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违规处罚暂行规定

2020-03-04 01:30:5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施工现场违规处罚暂行规定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高我司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希遵守执行。 1.工程质量

1.1认真执行工地项目部提供的施工配合比进行下料配制,违者罚款200元/次。

1.2承台砼浇捣前,应先把承台底清理干净,不准有积水现象,违者除负责清理外并处罚100元/座。

1.3砼柱、梁板浇注后出现蜂窝、麻面现象的,除应按项目部技术人员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补强外,并视其程度的轻重,罚款50-200元/处。若超过允许范围不能整改补强处理的,则应赔偿返工的一切费用。

1.4浇注砼时,木工、铁工无跟班或跟班者经常离开现场的,罚款200元/次。发现露筋或缺预埋筋的罚款100元/处,发现柱主筋位移超过3 cm的罚款20元/根。暴模、胀模处理不及时致使无法修复的,罚款200元/处。

1.5因模板安装质量问题而出现暴模、胀模须打凿的,视其程度轻重,罚款50-200元/处。

1.6砼构件的碳化深度不得大于1.5mm,违者罚款50元/处(根)。若因养护不及时造成板面出现裂缝,罚款100元/处。

1.7浇注砼构件之前,柱位、梁底及板面上的废渣、木碎片等无清理干净的,罚款100元/次。

1.8浇注砼时施工缝的设置除设计有作要求外,有主次梁的楼板应留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接浇时应按规范要求做好缝面的处理工.作,违者罚款200元/次。

1.9施工放线定位误差超过2cm,,罚款200元/处。

1.10墙(柱)筋安装后应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装模,违者罚款100元/处(根)。

1.11钢筋焊接长度应满足规范要求,焊缝要满焊且焊渣要清除干净,违者罚款20元/处。

1.12钢筋保护层应采用预制水泥砂浆垫块、铁马蹬应按规范要求设置,违者罚款100元/次。

1.13外墙柱无预埋外墙拉结筋和圈梁、过梁及阳台、女儿墙压顶预埋筋,违者除负责加固处理费用外并处罚50元/处。

1.14砼板面每150 m²的平整度高差不得大于2cm,违者罚款200元。 1.15地下室底板面层、天面层平整度及坡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排水顺畅,违者罚款5元/m,严重的并负责返工的一切费用。

1.16砖墙砌筑前应先把墙位浮浆清理干净并淋水冲洗后方可砌筑,违者罚款10元/m。

1.17砖砌块、瓷砖等材料使用前应先充足淋水养护后方可使用,违者罚款50元/次。

1.18浇砼前的模板或天花、墙面打底前应先淋水养护后方可施工,违者罚款100元/处。

1.19外墙墙体应分二次进行砌筑,杜绝出现哑绝、通缝现象,违者按返工材料费2倍价格处罚。

1.20砼构件水泥砂浆打底前应先冲水清洗表山污渍后用水泥浆拉毛,违者处罚10元/m²;若打底层厚度大于4cm时,则应果取锚固拉结处理措施,违者除负责返工外并处罚5元/m²。

1.21外墙打底时,砼柱(梁)与砖墙接缝处应全部挂设网片拉结,违者除应返工处理外并按10元/米处罚。

1.22楼梯间踢脚线镶贴面砖或石板前应先做好底层的防水处理,发现渗水现象除负责返工维修外并处罚200元/层。

1.23水、电、消防、排水排污排气、电话、电视等管道预埋孔无预埋的,除应负责钻孔费用外并罚款30元/个;预埋错位超过5 cm的罚款20元/个。

1.24排水排污管道填补的管孔经闭水试验不合格的,除负责返工费用外并罚款50元/个。

1.25水泥砂浆填塞铝合金窗框缝应饱满密实,发现空鼓、渗水,除应负责返工费用外并罚款100元/个。

1.26管桩、预制桩接桩处的焊接应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打,违者罚款100元/处。 1.27所有预埋件或采用螺栓固定的固定螺丝帽不能高于砂浆打底面,违者罚款10元/粒。 2.安全生产

2.1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工地现场规章制度,若有违规者,属情节严重的或一般情节经教育无效者,给予立即清退处理。

2.2不准招用童工、年老病残工人,违者罚款100元/次并责令立即离开工场。 2.3工人家属不准带小孩、老人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100元/人·次并责令立即离开工场。

2.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穿工作鞋(防护鞋),违者每人次每缺一项罚款20元。

2.5高空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2.6工人作业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听从工地施工管理人员指挥,不准酒后作业,不准违章操作,否则,视情节轻重,以责令其退场或罚款100-300元作处理。

