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2020-03-02 06:12:0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巴林左旗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农业组织化建设,强调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深化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和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重要手段。为全面了解我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研究今后的工作思路,按照旗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旗委党校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苏木乡镇,对全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展现状

巴林左旗是一个拥有20多万农业人口,100多万亩耕地的农业旗。近年来旗委政府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的战略举措来抓,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全旗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数量日趋增多,规模不断壮大,运行质量稳步提高,效益不断提升,遍及粮食、瓜果、蔬菜、家畜等10多个产业。截至2011年8月末,巴林左旗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50家,入社社员3100多人,未经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有十几家,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全旗农牧户总数已达13500多户,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示范效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逐渐取代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分散经营,成为新型的市场主体。其成效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调整产业结构,增加综合效益。合作社把从事优势产业的农户组织起来,通过从种植到销售的系列化服务,使社员生产有计划、技术有指导、产品质量有保证、销售有渠道,提高了优势产业的生产效益,促进了“一村一品”的形成。巴林左旗北方笤帚制品专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大力发展订单种植,形成了稳固的12万亩原苗生产基地,并辐射周边地区种植笤帚苗60万亩,规模较大的加工厂已发展到5家,10万把以上的加工厂20家,1万把规模加工户1000多家。合作社由原来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和购销服务,延伸到储运、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目前,已形成4大系列,50多个花样品种的加工流程,年加工销售笤帚3000万把,其中:精品笤帚加工500万把,通过自行出口、挂靠外地企业已全部销往韩国、台湾、日本等地。另外为了提高产品增加值,又组建了东傲清洁制品有限公司等十几家笤帚加工企业,带动一万多农户从事笤帚制品加工,形成了“服务推动、龙头带动,大户带小户、户户搞加工”的生产格局。笤帚产业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38%,成为十三敖包镇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2、是创立本土品牌,培育特色产业。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下,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品质量不断提升,逐渐创立了一些具有本土特色的产品品牌。截至2011年8月末,巴林左旗共办理涉农商标27枚。如林东镇土龙岗村蔬菜合作社为做强蔬菜产业,从种植技术和营销两方面为社员提供服务,现在该村已有9个蔬菜品种通过国家无公害产品质量认证,产地被内蒙古农牧业厅命名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在工商局注册的“上京”牌蔬菜畅销周边城市和地区,该村年人均蔬菜收入达3000元,占全村人均收入的60%左右。通过培育特色产业及品牌效应,市场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3、发挥桥梁作用,打造经营格局。各类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上联农畜产品销售市场,下联农牧户和产业基地”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打造“一条龙”产业化经营格局。巴林左旗兴民马鹿养殖专业合作社把养殖户组织起来,经营模式逐步由分散型向集约型转变。合作社协调健元鹿业公司与多家科研单位开展技术合作,成功研发出了市场前景广阔的鹿产品,现已形成六大产品系列,除定点供应国内200多家连锁店以外,还远销日本、韩国。目前,该社拥有社员262人,遍布全旗9个苏木镇,并辐射到周边旗县区,扶持发展养鹿户上千户,存栏马鹿6000多头,形成了“基地+合作社+龙头企业+销售市场”的生产基地化、产品科研化、经营产业化的发展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民对发展专业合作社的认识不足,对合作社发展方向模糊。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比较踊跃,但总的来说是无序发展状态。有相当一部分农民登记合作社初衷不是为了发展生产,而是为了享受国家的扶持和补贴。所以在组建时,随便拉几个人凑数,甚至是家庭朋友式的合作社,而实际中并没有以合作社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出现典型的合而不作现象。另外我旗大部分合作社成员素质偏低,不少社员受短期利益驱动,期望合作社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能为他们带来丰厚的收益,对合作社发展的方向模糊不清。有的农民仅仅盯着年终的分红,而对于如何从自身加强合作社的抗市场冲击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缺乏必要的意识和紧迫感,同时对于如何使合作社发展壮大缺乏长远眼光。因此,做大做强的理念缺乏,导致了合作社在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目的不明或缺乏经验而无法占领市场,驾驭市场能力较低。

2、多数合作社运行不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目前我旗多数合作社尚处初级阶段,重盈利轻服务,重分配轻积累,重数量轻质量,重发展轻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意识差。部分合作社没有完善的章程和管理制度,理事会、监事会名存实亡,没有开展活动。部分合作社虽然制定了章程和管理办法,但流于形式,理事会、监事会活动很少,有的一年内没有召开过理事会和监事会,没有形成民主参与的决策机制。大多数农民对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知之甚少,决定权往往掌握在个别人手中,导致既不能有效维护自身利益,又缺乏合作意识,参与管理程度不高。另外大部分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无成员账户和交易量记录,没有形成共同参与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管理机制。

3、经营规模偏小,带动效应不明显。我们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目的就在于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真正能起到上述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很少。目前我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绝大多数规模较小,入社成员多数在20户以下,注册资金也不高,大多在50万元以下。自身实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有的仅起到单一的生产合作作用,难以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的目的,带动效应不明显。

