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1

2020-03-02 12:43:5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盐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推动和促进盐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几年来,盐津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出现了蓬勃发展的态势,作为市场监督管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我局采取有力措施,合理引导和监管,促进其健康发展。

一、县域基本情况

盐津,位于云南省东北部,是川云中路的必经通道,出川入滇的交通枢纽,与四川筠连、高县、宜宾接壤。全县辖6乡4镇87个村民委员会,258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8.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4.9万人,国土面积2091平方公里,平均气温18.2度,年降雨量1198毫米,年日照736小时,森林覆盖率18%,水力资源十分丰富,主要农作物:玉米、水稻、茶叶、乌骨鸡、竹笋等天然农作物。

盐津既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又是云南省级扶贫县之一,“十一五”以来,县委、政府围绕建设“农特产品基地县、能源化工基地县、关隘生态旅游县”的战战略定位,以“从严治党立县、狠抓三农稳县、新型工业强县、民营经济活县、文化旅游富县”的工作思路,在支持“三农”方面,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结构调整为主线,稳定粮食生产为基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与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实施以来,为解

1 决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两个问题,我局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上,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一是坚持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纳入市场体系建设,使之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二是把农民自产自销的单个产品纳入整个产业链条,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科学化管理、规模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格局;三是发展以种、养殖业为基础,绿色生态、优质农产品为主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过几年的发展和建设,我局立足职能在地方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支持下,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加大帮扶力度,搞好服务,使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当初的几个,发展到目前的62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种植业 个,养殖业 个,其他 个),注册资金 万元,拥有社员 个,2009年社员人均收入达到 元。已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生产专业、管理科学、规模经营和服务社会的良好局面。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形势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农民群众自办。在原有大户的带动下,把同行业农民组织起来,进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如落雁乡“盐津万成养鸡专业合作社”就是以乌骨鸡糊化大户为主,67户养殖户组织成立的养殖专业合作社。2009年,乌骨鸡出栏销售额达62万元,纯收入17万元,社员人均收入2537元,比当地农民纯收入高1800万元。

2、经济能人主办。就是有技术、有资金、会经营、懂管理的能人,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如滩头乡“津华竹业专业合作社”注入大量资金,租赁或承包土地发展竹子产业,带动

2 农户296户。2009年,竹产品销售收入180万元,纯收入36万元,社员人均收入1216元。

3、优势产业兴办。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质和主导产业,按产业类型和产业布局,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进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如普洱“民望竹笋专业合作社”就是利用得天独厚的天然气筇竹资源,把百姓分散经营的竹笋集中起来,成立了118户农户组成的竹笋专业合作社。2009年,竹笋销售收入达128万元,纯收入39万元,社员人均收入3305万元。

4、村级干部领办。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的“能人”效应,由村干部带领走合作发展之路。村干部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带头组建或领导农民办专业合作社,使村干部成为“两委”班子及合作社的“两用”人才。其中兴隆乡凤凰村就是一个典型的实例。在村干部的带领下,通过对茶叶市场的考察分析,动员该村民改造老茶园705亩,组织社农户118户,集资31.1万元,组建了“兴隆乡凤凰村茶叶专业合作社”。2009年,粗制茶叶产品销售收入就达48万元,纯收入18万元,社员人均收入1525元。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逐深入和扩大,盐津县农业生产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在农特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始终面临市场竞争的严峻现实,以户为单位的小生产难以适应千变化的大市场,增产不增收的严酷现实,严重挫伤了农民发展优质农特产品积极性。对此,我局结合盐津地方实际提出了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要求:

1、发动宣传,大造舆论声势。加大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通过广播电视、举办法律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和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作用和意义,使其更加深入民心,农民自发的组织或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让传统的农业种养业逐步走向规模化发展轨道。

2、各级重视,强化培训引导。一方面组织部分合作社到外地考察取经;另一方面结合县情实际,联合其他部门举办各类各层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培训班,提高农民种养业的科技知识和种养技术。

3、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工商部门依法做好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供销、农业部门加大力度,积极引导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资金的投入、技术指导等工作;县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技术支持。

