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2020-03-01 18:41:5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第三单元

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框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教学目标】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了解人大代表的产生和职责。

【教学重难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

【教学方法】情景讨论法、小组探究法、分析讲授法、活动启发法。

【教学设计】

每年草长莺飞,春暖花开时节,在我国的首都都要隆重举行“两会”,哪“两会”?(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你知道到他们的全称吗?2007年3月召开的是几届几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那么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每届任期几年?每年召开几次大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召开一次大会。)那么每年召开一次大会,在大会闭会期间由谁来代替它行使权力?(他们都设立常设机关。)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列席了人大会议,同人大代表一起听取并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并在分组讨论中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全国政协委员为什么要列席全国人大会议与人大代表一起听取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便于发挥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

我国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主要是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这也就是说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我们上面看到的一组图片,人大会就有关问题或讨论,或通过表决。我们想一想,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会不会讨论、表决某县房屋拆迁问题,县人大会不会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不会,因为这涉及职权范围问题。涉及全国一切重大事务的就由全国人大来决定,涉及某一地方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就由地方各级人大来讨论决定。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它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它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的立法权、最高的任免权、最高的决定权、最高的监督权。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我国只在县及其县级以上设立同级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包括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解释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便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人大设立常委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下列关于人大常委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作为同级人大的常设机关? 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依照宪法行使部分国家权力?人大常委会的设立可保证人大对其他国家机关实施经常性监督?人大常委会与人大是从属关系,对本级人大负责,受本级人大监督?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它们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全国人大与地方各级人大是什么关系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因此有人认为地方各级人大从属于全国人大。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地方人大作为地方一级的国家权力机关,它在同级其他国家机关中也是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也是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另一方面,地方各级人大与全国人大一起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来共同行使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力。

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P56探究——说说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哪些权力?全国人大与地方各级人大享有同样的立法权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区制定单行条列和自治条列。省、直辖市、民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列和自治条列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立法权。因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唯一的立法机关。)

注意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和人民代表的权利。今年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高票通过。这两个法案在代表热列的掌声中表决通过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什么权力?人民代表行使什么权利?(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人民代表行使审议表决权。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在表决有关法律草案和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行使职权。人民代表个人不能单独行使决定权。)

二、肩负人民的重托

人大行使职权,拥有权力,实际上是代表人民行使职权,拥有权力,肩负人民的重托。人大的责任往往是通过人民代表的活动展现出来的。

1、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到2007年12月31日全国进行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9亿多,涉及乡级政权35400多个,县级政权2800多个,将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并由新的一届县乡人大产生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次换届选举产生的县乡两级200多万人大代表如何产生?(人民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产生方式有两种: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届任期五年。)通州市人大代表、南通开发区人大、江苏省人大代表分别怎样选出?这次换届选举产生的县乡两级200多万人大代表他们以何身份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人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辽宁省第十届人大代表侯建军酒后驾车,与56岁的裘吉发生口角后,驾车“追击”, 裘吉拼命奔逃出50多米后,最终还是被侯建军驾驶的吉普车撞死。这就是轰动一时、影响恶劣的“人大代表撞人案”。人大代表撞人案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有何警示作用?(必须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增强人大代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意识,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人大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结合P57探究分析,为保障人民代表完成行使国家权力的使命,宪法赋予人民代表特有的权利是什么?(人大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享有审议决定权、提案

2权、质询权。)这些权利是普通公民所不具备的,那么“人大代表是我国特殊的公民”,这种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人大代表不是我国特殊的公民。因为他们同样是人民,是我国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与其他公民一样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确定的权利、也要平等地履行义务。但我国的人大代表也确实有些特殊,因为他们享有一般的公民所不享有的权利,但也同时要履行一些公民不会履行的义务。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以这些权利是为了使人大代表更好地代表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作业】

简答:简述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和义务。

分析说明:全国人大与地方各级人大的关系。

辨析: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权力由人民直接行使。这是社会主义民主和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权力由人民行使,但不是直接行使。我国全体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是间接的,即通过人民选举人民代表,由人民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社会主义民主和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在于其阶级性,即是否由人民真正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不是本质区别。)

【教学反思】

本节课的教学基于生活,基于情境,基于问题,从总体上贯彻了三贴近的原则,让学生从感性材料中去感悟人民当家作主的道理。学生的认知活动是任何人都无法包办的活动,只有尊重学生的认知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情感,鼓励学生实践体验,课堂教学才具有生命力。3

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说课稿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学案

5.1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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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教学反思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导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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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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