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管理规定

2020-03-02 18:14:4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请假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保证公司生产秩序正常进行,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规范请假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公司全员

三、假别: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等

四、具体内容:

(一)、正常请假流程

请假,由请假人提前征求审批负责人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或在本部门领取请假条,按要求(填写日期、请假人、请假事由及时间)填写《请假条》申请,书写应工整、复写应清晰。填写完毕后按照流程申请签字认可,签字权限为:

1、集团公司、子公司除部门负责人外,所有人员经部门负责人在“部门签字”栏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部长在“领导签字”栏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2、生产员工请假先由当班班长在“部门签字”栏上签字确认,再由车间主任在“部门签字”栏签字,此请假条方可生效;班长请假先由车间副主任在“部门签字”栏上签字,再由车间主任在“领导签字”栏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3、负责人请假,先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在“部门签字”栏上签字,再由总经理在“领导签字”栏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4、销售人员请假,先由分公司经理在“部门签字”栏上签字确认,再由销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在“领导签字”栏签字确认,方可生效;销售公司分公司经理以上级别人员请假,先由职务代理人在“部门签字”栏上签字确认,再由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在“领导签字”栏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5、所有请假条签批完毕后,请假条在本部门的,应在签批当天将请假条“考勤联”分类交到人力资源部;第三联“保卫部”交到保卫部,由保卫部进行备查。

6、员工、班长、科员请假:车间主任可以批2天以内;部长可以批3天以内;副总经 理可以批7天以内;7天以上由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7、部门负责人、科长、主任请假:部门经理可以批2天;2天以上必须经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8、正常请假手续不完整的,保卫部要求请假人按规定填写完整方可休假;拒不听从者按公司规定处理。

(二)、事假

1、员工、科员请事假,必须口头申请当班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同意,提前1天请假,并

填写请假条(生产公司员工请假条由当班班长负责传递)。

2、部门负责人请事假,必须提前2天申请。

3、临时事假,必须口头申请,征得同意后,由上一级负责人电话通知保卫部,在保卫部

登记后方可以离开。回公司上班后4小时内,按照公司规定补写请假条,第三联交保卫部。

4、事假不得电话请假,不得捎假。

5、事假1年累计不能超过15天,超过15天以上的,不参与年终各种奖项的评比;累计

超过30天以上的,次年按新员工办理。事假连续1个月以上的,按停薪留职办理,回公司后

服从公司调配。

6、当月请事假4小时以内的(含4小时),享受满勤奖的50%,事假1天,不再享受满

勤奖。

(三)、病假

1、员工、科员、管理人员请病假,可以当班申请、填写请假条,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或

电话同意)可以离开公司;管理人员必须有职务代理人签字。

2、病假可以电话申请或居住邻近同事捎假。

3、请病假,必须在假期结束后于上班当日12点前补办请假手续,提供乡镇以上医院证

明到保卫部;不能提供的,按旷工计算。

4、病假天数,在计算满勤奖和年终考核的时候,折半按事假计算,不足1天的不予计

算。

5、病假连续1个月以上的,按停薪留职办理,假期结束,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本人实际

情况进行岗位安置;调岗3次仍不能胜任的,予以劝退;劝退员工,不再享受任何薪

资待遇。

(四)、婚假

1、公司所有人员请婚假,必须提前10天申请,管理人员需经职务代理人签字并做好工

作的交接,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2、请婚假时,必须提供民政局开局的婚姻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3、婚假为7天,需要延长的,延长部分按事假办理。提前上班的,在上班当日到人力

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婚假以自然日计算。

4、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

5、婚假不影响满勤奖、年终各种奖项的评比。

(五)、丧假

1、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配偶祖父母)去逝,员工可以申请丧假。

2、员工自知道直系亲属去世即可以办理丧假手续,不在公司的可以电话请假;管理人

员以上的需经职务代理人签字并做好工作的交接,请假条可由代理人代办(经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经理签字)。

3、丧假为5天,需要延长的,延长部分按事假办理。

4、丧假,不影响满勤奖、年终各种奖项的评比。

(六)、产假

1、公司正式女职工,一般产假为90天,产前假15天,产后假为75天;请产假时,必

须提前10天申请,并附乡镇以上单位给出的《准生证》,没有准生证明的,不予办理产假;

产假必须签核到常务副总经理。

2、一胎生育2个或以上孩子的,每增加1个,可以多享受15天的产假;难产的也可

以享受多15天的产假。假后必须提供乡镇级以上医院的出生证明。

3、产假期间,只享受基本生活补助。

4、享受产假员工的对象,如果也在公司工作,可以有3天的陪假,陪假按产假对待。

5、产假不影响年终各种奖项的评比。

(七)、工伤假

1、经公司判定为工伤的,凭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劳动部门的医疗鉴定给予工伤

假,必须报经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工伤假以实际休假天数为准,伤好后补写请假条。

2、员工使用假身份证或假冒/借用他人的身份证参加工伤保险,导致其工伤保险关系

无效的,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3、工伤假期间,停发所有薪资待遇。

4、个人原因导致的工伤,不参与年终各种奖项的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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