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要点

2020-03-04 01:50:2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加强暖卫、电气工程和市政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要点

暖卫工程

一、严格做好主要原材料、水嘴、阀门、散热器、集水器、分水器等设备的进场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暖卫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

二、认真执行主要原材料、设备进场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做好检测工作,切实保证见证材料的真实性。加大对进场涉及使用和安全功能的各种承压管道、隐蔽管道、排水管道、阀门、散热器等设备监督检测频率和力度。

三、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健全现场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认真实行技术交底、样板引路等质量责任制度,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单位按规定采取徬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严格进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严格进行分户验收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对按图施工和履行设计变更图审制度的监督管理,杜绝先施工后变更的事件发生。

五、严格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依据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完善暖卫工程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完善给水管道系统通水试验及冲洗、消毒检测和排水管道灌水、通球试验。对涉及 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进行抽样检验和检测。 电气工程

一、严格做好主要设备、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导管、配电元件等设备的进场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电气工程所使用的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等技术文件,还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

二、认真执行主要原材料、设备进场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做好检测工作,切实保证见证送检材料的真实性。加大对进场涉及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导管、配电元件等设备监督检查频率和力度。

三、严格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依据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图集要求完善电气工程配电系统。完善绝缘电阻、防雷及保护接地电阻、照明全负荷试验等功能性测试。对涉及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重要项目进行抽样检测。

四、加强对按图施工和履行设计变更图审制度的监督管理,杜绝先施工后变更的事件发生。

五、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健全现场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认真实行技术交底、样板引路等质量责任制度,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标准图集进行施工,完善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制落实。监理单位坚持旁站、平行检查等程序严格做好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市政工程

一、工程受理后的行为监督

1、核查本工程参建各方主要人员的资质条件和任职文件:包括勘察、设计主要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单位总监任命书,总监、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取样见证人证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任命书、证书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原件核实后,除按规定暂存监督站的证书原件外,其余留复印件备查。

2、重点督促检查参建各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有效,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检查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地质勘察资料及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是否齐全,并按规定份数送达施工现场。

4、检查经总监审阅批复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的本工程监理规划,是否已对审批意见做出了修正和完善。同时,检查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已经总监批准并具备可操作性。

二、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过程控制

(一)参加或召集本工程重要技术会议;

1、由建设单位(业主)或监理单位召集的本工程施工图会审,应事先通知监督员参加;

2、由监督机构召集的本工程“监督计划”交底,要求参建各方主体技术负责人、总监、项目经理参加,并确认配合;

3、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的主要工序、特殊工艺技术交底等,应事先通知监督员参加;

4、设计变更的技术洽商、技术交底会议,召集人应事先通知监督员参加;

5、重大技术问题的协商、研讨、攻关、论证会议,召集人应事先通知监督员参加。

(二)对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机具的监督检测

1、抽查监理单位的旁站,抽检和审批记录,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机具验收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

2、以抽查的方式,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机具的合格证和试验报告的收集整理;

3、我站须对本工程使用的需要进行试验的钢材及焊接件、水泥、混凝土试块、防水材料等实施强制性常规抽检和随机抽检,随机抽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4、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完成施工现场涉及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同时核查承担本项目检测单位资质的相符性和见证取样送检比例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5、检查现场混凝土搅拌站及计量设备是否满足工程需要并保证工程质量。

(三)本工程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控制点

1、各类工程的质量控制点: 1)道路的基层、面层弯沉试验;

1)桥梁及其它土建项目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 2)软土地基或地质异常部位及处理方案; 3)大体积混凝土的浇注施工方案、预应力张拉; 4)高支模验算及构造措施、深基坑支护;

5)顶管施工及盾构施工中工作井(室)施工方案、管线施工过程中的测量监控和纠偏措施;

6)排水管渠的基座、接口、检查井及特殊管材的回填工艺; 7)给水、燃气等压力管道及附件(钢管、铸铁管、砼管、塑料管等管道及阀门、消防栓、排气阀、仪表及法兰等附件)的安装,阀门井支墩、压力试验、防腐消毒及管坑回填;

8)园林绿化工程的基质土壤、苗木质量、种植质量和保养质量; 10)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试验等; 11) 其它质量控制点(按受监项目填写)。

2、过程控制监督要点

1)检查质量保证资料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2)抽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及评定资料,抽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抽查地基基础检测报告和基础验槽记录;

4)抽查基础、砌体、混凝土、钢筋及防水等施工质量; 6)检查工程外观质量;

7)按工序检查绿化工程的基质土壤、苗木、种植和保养质量;

3、工程质量相关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内容 1)本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

2)核对监理机构人员的任命书、资质就位和人员到位情况; 3)核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任命收、操作人员主要专业工种的岗位证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是否符合规定;

4)抽查各参建主体保证本工程质量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质量责任制是否建立、质量体系是否运转有效;

5)对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变更及洽商记录,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有无偷工减料及擅自修改设计现象;

6)检查监理机构有关本工程质量管理、旁站检查、质量控制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7)检查施工过程中应具备的各种质量保证资料、质量评定资料、隐蔽记录及施工日志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整理,反映工程质量实际状况;

8)检查特殊工艺、新材料应用的工艺操作规程、企业标准和质量控制记录;

9)检查专业分包队伍、企业自检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资格文件是否符合规定;

10)其它资料(按受监项目补充填写)。

三、质量监督措施

质量监督站对在监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将采取如下措施:

1、对严重质量问题,签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

2、巡回抽查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违规质量行为或质量问题将发出通报;

3、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或突发事件,有权签发局部停工令;

4、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条文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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