 15

4、矿井涌水量与各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5、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比例尺

1:500 同时负责按要求编制下列2种图纸:

1、《采掘工程平面图》

1:2000

2、《井上下对照图》

1:2000

九、工作面回采前或有水害威胁的掘进巷道施工前,必须进行直流电法物探。若认为不需要进行物探或物探后认为不需要进行底板注浆加固时,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请集团公司批准。需要钻探时,必须编制工作面整体钻探设计及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

十、总工办(地测)要定期搜集和调查矿井周边300米范围内小煤矿的分布及生产情况,尽可能了解其开采范围、采掘动态、采空区积水范围和积水量等。

十一、开拓掘进工程原则上不准揭露L7灰以下的强含水层。确需揭露时,必须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请集团公司审批;矿井内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审批确定后严禁开采。

十二、采掘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放水:临近老空、老巷、老窑或相邻小煤矿、含(导)水断层、含水层、打开防隔水煤柱、封闭不良钻孔、接近有积水可能的灌浆区、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或有出水征兆的水害可疑区等9种情况。掘进队施工的巷道不得超出探

16 放水规定的停掘位置。

第三章

钻探、注浆现场管理

十三、钻探及注浆前的准备工作

1、钻场施工:由总工办(地测)负责探放水钻场设计下达给生产技术科,由生产技术科安排施工队按设计要求施工钻场。钻场施工完成后由总工办(地测)、总工办(通风)、机电运输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科及施工单位共同验收,钻场验收不合格(包括和钻场配套的沉淀池、水沟)由生产技术科安排施工队及时整改,直至达到探放水施工要求;验收合格移交给钻探单位后,钻场前后10米内的文明生产、水沟由钻探单位管理,其余部分仍由原管理单位负责管理。

2、实施钻探及注浆工程时,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确保按计划开工。钻探时间从施工队做好钻场(在迎头打好篦子、趁平底板)、砌筑水沟(铺设水槽)和排水设备,具备钻探条件,经当班安检员验收签字后开始计算。

3、总工办(地测)必须按探放水设计要求对钻孔的方位进行标定。

十四、钻探及注浆要求

1、钻探注浆单位按《钻探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稳好钻准备开钻时,必须经当班安监员同意,方可开工作 17 业。

2、由总工办(地测)根据需要组织施工地点原施工单位、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总工办(通风)、安全监察科等部门按措施进行开工前的验收。验收合格各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开工,孔口管下好后由当班安监员对照施工措施进行验收并签字。

3、底板注浆加固的孔口管,必须按《钻探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耐压试验。

4、因违反注浆工艺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造成钻孔报废时,不予结算进尺,并重新补孔。

5、钻探、注浆记录要符合《钻探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严格按实际施工情况记录。

十五、钻探及注浆管理

1、总工办(地测)负责对施工全过程实施技术指导,对施工工序进行监督管理。

2、根据施工情况,报请总工程师同意后,总工办(地测)可以对设计进行优化调整。

3、每次探放水或底板预注浆加固、地质钻探施工时,钻探注浆队要按设计和施工条件预计施工工期,列出施工时间安排,经总工办(地测)核定后执行。

十六、施工钻孔结束后,钻探注浆单位要及时向总工办(地测)、生产调度汇报,并按《钻探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

18 措施》要求进行验收。

十七、钻探使用的钻机,按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八、井下注浆管路属注浆专用,由通风抽探队负责管理、维护,其它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拆卸、损坏。

第四章

水仓、沉淀池管理

十九、业务责任划分:

机电运输科负责井下各排水地点水仓、水沟及沉淀池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水仓及沉淀池的清挖力量进行组织协调,对主要水仓清挖记录收集整理。

总工办(地测)负责井下各排水地点水仓、水沟及沉淀池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规范、合理,满足要求。

生产技术科按照设计要求,负责井下各排水地点水仓、水沟及沉淀池的组织施工工作。负责井下水槽铺设、水沟砌筑及增加盖板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水槽、水沟规格按照作业规程或由总工程师签发的业务联系书中的规格执行)。