4、经营资金短缺,融资难度大。由于农业信贷风险较大,而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资产规模小,担保抵押能力有限,目前我旗以合作社名义贷到款的很少,大多是依靠个人关系,以合作社理事长个人名义贷款,或者靠朋友或单位、企业担保,方能贷到少量资金。而且不少地方政府对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支持力度又小,使得各合作社运作仅靠自有资金解决。贷款难,融资难,严重影响着合作社的业务做强做大。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规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几部分:成员出资;公共积累;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等。由于我旗绝大多数合作社是近几年内新成立的,起步较迟,经济基础薄弱,共同积累少,得到国家项目扶持的合作社只是极少数,因此多数合作社可用资金主要来自成员入社的股金。而不少合作社当初为了不影响农户入社的积极性,股金定的都比较低,有些只是象征性地收取了一些会费。目前我旗合作社投资总额多为100万元以内,有的只有几万元,致使已成立的这些合作社多数因资金短缺,运转艰难。对于那些已有一定基础的赢利合作社,提取的公积金数额也不大。低投入、低积累、高分配,“两低一高”的现象普遍存在,难以形成应有的规模经营、服务功能、设施配备和技术资源。

5、利益联结机制和约束机制欠缺,合作关系不稳定。全旗合作社普遍规模小、实力差,绝大多数没有实行二次返利,没有与成员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经济关系。多数合作社是通过对农户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优惠供应生产资料、提供种苗等形式,与成员建立起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有的合作社尽管与菜农和客商签订了合同,确定了最低保护价和定期供应价,但由于缺乏规范管理,一方面合作社在商定收购和供应价格时没有经过科学预算,不敢放价,另一方面菜农和客商违约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方,当产品市场价高、产品畅销时,农民往往违背合同,不愿将产品卖给企业,导致企业停工待料;而市场价低、产品滞销时,农民愿意把原料都卖给企业,但企业又不愿意按原定合同收购,有时即使愿意收购也经常压级压价,导致农民利益受损。这种有利则合,无利则散的松散合作方式,使三方利益均得不到有效保障,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三、建议及对策

1、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重要性的认识。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农村合作社性质、特征及作用。大力宣传专业合作社成立的目的、意义,介绍合作原则,弘扬合作精神,努力培养农民合作意识,使更多农民了解合作社,支持合作社,参加合作社。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利用各级行政组织资源,通过会议形式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合作社知识深入人心,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凝聚力。二是有关职能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对先进地区农民可看、可学,章程比较规范,组织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利益连接比较好的合作社,通过观摩交流、开现场会等形式,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加入到合作社中来。三是通过党校、农业院校及相关涉农培训机构开设合作社专业课程,通过举办培训班,向农民宣传普及合作知识,四是新闻媒体要对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发展比较好的组织加大宣传力度,精心培育典型,增强示范效应。通过树立典型,形成鼓励,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通过以上渠道和形式,定期的对合作社负责人、种植大户、农户代表进行培训,及时了解现代农业发展趋势,了解专业合作社的理论知识、农村政策法规、合作思想、合作原则、合作技巧、财务管理、经济合同、信贷和投资等,引导培养和发展一批熟悉农村政策,善于经营管理、乐于奉献的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提高带头人带领社员致富的能力,从而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

2、加强引导,规范运作。由于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自发搞起来的,缺乏规范化的指导,所以相关政府部门要根据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指导合作社建立高效可行的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运行机制。要求合作社按照有一个章程、有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有一套管理制度、有一个利益分配机制“四个一”的标准进行建设,增强合作社的组织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另外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深入合作社,积极指导合作社落实好章程和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升合作社管理水平。重点包括: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内部人事、财务、营销等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成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完善利益分配制度,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建立积累发展机制,保持组织的稳定性、连续性,提高化解风险能力。

3、要加大金融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金融部门要树立“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支持农业和农民”的观念。要尽可能满足专业合作社合理的贷款需求,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安排专项资金,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更多的信贷支持。一是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限制。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无设备担保,产品多数属鲜活产品而无法作为担保物。因此,建议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提供各种低息贷款,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各级政府应拨出专门经费用于合作社的宣传和培训,对组织化程度高、带动性强的骨干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奖励,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民的吸引力。三是要增强合作社自我提升能力。各专业合作社要在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加自身积累上下工夫,用足用活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扶持政策,合法规范地融通民间资金。通过自身努力逐步扩大规模,增加规模效益,拓宽服务收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指导同产业、同行业合作社联谊联合,形成规模化经营,提升服务功能。目前我旗大部分的合作社规模偏小,比如在种植业,虽然合作社多达几十家,但真正形成规模,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的仅有几家。有的专业合作社虽然已经成立了5年以上,但是服务功能不强的问题尤为突出。缺乏必要的仓储、保鲜、加工等硬件措施,只能出售初级产品和原材料,没有任何产品附加值,这对于农民的增收没有起到很好的效果。以宏伟庄为例,虽然原上京蔬菜专业合作社带动了林东镇辖区七个村子的蔬菜种植产业,但仅仅是种植业,缺乏与种植业相关产业的开发和拓展。因此我们要鼓励优强合作社逐步兼并同类合作社,从规模到效益逐年放大。另一方面,指导同类合作社按照产业、行业和地区不同,组建联谊联合社,扩大联合范围、增加联合内容、增强联合力度,统一品牌、扩大规模、提升管理和经营水平,走联合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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