4、示范带动,加强规范化建设。结合盐津实际,在相关部门的精心培育和耐心指导下,先后在基础条件较好,农民素质相对较高的村组成立了黄瓜、养牛等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参观交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以此为基础,全面推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职能部门的努力配合下,盐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和建设,全县已建成了多个规模化、规范化、市场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促进了高效农业规模化、市场化发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二是促

4 进了农业生产标准化,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了产业化经营水平;四是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速了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目前,全县5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已发展到4095人,带动了32688户农户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发展,使一大批农民脱贫致富,在规模化生产区域内农户一年收入几万到十几万已不再是稀奇事。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无论在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还是在培养造就新型农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农民市场意识、诚信意识不断提高,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收入的增加,农民的思想意识得到了转变,为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对于应对市场风险,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近年来,盐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规模逐步扩大,效益逐年增加,农特产品增值,农民增收,专业合作社成了农民脱贫致富的主要收入和经济来源,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规模较小,覆盖面不宽。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最大的注册资金为160万元,最小的3.3万元,大部分都在10到50万元之间,属中小规模。而且大部都集中在基础条件相对较好、农民素质相对较高的乡镇,覆盖面较窄。

2、组织形式不规范。个别合作社成员身份不符合法律规

5 定,达不到完全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的法定要求。

3、没有建立完善的建社章程。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依法建立有约束力的建社章程,它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行为的基本规范,对外经营的活动法律依据。章程缺乏实质性的内容和规范,合作社就无法建立有效的自我管理和提高对外经营的能力。

4、技术培训力度小,指导服务不到位。由于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的职能部门缺少培训经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不能有效开展,直接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技术和加工技能的提高。

5、缺少人才和技术,产业发展整体水平低下。一是看准了项目,但不懂怎么搞,靠老的生产经营方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十分有限,没有市场竞争力。二是对市场信息掌握不够,缺乏科学分析预测,盲目生产经营,经济效益不高,甚至风险很大。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措施与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式,不仅克服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弱点,提高了家庭化解市场风险的能力,提升了农民组织化成度和农产品竟争力,为建设新农村和改善民生正发挥着积极作用。虽然盐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已发展了几年,但在我们偏远、贫困的农业县,实际上才刚刚发展起来。因此我们还需要花很大的力气、做大量的工作、克服许多的困难。因此我们认为应举政府和各部门之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1、一是要继续加大“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开展多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一法一条例,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和意义,宣传各级政府鼓励扶持农民专业社发展的政策和工商部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举措。尤其是依托网格管理,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法一条例摘要汇同办理须知编印成宣传纸由在农村进行市场巡查同志上门向农民朋友发放,把农业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作用意义播到农民心田。设立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针对性地公示登记注册流程、时限和应提交材料,使农民群众“一看就明白,一问就清楚”。 对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申请,工商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发照。

2、建立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内部运作机制。如建立民主管理制度、会务档案、利益分配、监管等制度体系不少地方“重组建、轻运行”,规范管理跟不上,有些合作社虽有章程,但不规范;虽有制度,常常得不到落实。大部分合作社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资金积累较少,发展后劲不足,带动能力不强。同时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合作社成员使用实物、农机器具、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 7 出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信用合作。

3、以市场为依托,加强部门联系制度,整合部门资源,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服务。帮助规范,帮助培植品牌、信用。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涉农的农家乐、旅游、餐饮、娱乐、农机服务、土肥植保等服务以及手工艺、地方特色产品的加工经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经济合作与贸易服务,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手工艺、地方特色产品、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经济合作与贸易服务,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拓宽致富渠道。

4、着重培训教育,积极培育农村经纪人,实施合同帮扶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一是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培育农村经纪人,指导农村经纪人提高经纪水平和服务技能,促进农产品流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二是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减少农业生产风险;三是宣传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合同意识,引导农民形成改口头约定为签订规范合同的习惯;四是积极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的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行为;五是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方便快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5、工商部门进一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服务为后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保驾护航,将农民专业合作法的登记监管

8 服务列入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的发展。一是深入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乡镇、进市场活动,增强农民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完善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二是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把好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和农资商品准入关,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三是处理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维权投诉,依法维护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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