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论文

2020-03-03 11:06:2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浅谈我国智能楼宇物业管理的现状与前景

摘要:物业管理作为我国的新兴服务业,进入中国市场不足10年的时间,发展确实异常迅猛的。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其巨大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日益显著。但是,实践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也在不断出现。这是值得反省和深思的。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我国智能楼宇物业管理的现状:行业发展不健全物、企业自身存在问题、市场化程度不高进行分析,并且分析了我国智能楼宇物业管理的发展趋势从:企业的专业化、规模化、股权化与市场化、职能化、网络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角度。

关键词:物业管理 现状 问题 前景

人类开始迈入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平台的智能化社会,正在兴起的智能化住宅小区建设热潮反映和适应了国际社会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发展要求,是 21 世纪的新概念住宅。智能化住宅小区为住户提供了一种“以人为本”更加安全、舒适、方便、快捷和开放的智能化、信息化生活空间,从而区别于传统的封闭式管理住宅小区:高墙、防盗门,出入小区进行严格登记,24 小时不间断的保安巡逻的“高级监狱”式的住宅小区。它依靠高科技手段,既实现了住宅小区的开放性,拆除了高墙、防盗门、减少或不用人工保安巡逻,又提高了住宅小区的安全性,实现小区物业管理运行的高效化、节能化和环保化。它不仅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实力和科学技术水平的综合标志之一,而且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我国“智能建筑”这个词出现的时间不会超过十年,短短的几年间我国虽然在智能建筑方面有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伴随着发展也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尤其在相应的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我们不能忽视的。

一、我国智能楼宇物业管理的现状

(一)、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不健全

1、各地政府行为略有偏差在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过程中,各级政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政府行为从总体上来评价应该是好的、积极的。但也不能否认,政府行为中也存在着一些偏差,这些偏差正阻碍着物业管理行业的顺利发展,归纳起来它主要在于两个方面:

首先,对于物业管理的认识还不够,这是指未将物业管理作为我们现代经济部门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来看待,而是或多或少地把它视为一种\"权宜之计\",所谓的权宜之计,主要是指在传统房屋管理体制的暴露无遗,已经成为国家财政包袱的情况下,当地政府仅仅将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替代方法来减轻负担,从实际效果看,物业管理起到了这种作用,但从政府的角度看,只注意这种减轻的作用是片面的、偏颇的。 其次,政府管理体制尚须改进。物业管理对象虽然是房地产产品,但它的服务对象是人,这一行业与众多的公用部门、政府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形成了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中最重要的是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譬如公安部门、市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等,但从现有的管理体制上看,物业管理在国家和地方上的归口领导管理却并不完全一致,特别是常常有些问题超出了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职权范围。

2、法律体系仍须完善

不管从事什么行业,都必须有法可依才能够保证整个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而目前我国在物业管理法律这一块却略显不足! 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政策的框架体系,是在没有国家大法的情况下,由为数不多的行业性、地方性法规政策组成的不完整结构 ,完善的法规体系尚未形成。自1994年以来,建设部等国家 1

部委(局)和各地方政府虽然颁发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物业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试行办法》、《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前期企业管理协议示范文本》等行政规章行业规范和地方性法规。但由于缺乏符合中国国情的、系统而科学的物业管理理论体系的指导,各部门在制订法规的过程中,往往局限于对境内外成功经验的模仿或就事论事的解决方案上,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因此,总的来看,目前我国物业管理立法还滞后于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存在着立法层次不高,法律体系框架未形成,缺乏系统性和综合性等问题。

(二)、物业管理企业自身存在问题

1、没有建立起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产权不明,权责不清,不能独立经营运作

在着经济效益差,亏损严重等问题。主要是由于法规不完善导致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等各市场主体间权利责任不明确,业主素质不高,对物业管理的消费观念不强以及物业管理企业自身服务质量不够等因素造成的。

2、由于法规不完善,经营风险意识不强,导致物业管理收益与风险极不对称,一件官司往往就会毁掉一个企业。

物业管理发展至今,已不再只是清洁工扫扫地、保安员巡巡楼、管理员收收费那么简单,那么风平浪静。随着行业逐步迈向专业化、规范化,物业管理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都有了很大变化。但在这种情况下,物业管理又走向了另一个误区:。业主把物业管理公司当成了小区的\"政府\",凡事都找物业公司。解决不了就是管理不好,动辄以不交管理费相威胁,出了事故就向物业公司索赔。比如停车场收取5元的车位使用费,车丢了,二话不说就找物业管理公司赔,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又比如犯罪分子潜入小区,发生了命案,物业公司又被业主索取巨额经济赔偿。

3、由于物业管理在国内尚属新兴行业,缺少完善规范的教育培训体系,许多从业人员都是“半路出家”,导致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

由于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行业,目前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行业管理标准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物业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加之一些物业管理企业忽视企业人员的自身建设,既不经常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又没有建立严格的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使管理服务的观念、内容、质量很难到位,管理水平不高,服务质量不好,甚至摆不正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尤其是一些由房管所转制的物业管理企业,虽然名字变了,牌子挂了,但观念上变化不大,机制上转换不到位,仍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型管理模式,摆不正自己与产权人、使用人的位置,习惯于以主人自居,对产权人、使用人发号施令,产权人、使用人的应有地位得不到尊重,利益得不到保障。

(三)、市场化程度不高

我国物业管理虽然是适应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而产生的,但它仍然没有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干扰,仍然在进行着一些非市场化的运作。

