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2020-03-01 20:55:5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滦县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汇报

(2011年5月30日)

2007年以来,滦县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方针政策,坚持把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建设新农村的一项富民工程来抓,把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着力点来做,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全面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效带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全面推进,合作社建设蓬勃发展

2010年,我县在工商注册的各类专业合作社86个,共有社(会)员46735名,占全县农民总数的10.6%,带动农户16319户,占全县总户数12.2%,年末固定资产总额达8730.6万元,年经营服务总收入达3.5亿元,年经营纯收益达3500万元,返还社员利润达1014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行业涉及蔬菜、果品、肉、蛋、奶等10多个领域,其中,种植业占20%,畜牧业占70%,其他行业占10%,全县13个镇(办事处)都至少建立了一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70%以上的合作社实行“统一购买农业资料、统一销售产品、统一进行技术指导”。 滦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突出特色,具体有以下四种形式:

1、由各类“能人”(大户)牵头,兴办专业生产技术服务和销售加工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科技传播或销售为依托,通过一定形式的技术承包、技术有偿指导,把分散的农户联系组织起来,形成集中的规模经营,联合成一定的组织形式。

2、依托龙头企业或市场创办的中介服务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农业产业化经营,由龙头企业采用订单加服务的形式,把从事专业生产的农民组织起来,实现龙头与农户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3、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农民的专业生产创办社区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镇村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农民进行合作服务,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是完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需要,又是新形势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

4、农民经纪人合办专业合作社。由从事购销经营的农民经纪人组成的行业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带领农民进入市场的重要依托,要将其作为长期战略性任务来抓。

二、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结合全县“一产富民抓调整”的总体战略,重点围绕花生、设施瓜菜、畜禽养殖、林果四大主导产业,建立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着抓突破与抓发展并重,抓发展与抓规范并重,抓规范与抓提高并重的思路,全力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1、搞好宣传培训。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础,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培树和广泛宣传典型,通过效益吸引、典型示范的方法引导群众参与到合作经济组织中来。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为什么参与组织”和“怎样参与组织”。我们适时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镇村干部到外地参观学习和进行系统培训,使他们提高了认识,提高了办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本领。

2、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加财政大扶持力度。在工商部门注册

登记的,有办公地点、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注册社员达到50名以上、年经营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扶持3-5万元,全县每年最少扶持6个以上。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的农产品商标,县政府将对获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的奖励3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奖励5万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获得农产品有机认证的,补助认证费用的50%。二是加强扶持指导。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好经营,帮助他们搞好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民主管理、利益分配、风险保障等运行机制。三是强化服务。工商、税务部门在组织注册、税务登记等方面简化手续,提供必要的方便。农业、技监部门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质量认证方面给予支持,财政、金融部门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增加小额信用贷款等措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3、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在具体工作中,把立足点从领导转到“服务”上来,做到“搭台不唱戏,参与不干预,协办不包办,献策不决策”。 切实杜绝乱收费现象,为其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保证合作组织依法经营,健康发展。以服务推动,靠典型引导。通过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推动了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了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水平。

三、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总量偏少,全县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86家,距离全县农民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二是功能不强,带动能力较低。共有社(会)员46735名,占全县农民总数的10.6%,带动农户16319户占全县总户数的12.2%,常年性经营的占85%,经营紧密型的占62%,依托优势较强的大型龙头企业的较少。四是行业合作社在我县是空白,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以地域为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与我县农业大县的地位不相称,已成为我县转变增长方式和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制约因素。

四、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1、采用典型引路、效益吸引的方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一是抓创新。对近年来新成立的小马庄镇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滦县“燕滦” 专业合作社、滦县“绿园”花卉专业合作社、晒甲坨瓜菜专业合作社、雷庄镇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市场化要求,规范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建成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样板。二是抓培育。依据条件和可能,指导天申、北京双娃乳业、小川公司等龙头企业积极创办专业合作社。三是抓重点。抓好古马的瓜菜、油榨的食用菌、杨柳庄的干鲜果品等特色产品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2、继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财政部门在年初预算中要拿出部门资金来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金融部门在贷款上要给予政策倾斜,工商、税务部门在收费要给予优惠,各相关部门在技术及办证方面要大力支持,以促进我县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

3、对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其规范运作,对发展潜力大的积极吸收社(会)员,扩大带动面,并使现有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项制度健全,使其规范运作。每年培育县级示范社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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