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

2020-03-03 21:07:4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寺坪镇中心小学小学工会组织机构

一、工会组织 工会主席:彭家富

工会委员:刘安林、王军朝、周超、卢毅、彭永、刘波、王方

二、工会委员分工情况

工会主席:彭家富,负责工会全面工作

工会委员:周超、卢毅,负责组织工作;王方,负责女工工作;王军朝,工会会计;刘安林,负责工会各项活动的组织;刘波,负责档案装订工作;彭永,工会出纳。

三、工会经审小组 组长:刘安林

组员:彭永、刘波、王方

四、工会女工小组 组长:王方

组员:彭淑玲、曹佩、张青青、吕秀、熊妍

寺坪中心小学小学教代会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组长:周超

副组长:彭书青

卢毅

成员:

彭远渊、刘建锋、李榜柱、刘波、彭永、曹佩、王方、吕秀、

熊 妍、贾幸蕊、彭淑玲、张青青、赵威、刘蓬勃

二、寺坪中心小学教代会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为教代会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领导成员会议,研究日常学校各项工作。

寺坪镇中心小学教代会职责

一、教代会的职权和任务

1、职权。在本校范围内行使四项取权: (1)审议建议权。 (2)审议通过权。 (3)审议决定权。

(4)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2、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3)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4)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电大。

二、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根据“教职工百人以下的学校可按20-30%左右比例确定”的精神,我校教代会代表名额可确定为13-15名。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60%(具有教师职称者),高级职称代表不少于20%。学校党、政、工中的代表名额可放到基层处室选举,不占基层处室名额。 代表的产生,先由各处室按比例民主推荐选举,再由党总支召开专门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三、代表的条件和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遵章守纪,胜任本职工作。

四、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3)有权对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询问,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

2、义务

(1)努力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3)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执行和宣传教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做好群众工作。 (5)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五、教代会与党、政、工的关系

1、教代会与党组织的关系

学校党组织与教代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1)召开教代会的计划方案由学校党总支讨论。

(2)教代会的议题、议程、报告等,在正式形成前由学校党总支审核,提出原则性的意见。

(3)教代会与学校行政之间产生矛盾和分歧时,学校党总支进行协调解决。

(4)学校党组织选配、推荐得力干部,选进学校工会领导机构,充分发挥学校工会委员会在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2、教代会与学校行政领导的关系

(1)教代会与学校行政领导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赖、相互合作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两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教代会要支持和维护学校行政领导的指挥权威,教育教职工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3)行政领导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在职权范围内行使民主管理权利,认真对待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

(4)教代会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审议建议权,对某些特定的问题有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

(5)行政领导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要求修改和复议的权利。

(6)行政领导行使职权除受国家法律法规制约和上级领导部门监督外,还要受教代会的监督。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经常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并接受教代会的民主评议。

3、教代会与工会的关系

工会是工人阶级群众性组织,教代会是学校内部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制度。

工会是教代会的组织者、参加者,又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教代会的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

寺坪中心小学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责任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建立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有利于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有利于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代会制度既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又是完善学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教代会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查研究制度。学校工会和教代会主席团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应进行广泛的专题调查和研究,并及时写出调研报告。

二、交流沟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教代会各小组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

三、教代会报告制度。

四、代表培训制度。对换届当选的教职工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五、立卷归档制度。教代会会议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六、教代会评价制度。教代会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下列内容:

1、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即党政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制度建设上及物质条件上是否重视并支持教代会工作。

2、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程度。这是教代会工作评价的重点内容。四项职权是指:对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工作的审议建议权;对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例如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原则和方法)以及规章制度的审议通过权;对教职工的福利、物质利益等具体工作的审议决定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3、教代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施程度。这是指教代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教代会各项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会议期间是否充分民主,教代会在开会及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情况如何。

4、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这是指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各项任务的开展情况。

七、教代会的职权

①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学年计划、重大教改方案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

②审议通过校长提出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方案及教育基金颁发事项。

③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问题。

④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向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八、教代会的代表产生

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是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0%,代表中教师占60%以上。

九、教代会的任期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寺坪中心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我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浙江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厂务(校务)公开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是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加大全校教职工对学校工作参与和监督的力度,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和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树立干部教师公正、高效、廉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北航的积极性,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推行校务公开,必须坚持既要维护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有利于学校领导行使依法治校的权利。

2、坚持内容客观真实、程序简洁清楚、运作规范易行。

3、注重实效,分层次、多形式、逐步推行校务公开。

4、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在校内不同范围公开的事项:

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选拔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有关程序和决定;

3.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4.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

5.学校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教育经费的收入和使用管理情况;

6.干部和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7.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8、大宗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

9、学校领导党风廉政制度及纪律规定;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校内公开的事项。

(二)、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学校招生计划、政策,规程以及结果;

2.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

3.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学生转学、休学办法等;

4.接受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钱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5.其他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教代会

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

(二)其他形式

1、有关会议。校长会议、中层干部会议、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

2、书面公文。学校通过各种文件、公告、公示、行政公报、通报、通知等

3、各种媒体。校园网、校报和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

4、其他形式。设立校长信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等。

五、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

长: 周超

副 组

长: 彭书青

卢毅

员: 彭远渊

刘建锋

彭永

刘波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为校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领导成员会议,研究校务公开工作。

彭书青: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干部和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学校领导党风廉政制度及纪律规定等内容的公开。

卢毅:招生计划、政策,规程以及结果;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学生转学、休学办法;教学教研制度等内容的公开。

彭远渊:安全、卫生、师生思想教育等方面内容的公开。

刘波:艺术、成幼教等方面内容的公开。

刘建锋、彭永:大宗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学校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教育经费的收入和使用管理情况;教职工 “四金”缴纳、劳动保护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等内容的公开。

六、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周超

组员:彭书青

卢毅

彭远渊

刘建锋

监督小组实行全过程监督,定期检查校务公开的落实情况。每学期综合检查校务公开工作,作出工作总结,提出整改意见交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校务公开

校务公开

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校务公开工作汇报

校务公开工作总结

校务公开工作总结

校务公开工作总结

校务公开工作总结

校务公开工作总结

校务公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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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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