井下各排水地点的水泵、水仓及排水管路由司泵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排水地点水沟由巷道卫生区所在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十、清挖要求及现场管理:

1、主排水系统内外环及三环水仓总容积5509m³,必须 19 保证雨季前清挖内外环水仓一次,三环水仓沉淀池要经常检查、清挖。

2、主要排水系统由司泵工负责每天对水仓、吸水井、沉淀池的淤积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当发现淤积严重时,要及时向生产技术科汇报,待生产技术科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查看,情况属实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清挖。

3、主要水仓清挖结束后,由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安全监察科、清挖单位、维护单位等共同组成联合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4、采区水仓、沉淀池淤积高度不能超过2/3,超过规定必须及时组织清挖。

5、各采区泵房水仓入口处必须至少设一用一备两个沉淀池,若不符合要求,重新施工。

6、各采区的涌水必须要流经沿途的沉淀池后进入水仓,每个沉淀池要及时清挖,轮流使用。

7、各采区的涌水必须流入水仓,不能直接进入吸水井。

8、水仓入口处必须加装篦子,及时清理杂物,由水泵维护单位进行管理,每天必须清理一次。

9、各采区下山和各采面两巷沿线的水沟由所在卫生区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水流畅通,不乱流,且水沟内没有杂物;水仓上游单位严禁冲刷巷道造成污水下流。扩修巷道时,加强对巷道水沟防护,防止煤矸落入水沟。

20

10、主要排水系统在泵房出口处排水管路上必须安装放水管路和闸阀,在检修排水管路时放水入吸水井,禁止沿巷道放水。

11、采面临时排水系统由司泵单位负责对水仓、沉淀池、泵窝的淤积情况进行检查,淤煤厚度必须保持在吸水口以下大于0.2米。

12、各处临时水仓必须及时排放和维护排水设施。

13、井下各大巷的水沟要及时清挖,淤积厚度不能超过水沟深度的2/3。

第五章

二十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制度进行奖励:

1、水害预报及评价准确,防治水措施得力,避免重大水害事故发生的。

2、在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明显提高工作效率、效果或节省费用的。

3、敢于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作斗争,坚持原则,避免水害事故发生的。

4、在水害抢险救灾中,情况判断准确,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

21

5、水压大于3Mpa的回采工作面经过底板预注浆加固后,在回采完毕后底板出水量小于50m3/h的,一次性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奖励10000元。

二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1、因监督落实不力或施工不负责任,采取措施后仍发生水害责任事故的。

2、违反防治水管理规定,造成水害事故隐患或事故的。 二十

三、由地质防治水科负责,不定期对钻探注浆单位施工人员进行钻探和注浆培训;矿按有关规定三年内至少组织防治水技术人员外出培训或参加学术交流一次,以提高防治水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理论素质。

二十四、其它严格按《煤矿防治水规定》、《郑煤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手册》执行。

二十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总工办(地测)、机电运输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科监督执行。

22 XX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一、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切实有效地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为矿井防治水提供可靠的依据,及时发现矿井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矿井水害因素,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达到提前预防治理,避免水害发生,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内容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总工办(地测)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时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

四.矿井水害预测预报由矿总工办(地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经主管科长及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作为矿井防治水依据。

五、矿井水害预报分为年预报、月预报和临时预报。

六、水害预测预报应根据年度、月度施工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预测各工作面及周围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并下发水文地质预测预报。

23

七、采掘过程中,对水害分析预测表逐月进行补充修订。

八、对水患险情发出水害通知单,立即报告生产技术科,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九、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采取的措施等,预报内容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

十、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生产技术科要提前1周提交计划变更报告,防治水部门发出水害预报。

十一、对编制的水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要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十二、总工办(地测)负责对施工单位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

十三、生产技术科负责井下掘进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

十四、总工办(通风)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

十五、井下区队根据水害预测预报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生产技术科和总工办(地测)汇报。

十六、总工办(地测)要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防治水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及准确度。

24 十

七、《水害预测预报》必须在综合分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及时、准确,能够有效指导生产。

十八、水文地质技术员应做好水害预测预报资料整理,档存工作。

十九、此制度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25 XX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贯彻实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集团公司隐患排查闭环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实现矿井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隐患排查及治理

