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学院二级学院党委党建目标考核办法

2020-03-03 00:02:4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九江学院二级学院党委党建目标考核办法

(试行)

为了更好的完成省市和学校党委确立的党建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党建目标管理,增强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全面落实《九江学院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确保年度党建目标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合理量化”的原则,做到求真务实、客观公正,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竞争机制,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考核内容

九江学院二级学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分为七个部分,包括基层党委履行职责和作用发挥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统战、党校、老干部工作和群团组织工作;特色项目。具体考核评估标准见《九江学院二级学院党委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附表)。

三、考核的组织实施

二级学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学校成立由党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党委负责人共同组建的党建工作考评小组,组织协调工作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在不进行考评工作的年份,各二级学院党委要组织自查,组织人事部将进行抽查。

考核程序为:

1、二级学院党委自评。二级学院党委按照《九江学院二级学院党委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准备考核材料,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给出自我评价得分。

2、学校考评。校党建考核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观摩交流、现场评估等形式对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进行评价。

3、校党委研究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的结果分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达标单位、未达标单位三个档次。考核实行百分制记分,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80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达不到80分的为未达标单位。

四、考核结果运用

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将在党内评先评优活动中进行表彰,对未达标单位,将限期整改。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二级学院党政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考核要求

各二级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党建目标考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对照考核标准和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要着眼于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以目标促规范,以考核促建设,推动本单位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九江学院二级学院党委党建目标考核细则》

中共九江学院委员会 200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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