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团委学生评优制度

2020-03-02 12:47:1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塔里木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

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及部门评比制度

(草案)

策划人 吴垠

魏健

期 2012.12.18

注:此细则为拟定起草有待完善及补充,望大家提出建设性建议

学生干部的要求:

一、学生干部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学生干部学习成绩良好并且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如若有学业成绩明显下降者,应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三、必须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品质。作风端正,仪态大方,待人礼貌,不骄气、不蛮横,讲究卫生、衣冠整洁,不讲粗话、不起哄、不斗殴、不赌博,不在公共场所穿拖鞋等。应体现出先进青年的风采。

四、团委学生会例会每周一次。由团委第一副书记、学生会主席负责,学生干部累计三次无故不到者,将视为自动辞职。经同学举报其行为不良者,经查属实,且教育后不改者立即辞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行为,受到学院以上纪律处分者同样予以辞退。

五、工作初有计划,末有总结,周周有小结,月月有计划、总结。计划、总结或其它材料务必在规定日期内完成,迟交给予内部通报批评,未交者在例会上给予口头警告。

六、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分配工作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团委研究后处理。

七、学生干部应尊重老师、团结同学,更要相互尊重。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学生干部之间要团结合作,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自觉协助其他学生干部搞好各项工作。

八、学生干部必须爱护一切属于团委、学生会公共财产,如电脑、宣传工具、文件、报刊、桌椅等。对学生会办公室及各柜子的钥匙不得私自转借,配置。

九、加强对外联系,发展与各兄弟院,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

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积极配合完成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奖励内容包括推荐参加校、院党校学习、院优秀学生干部等有优先权

(二)结合成员的学习和对各部门的贡献,给予重点培养;

(三)对学生干部成员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对其工作、出勤等方面进行记录和评分,作为年终综合测评加分依据,评分须严格遵照评分细则;

(四) 期末考评以及年终优秀干部,活动期间优秀组织奖项,年终部长、副部长推优工作,由主席团成员组织进行。其中会议、活动、值班三项按迟到、缺勤次数扣分。(迟到三次算缺勤一次,缺勤一次扣两分) 年终成绩:

学生干部的考核

一、

干部素质要求

1、本会干部是指包括学生会干事在内的所有干部。

2、学生会干部是学生的典范,必须处处以身作则,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威信,要努力做到: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和高尚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2)谦虚谨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和学生会名誉;

(3)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学习积极上进,在同学当中起表率作用;积极主动组织和参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和实践;

(4)具有扎实勤奋的工作作风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信念;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善于在

工作中思考和探索,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

(5)积极主动协助学校工作,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6)关心团结同学,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准确、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同学们的意见。

二、

考核原则

1、学院分团委按照管理权限,对学生会成员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公开的原则,上级、下属、同事及自身的鉴定意见相结合,实行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作为学期考核的基础。

三、

考核办法

1、本会为每位干部建立考核档案,一学期鉴定一次。干部任免时,考核档案应相应变动,干部档案应由工作情况、自我鉴定和组织鉴定等组成。

2、学期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实行层层考核、量化评分制度,即部长考核副部长、干事,主席团考核部长,主席团成员接受全体学生会干部监督。

3、被考核对象的考核鉴定表由考核负责人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填入学生干部考核表。

4、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报分团委申请复核。

5、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奖惩、辞退和调整职务的依据。

6、对工作成绩突出并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本会将给予奖励。奖励方式有部内表扬、全会表扬、授予称号、发给奖品等。

7、对工作不力和犯有错误的学生干部,本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处分有:内部批评、警告、留职察看和撤销职务等。留职察看以一个月为期。

8、干部的考核结果通知本人。

9、部门考核学期考核先由部门上交学期工作汇报,再由主席团商讨并征求老师意见后给予量化评分。

四、考核内容:

1、部门考核

(1)分工配合情况。部门内分工明确,做到职责分明,有高度工作责任心。

(2)创新能力。工作方式、活动内容做到有新意,对不当或工作失误之处能及时更正、完善。

(3)沟通能力。包括部门内部及与其他部门沟通、与老师及主席团沟通情况。

4)工作业绩。部门有详尽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按时上交并符合规范;部门活动能调动广大同学的参与积极性,有较强的实际意义。 (5)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完备有序。

2、个人考核

(1)政治素质,行为表现。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按时参加培训活动、会议等;按时上交个人工作总结。

(3)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4)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础。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5)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情况。

(6)学习成绩。通过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以及教师资格测试;专业成绩及综合成绩在本专业中的情况。

五、奖励办法

1、学院团总支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其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2、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3、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 (1)无故不签到三次或三次以上者。 (2)无故不参加例会一次或一次以上者。

(3)值班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一次或一次以上者。 (4)由于个人失职,违反制度管理规定造成工作失误者。 (5)不执行《学生手册》规定,有损生科院形象者。

(6)有生活作风问题,影响生科院形象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免职:

(1) 不服从团委学生会的安排,搞小帮派主义者。 (2) 不服从团委学生会的安排,造成损失者。 (3) 不服从部长的安排,造成工作进展缓慢者。 (4)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5) 无故不参加例会、日常值班及活动累计达五次或五次以上者,未签到达八次或八次以上者。

(6)参与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重损害集体声誉及利益者。

(7)对工作敷衍了事,工作不到位、有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

(8)言行不检点,在同学中产生不良影响者。

(9)对学生中发生的重大事情不能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且隐瞒者。

(10)工作中夹带个人感情,以至于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影响团结者。

部门得分=部门间互评分(平均分)*50%+主席团评分(评价分)*50%-缺勤次数*2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除名

1、不能按照团委学生会既有标准进行工作,经协调后改进不大;

2、无法与同组其它成员和睦相处,有意挑起事端;

3、不服从辅导员、主席团成员工作安排,工作消极,甚至有有损学院荣誉的行为;

4、无故迟到3次算一次旷到,旷到三次者进行除名。

基准分:各部60分 评比细则:

1.顺利出色的完成部门承办活动者,并得到领导老师书面表扬至主席团部门

+5分 2.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活动、主动要求帮助其他部门

+5分 3.准时参加学生干部大会、工作部署会议、部长例会提出建议性提议

+3分 4.积极承担学院各种活动

+3分5.能对自我部门或其他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

+2分 6.未按时上交部门总结、策划书活动心得体会

-3分 7.无故迟到、旷到各会议

-3分

8.未能按时完成工作,及活动中出现粗心造成的失误

-5分

9.签借物品未及时归还登记

-5分 10.

此评分细则未完善,有待补充,望大家提出建设性建议 部门优秀干事名额及优秀部门评定取决于部门年终总积分(如没有异议,各优秀干事评定也依此评定)

部门评分每月公告一次,并对进步部门提出表扬 不配合学院、主席团工作安排者取消评比资格 累积5次/人以上缺勤部门取消评比资格

根据所有考核结果、学生干部总评分配发学生合格学生干部任命书,及领导鉴定书(任命书及领导鉴定书可作为个人学生活动材料存放学生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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