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增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定期由总工办(地测)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参加针对井上、下水害隐患的排查活动,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

二、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物探、钻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

26 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三、定期对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组织排查,特别是存在重大水害隐患的掘进巷道及回采工作面,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报告;对排查出的隐患,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监控,督促认真整改,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严禁越界等违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

四、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采掘工作面存在《防治水规定》第九十二条中9种情况的,必须超前探水前进。受底板承压水威胁,必须制定带压开采安全措施,对底板含水层进行改造,若水压大于3MPa时,要对工作面全面进行预注浆加固;水压小于3MPa时,对底板低阻异常区进行注浆加固,保证安全开采。

五、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采空区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或分析查明采空区内水文地质情况,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并上报集团公司批复,严格按集团公司批复的要求,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采空区老空水钻孔必须打中采空区或老巷,并要监控放水全过程,直到对采掘影响不大为止;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

27 然后采取有效地安全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六、矿培训部门要定期安排职工进行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总结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吸取经验教训。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后,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七、总工办(地测)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矿相关单位、部门按《水害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确保抢险救灾时抢险物资和设备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

八、发生透水事故后,要立即启动《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九、安全监察科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存在水患威胁的掘进头、回采工作面的监督检查力度。

十、机电运输科要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运转正常,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

十一、机电运输科要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组织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

28 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十二、总工办(地测)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及时编写小井调查报告和小井调查台帐,为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

十三、在接近已关闭的老窑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未查明、老空水未探放前,严禁采掘作业。

十四、掘进巷道接近或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并按措施要求进行探放水。

十五、采掘工作面过钻孔、小井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十六、生产技术科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参加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防洪设施、各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是否畅通、回采工作面地表搬缝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七、总工办(地测)技术人员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十八、定期对各采区水仓进行清挖,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汛期”前必须全部清挖一边,保证有备用水仓。

29 十

九、机电运输科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定期对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十、总工办(地测)要掌握巷道和工作面的涌水和排水情况,必要时编制临时水害预报发送给有关队组和领导。

二十一、总工办(地测)须搞好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时,必须及时下发临时水害预报。

二十二、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总工办(地测)要检查防排水系统运行情况,发现有不完善、不合理的现象要及时进行纠正处理。

二十三、总工办(地测)与矿一线单位及时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合作,综合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章

隐患报告

二十四、各业务部门发现水害隐患和违章行为,检查人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或安监科汇报,重大水害隐患由调度室或安监科向集团公司汇报。

二十五、每月下旬由矿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对下月掘进巷道及回采工作面进行水害评价,评价内容上报集团公司批复。

二十六、总工办(地测)每星期三编制《XX矿采掘工 30 作面水害动态监控表》,并报集团公司。 31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起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XX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生产调度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一、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

矿井暴雨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雨季“三防”办公室兼任,负责应急决策。

雨季“三防”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的应急工作。日常业务由雨季“三防”办公室即生产调度负责。

按照《XX煤矿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小组:现场指挥组、应急处置组、技术专家组、信息发布组、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开工验收组,具体负责处理突发灾变、实施应急方案、解决遇到的技术难题、信息发布、发动群众参与、保证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医疗救护、开工验收等工作。

32

二、应急响应及处置

1、暴雨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由生产调度通知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区域、本单位的影响,适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3、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4、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mm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三、具体要求

1、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应急救援指挥部(生产调度)要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

33 害天气预报。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3、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由雨季“三防”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和巡视。

4、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调度室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灾害天气带来的各种灾害隐患排查分析;增强职工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助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5、有灾害天气时和防范应对期间,各单位要有专人值班,明确灾害天气应急联系人,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灾害预警信息,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考核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定期检查本单位防范应对暴雨天气相关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并把检查情况纳入到安全管理考核中。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4

煤矿矿井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煤矿矿井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

某煤矿矿井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矿井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矿井防治水制度

矿井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

矿井防治水措施

矿井防治水制度

矿井地面防治水

《煤矿矿井防治水五项管理制度.doc》
煤矿矿井防治水五项管理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