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用药监控实施方案99999

2020-03-03 22:58:2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任丘市人民医院合理用药监控实施方案

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规章和指南,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等文件要求,全面整治我院临床药物应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避免因滥用抗生素、激素、静脉注射而产生的健康危害和过度经济负担,认真执行和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工作目的

整治我院临床药物应用中可能存在的用药结构不合理及用药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对合理用药的认识,强化合理用药的宣传和培训,加强合理用药管理,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

三、组织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一)合理用药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秦炜东

1 副组长:支永清

成 员:刘素绢、宗亚振、刘文钧、李卫芝、韩清河、郝艳芳、付静寨、白文光、王德乔、孙威、尚金桥、李永利、牛凤良、谢书秀、高琳芳、赵卫东、王永田、赵永泽、顾方瑞、丁瑞明、马桂兴、王山灵、刘和传、马俊彪、王秋佳、舒宝瑞、金秋艳、张铁军 办公室设于医务科

(二)督查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医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

2.召开会议,讨论药品使用管理和临床合理用药等事项;

3.每周对临床科室和医师实施合理用药检查、考评,实施处方评价; 4.整理、统计合理用药检查考评结果,向院领导汇报,并反馈给各临床科室,督促临床科室和医师对不合理用药限期整改;

5.定期公布全院药品的使用情况并通报医师合理用药评价情况; 6.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或个人的奖惩决定。

四、合理用药检查范围与判断标准

检查范围: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医师开具的门诊处方和所有管床医师所下达的医嘱,以抗菌药物、辅助用药及其他药物的临床应用是否合理为主要内容。

判断标准:用药合理性评价结论分为合理、不合理。

(一)用药完全符合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为合理,具体要求为: 1.因病施治,对症下药,所用药物有相应适应症; 2.药物选择适当;

2 3.药物剂量、给药方法、给药次数、时间及疗程适当; 4.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5.符合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分级使用管理原则、一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相应管理办法。

(二)用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理:不合理用药处方包括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为用药适宜性不当处方: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3)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4)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5)重复给药的;

(6)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特别是药物代谢相互作用可能导致患者不良后果的情况);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为超常处方:

(1)无正当理由的大处方的(门诊处方一次性金额超过300元的);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适应证用药,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根据医保患者点药开具处方,而患者疾病又无治疗需求的; (5)医保患者的处方中自费药品使用存在不合理现象的; (6)出院带药超过社保规定的。

五、管理措施

1.管理方式以总量控制(全院及各科室药品使用比例)、分级管理、动态监控、定期通报、知情告知等相结合,落实各科室用药、医师用药情况、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等监控,并通报监控情况。

2.将全院抗菌药物平均使用率控制在50%以内。根据各科室的实际工作情况,对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的使用率进行量化,并按所定标准执行考核。 3.将合理用药纳入医疗质量考核,并作为考核医师的一项指标。 4.分级管理

(一)各临床科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实施管理职责。

(二)合理用药督查领导小组负责监控全院用药情况,并定期将结果汇总上报。临床药师必须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报告。

(三)临床医生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疗程、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用药方案应强调个体化原则,要充分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病情和药物特点进行必要检验和影像监测,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临床医生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和剂量范围,因医

4 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适应症和剂量范围者,应报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同时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五)使用贵重药品、医保患者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六)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控工作,临床用药中一旦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必须报告药剂科及临床合理用药督导小组。 5.检查考核方法

(一)临床合理用药督导领导小组每周对病房及门诊的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督查一次,对所检查医师的病历或处方进行分析,将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向院领导汇报,并反馈给各相关科室。

(二)对有异议的用药情况,将由督查领导小组向院领导汇报,请专家做出最终评价。

(三)由临床合理用药督查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各科室进行考核,每月将四次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对各科室进行打分。

六、奖惩

1.每月各科室的用药情况,平均分低于90分的科室,将给予一票否决。 2.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控制好的科室,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加质控分2分。 3.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及先进个人评选相挂钩,屡次出现不合格用药现象的医师将被取消个人年终评选先进的资格;同一科室在考核年度内连续出现三次考核不达标者,将对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科室年终评优资格,科室科主任将取消个人年终评优资格。

5 4.考核年度内三次以内被评判为不合理用药的医师,年度医疗考核为不合格,并予以通报批评;考核年度内三次以上被评判为不合理用药的医师,将给予300元的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因不合理用药导致医疗事故者除以上处罚外,暂停医师处方权,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考核通过后方可恢复处方权。

5.因不合理用药导致严重后果和纠纷者按医院《奖惩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申诉

对于“不合理用药”判定结果和处理有异议者,在接到处理通知五个工作日内,由所在科室向合理用药督查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同放弃申诉权。合理用药督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诉内容进行复核。

八、附

1.凡因不合理用药引发纠纷的或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另行处理,与以前规定有不符或重复的按本方案执行。 2.本方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3.本方案中的合理用药是指由注册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实施的药物治疗。本方案适用于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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