2.7模板拆除(包括后浇带部位)须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拆模,违者除责令停止拆模重作支撑处理外并罚款1000元。

2.8不准将钢筋、木模等堆放在各楼层外脚手架上,不准木模支撑件斜靠在外墙脚手架上,违者各处罚100元/次。

2.9结构施工模板加固时支撑在外墙脚手架上,违者罚款100元/次。 2.10工人应安全用电,不准用铜线、铅线作保险丝,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电热壶及热得快,不能在电线上挂毛巾、衣服、杂物等,违者罚款300元/人·次并没收器具。

2.11现场施工用电配电箱必须符合用电安全,违者除应立即整改外并罚款200元。

2.12现场施工用电主电缆、电线应按要求套管架空或埋地(须加用钢套管),其它施工用电必须使用橡胶软电缆,按规定做好“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控”,违者除负责整改外并罚款200元。

2.13所有电动机具,其电线拖地、直接(或用铁线)捆绑在钢筋、钢管上,而没有用绝缘绳吊离楼地面,发现处罚100元/次。

2.14浇砼时,平板、插入式振动器的电缆线破损,安在楼面照明的钨丝灯摇动不固定,发现各处罚200元/次。

2.15泵送管不能直接放置在楼面上或外架上,违者除负责整改外并处罚200元/次。

2.16未经管理人员同意或未经培训,擅自操作机械,违者罚款200元/次。 2.17外架与主体结构的拉接无预埋连接件(筋)或预埋点缺少的,除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外并处罚100-300元/层。

2.18外墙脚手架挂设安全网的接口应严密,发现破损应及时修补,扣件螺栓应牢固不松动,每发现无及时进行整改的,除应负责整改外并罚款200元/次。

2.19外墙脚手架搭设时,所用扣件不准人工抛接,违者罚款100元/次。 2.20外墙脚手架搭设应满足楼面施工防护高度需要,否则,除应马上搭设至符合防护要求外并处罚200元/次。

2.21外墙脚手架拆除前,不准先将附墙连接件全部切断,应随架体拆卸逐层切除,违者处罚1000元/次。

2.22攀爬外脚手架(排栅)上落者,罚款200元/次。

2.23不准随意拆除工地安全防护设施,违者除应负责维修外并处罚200元/次。

2.24自带机械设备应按要求配置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违者除应在限期内落实配置外,逾期罚款200元。

2.25严禁物料提升架载人,否则,提升架操作者和乘搭人员各罚款200 元。 2.26使用物料提升井架,超载、材料堆放不整齐,违者罚款100 元/次。 2.27塔吊在作业时,指挥工不在现场指挥或材料起吊时指挥工没检查吊绳是否索紧而指挥起吊,卸料时不按规定抽钢丝绳,发现各处罚100元/次。

2.28塔吊司机无经指挥者同意擅自起吊材料,发现处罚100元/次。 2.29工地材料机械吊装、运输不得超过项目部规定限量,违者处罚100元/次。人力装载、运输也不得超量,否则,运输过程散落在地面的材料应由运输者负责清理外并处罚100元。

2.30对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起重机械搭拆、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未按审批同意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私自违规操作,除立即责令停工外,罚款1000元/部位·处。 3.文明施工

3.1现场要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保证施工现场有良好排水措施,确保不积水、场地平坦整洁,否则,检查达不到要求的罚款200-500元/次。

3.2基础回填前应将回填场地存放的木模、成套螺丝、扣件、钢筋等收捡后方可回填,违者罚款200元/次。

3.3伸缩缝的木模板拆除时应逐层清理干净,管道井、通风井砌筑后应将废料清运至指定地点,违者罚款200元/次。

3.4每层拆模后2天内应将扣件、成套螺丝清理转运到作业现场使用,违者除应负责清理外并罚款200元/次。

3.5堆放木模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做到整齐有序,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并罚款200元。

3.6不准随处倒杂土及堆放材料,违者罚款100元/次,并应负责清运到指定地点。

3.7不准在高处抛物或在楼面直接倒下清理后杂土,违者罚款500元/次,并应承担落物伤人之一切责任。

3.8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净场清,确保工地卫生、清洁,违者除负责清理外并罚款200元/次。

3.9钢筋边角短材和散落在工地周围及各楼层的零星钢材应清理回收利用,违者除应负责清理回收外并处罚200元/次。

3.10工人应认真遵守安全防火制度,不准在宿舍内吸烟、玩火、使用煤气炉,不准在工地范围内燃烧废物废料,违者罚款50-200元/次并没收器具。

3.11工地工人不准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违者除应负责清除粪便外并罚款200元/次。