1、物业管理项目的获取大多是暗箱操作,市场竞争机制还未真正形成。作为市场主体的业主对物业管理缺乏足够认识,业主委员会组建难度大,自治能力弱,作用还未真正发挥。而且,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房管单位之间仍存在或多或少经济上的依赖关系,“谁开发、谁管理”的地方保护、垄断管理、建管不分、责任不清的局面还没有完全改变。物业管理还没有形成有利于竞争的统一的市场。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的物业管理存在许多不符合市场化的问题,一些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专业方面不很在行,但因为是某个开发公司的下属企业,或者是某几个开发公司合资组成的股份企业,管理项目不愁没有。另一些物业管理企业则更有手段,他们充分利用各种政策、管理方面的漏洞,以非市场化的手段进行暗箱操作,争夺市场。

2、市场化程度不高还表现在物业管理的价格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上。其基本做法是政府定价或制定指导价,建设单位补贴,多种经营、以副补主。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偏低、收缴率偏低的结果,直接导致物业管理企业长期亏损经营、无发展后劲。物业管理长期低成本运作,使服务质量难以有本质提高,形成了制约物业管理发展的“瓶颈”。

二、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趋势

(一)物业管理企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现在很多物业管理企业大包大揽,过分强调自己的队伍,一些本可以外包给专业服务公司的业务,也要自己干,很勉强地为业主提供各种服务,这样,既使自己的管理成本居高不下,也使专业服务公司无事可做。而根据国外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历程,物业管理行业将走向专业化道路,即物业管理公司仅仅是一个管理机构,其他如清洁、绿化、设备维护等均由专业化公司去实施,一个20万平方米的小区只需要一个管理员。中国物业管理也正向着这一趋势发展。目前的如电梯公司、绿化公司、清洁公司等专业公司都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同时由于专业公司的专业化、低成本、高标准的优势,也可使管理效果大大提升,在物业管理费标准不能轻易变动的情况下,效益是明显的。

当然,物业管理公司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必须要有规模化的经营作为坚强后盾。众所周知,物业管理被政府确定为微利行业,形不成规模化的经营,就不可能赢得可观的利润,而没有经济作基础,一切都将会是空谈。因此,在这个新的世纪里,物业管理企业必然要走兼并重组之路,扩大企业的规模和托管的物业面积形成规模经营。

(二)物业管理的股权化与市场化发展

目前,在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特别是沿海一带,一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了经营者员工持股制的试点,结果显示优势明显:一是理顺了产权关系,增强了物业管理企业经营决策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二是使经营者、员工与公司以产权为纽带结盟形成了牢固的利益共同体,增强了企业凝聚力;三是将一部分消费资金筹集并转化为企业的生产资金,以增强企业的经济实力。总而言之,企业的综合实力增强了才有资本参与市场竞争。可以预料,采取股权化将是对目前改变企业资金不足、力量不强的一个重要方式。

同时,股权化也是企业走向市场化的一个步骤。另外,随着政府对物业管理认识的进一步深入,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由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经营型的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收取管理费,这本身就是市场经济产物,管理者与业主的关系不是以前的计划经济下的行政管理关系,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民事关系,真正保护物业管理企业展的方法是将逐渐取消对物业管理行业的一些约束行为,如物业管理费将会收支价格开放,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自身实力与业主协商,达成一致的收费标准,使企业尽快扭亏,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从而培养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加速了企业的市场化进程。

(三)智能楼宇物业管理的职能化与网络化发展

近些年来,中国大步跨入了信息化的社会,人们的工作、生活与通信、信息的关系是越来越密切了。信息化社会在改变我们生活方式和工作习惯的同时,也对传统的住宅提出了挑战,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

高,人们居住环境的要求不断升级,希望有一个舒适、安全、便捷的家,智能化小区自然就成为21世纪建筑发展的主流。

当然,在目前信息技术未能完全普及的情况下智能化还存在许多的问题,但这种趋势是不可能避免的,物业管理的智能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防盗系统的设置;照明控制系统的完善;楼宇设备自控系统的处理;公共广播系统;小区管线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家庭智能化等方面。

这些智能化配套设施逐渐地进入社区,不同的智能化设施可能关系到物业管理公司中不同的部门和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同时又与每一住户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如何充分高效地利用这些设施为住户服务?如何将社区中的需求与系列基础设施的功能统一起来?这就要求物业物业管理实现网络化,以达到设备的应用管理、人的管理和住户的服务高效统一。网络化的管理突破了所有的门坎,可以实现与每一位住户的\"零距离\"沟通。物业公司通过网上发布通知,组织社区的投诉、报修、费用帐单速递与催交等等,物业管理可以深入地面向每个家庭提供更具个性化的服务,同时也可根据小区居民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营造小区特有的文化氛围。高附加值的服务必须获得高附加值的回报,物业管理公司在提升服务档次的同时,也可以相应提高物业管理价格。

(四)智能楼宇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化与法制化发展

任何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而政府扶持的关键是制定符合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要求的科学、合理、系统的政策体系,由于认识到物业管理行业在国民经济、城镇建设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肯定会继续为扶持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并形成较为完善的物业管理体系,形成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化。

那么,政府的规范化发展就需要以成熟的行业法规、条例为基础,加大物业管理的立法力度,使行业发展有法可依,彻底实现法制化。这不仅是企业的呼声,国家有关部门也在进行着积极的努力,以《物业管理条例》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国家是对物业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发展相当重视的。我相信,随着更加科学、合理、真正能体现法制精神的物业管理行业法规体系的逐渐完善,我国的物业管理将会迎来它辉煌的未来!

参考文献

[1]邓红平.物业管理计算机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4.

[2]黄英.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机械出版社,2004

[3]周珂.物业管理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04.

[4]赵方池,谭善勇.住宅小区与大型商厦物业管理.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

[5]蔡耀忠.物权与物业管理.中信出版社.2004.

[6]贺学表,(美)Albertlo,王子润.中国物业管理.法律出版社.2003.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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