3.12工人要注意环境卫生清洁,宿舍内地面和床底不准有垃圾、烟头,剩饭剩菜、垃圾等不准乱丢乱倒,应按指定点堆放处理,违者罚款100元/次。

3.13砼、砂浆搅拌机和斗车、吊桶使用后应及时将存放在里面的材料清理干净,违者除应负责清理外并罚款200元/次。 3.14排水、排污、排气管安装后应清理表面上的污物,违者除负责清洁费用外并处罚100元/层。

3.15梯间油刷涂料时要有防污染他人施工成品的措施,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污染现象,应及时清除干净,违者除负责清理及修复费用外并处罚100元/层。 4.材料使用

4.1各部位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按工地项目部指定品种、规格进行使用,不得乱用材料,违者罚款200元/次。

4.2钢筋下料应量材而用,不得长料短用,废料场发现Φ14以上(含Φ14)钢筋超过50 cm的罚款10元/根;若故意切断成废料的,罚款5000元/次。

4.3预埋筋应按要求下料预埋,若发现钢筋超长,则按超长总量2倍价格处罚。

4.4每层板的梁筋中Φ16以上(含Φ16)的接驳头采用焊接应占30%,且焊条应符合设计要求,违者按差量罚款30元/处。

4.5合理使用模板材料,出现乱锯、乱用模板材料,造成材料浪费的,每发现按浪费材料总量的5倍价格处罚。

4.6内墙面抹灰平均厚度不得超过1.5cm,低层(1-9 层)外墙面打底层平均厚度不得超过2cm,小高层(10-19层)外墙面打底层平均厚度不得超过2.5cm,高层(20层及以上)外墙面不得超过3cm,违者按检查范围的总面积以5元/m²赔偿公司的材料损失。

4.7不得用纯水泥粉用于渗干砂浆面,违者罚款50元/次。 4.8发现饰面砖错贴的按返工材料费用2倍价格处罚。

4.9外墙贴饰面砖作业下班后,不得将存下的饰面砖放置在外架上,应搬至室内垫高存放,避免下雨淋湿,违者按损失材料量2倍价格处罚。

4.10存放在每层的水泥用够后应在三天内运至作业现场备用,违者罚款100元/次。

4.11各楼面清理后的建筑废料应过筛后利用,不得浪费,否则,罚款100元/次。

4.12不准在石板、瓷砖、水泥砖等饰面层上堆放水泥砂浆,违者除负责清理及修复费用外并处罚200元/处。 4.13半砖砌块应全部利用,不得作为废料清理,违者罚款1元/块。4.14认真做好材料堆放点设置和防潮、防雨、防水工作,否则,造成材料损失除追究责任,人应赔偿外并罚款500元。 5.其它

5.1经检查须整改的项目应在限期内认真落实,逾期一天罚款200元,依此类推。

5.2接受县(区)、市、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检查责令停工整改的,除负责整改外并处罚5000- 10000元/次。

5.3工人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要节约,发现下班后无关电源和用水后不关好水龙头,罚款50-200元/次。

5.4不准任何人在施工现场会客及留宿非工地施工作业人员,违者除责令其离开现场外并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5.5不准无结婚证男女同居,否则除责令马上离开宿舍外并处罚200元。 5.6工人不准在工地吵架闹事,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当事双方罚款200-2000元,并负责受伤者医药等一切费用, 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5.7不准故意损坏他人利益,工作要配合协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0-200元罚款并负责维修他人受损施工成品。

5.8不准偷盗工地及他人财物,带物品出场应经工地保安人员检查同意方可离开工地,违者按情节轻重罚款500-2000元。

5.9不准在工场捡拾废品废料(如包装袋)到外面出卖,违者除应没收外并罚款500元/次。

5.10不准在工地私设小卖部,违者没收全部物品并罚款500元。

5.11不准勒索、受贿他人钱物,若发现除退还他人钱物外并罚款100-500元。 5.12不准在工地赌博,参与买六合彩活动,违者罚款300元/人·次,并报当地派出所作处理。

5.13发现窝藏赃物、隐瞒不报,除没收所有赃物外并处罚500元,严重的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5.14发现与外界里应外合偷盗工地物品,除收回所有物品外并罚款2000元/次,严重的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6.附则

6.1项目部发出处罚通知书后5天内将通知书交公司财务部(财务部在班组的进度款中扣除),并将处罚通知书复印件交公司质安部登记存档。

6.2处罚款全部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6.3各项目部可根据本处罚规定和本部实际情况补充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则,报公司总经理室审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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